我跟你的情况有点类似,年近30,讨厌小孩、鄙视婚姻制度,
结婚生子不过是字典上的词汇,不会出现在我的人生当中,而且我已经结扎了。
幸运的是,有个能认同我想法的女友;且虽是家中独子,父母对我的决定也没有多加
干涉,只说了“你自己想清楚就好”。
大众喜欢小孩不外乎纯真、可爱等原因,但这些我并没有什么共鸣,小孩子对我来说
就是吵闹、无法沟通的同义词,我完全不想花费我这一生中有限的各项资源,如时间、
精力与金钱,在一个引不起我一丝兴趣的事物上。
而我鄙视婚姻,在于这套社会制度实际上将法律所规范的权利义务,与人类社会的
风俗伦理之间的界线模糊化了。
我并不反对前者,两人若合意组建一个家庭(签订契约),那为此履行义务是必然的,
如维持家庭经济上的正常运作或负担子女的教养等;而后者虽然大多并未明文规定,
但其隐含的规范性相较前者,可谓过之而无不及。
拿个最简单的例子,有句话说“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
这对我来说是极其荒谬的事情,何以两个完全行为能力人签订民事契约,
就要把双方的原生家庭一起扯进来?
讲白了点,从小不是吃对方家里饭长大的,为何结了婚之后,他家的事就变成我也有
一份?原生家庭遇到困难,子女无法独力解决时,大多数配偶都会伸出援手这是无庸
置疑的,但必须搞清楚,这并不是责任或义务,而是出于自愿。
这并不是说要把风俗伦理全丢进垃圾桶,我不能剥夺信奉此道的人的自由,
而是要将其与现行婚姻制度中所规范的权利义务关系清楚划分。
可参考前阵子在提的同性伴侣法,直接将现行民法第二章 婚姻 改为 伴侣,
不区分性别与性向,而传统婚姻中的风俗伦理则交由伴侣自由决定是否遵循。
改变的第一步需从正名开始,我认同的制度是民事结合,不是婚姻,
而现行法律并没有提供这个选项给我们。
另外,对于我们这种不婚不生的人来说,表明自己想法后,听到“再过几年,想法就会
改变了”或“到我这年纪后,你就会急着想生了”之类的话应该是家常便饭。
我同意人的想法是会改变的,但说出这些话的人,有何根据认为我一定会改变,
且就变得如他所想那样?
就如同我去结扎,但我也不敢斩钉截铁告诉你,我这辈子绝对不想要小孩。
但我可以保证,绝对不会因为失去生育能力而后悔。
因为若哪天我想要了,这世界上还有很多流离失所的小孩可以领养,反正我不信
血统论那套,就如同我敬爱我的父母,不是因为他们生下我,而是他们养育我成人。
也如我一个朋友说过的:
“世界上已经有那么多可怜的小孩了,我们为什么要再多制造一个出来?”
这是一种出于群体意识的傲慢:
“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所以你也应该变成这样才正常。”
试着把上面的情境从“结婚生子”换成“同性恋”,你会对一个出柜的人说:
“再过几年想法变了,你总会爱上异性然后生小孩的”这种话吗?
身为少数人,没有责任要接受主流价值非理性的质疑与批判,
你若要拿少子化或扶养比提高来跟我理性对谈,
我也很乐意用人口过剩与资源消耗或最适人口数来分享我的观点。
※ 引述《IhaveASecret (人都有秘密)》之铭言:
: 在 ptt 晃了许多年,第一次在这个版 Po 文。
: 年纪刚过30,有个交往约6年的女友,我本身不想结婚,更不想要“组一个家庭”,
: 对于有小孩(家庭)这件事极度排斥。事实上,就是讨厌小孩子。
: 偶尔提到自己不想要小孩,会被家人摆脸色,以为我在乱讲话、开玩笑,
: 我真的不想迎合他人的期望,做不喜欢的事,自己的个性,对于一些坚持不会让步。
: 其实讨厌小孩不是主因,自己知道出在个性,我不会是一个好的一家之主,不想跟自己
: 的生活过不去。
: 女友小我一岁,在当代理老师,个性乐观,不会烦恼,但不是个会讨论及思考未来
: 的人,虽然喜欢小孩子,她可以接受不要小孩,似乎也透露出不想生,这点至少让我松
: 一口气。朋友总说:“时间到了,你就会想要有小孩了。”我只微微笑:“也许吧!”
: 反问他们,却都得到这种答案:“本来就该有,至少要生一个阿!”
: 这种“本来就应该这样子”的想法,不在我能接受的范围,也因此,和家人、家族的理
: 念相去甚远。在家常被说:“你怎么这样想?为什么要跟大家不一样?”
: 对我来说:“为什么要跟大家一样?”有时要接受大家都这么做的事情,跟大家做一样
: 的决定,会让我感到痛苦。而且,就算结婚,也不想办婚宴,但我知道又是一场革命,
: 但人生,为什么要迎合别人才是对的,难道不能做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