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想把这个故事发在Boy-Girl版,而不是Story版上,因为它不只是一个故事,它更像是一个纪录,写下的是我这些年来对一个女孩的所有感情和回忆。
阿葳 于PTT 2015/7/28
原来不懂爱(1)
曾经我以为自己懂了爱情,觉得自己很明白爱情的模样,至少应该明白自己想要的爱情是什么样的。
曾经我以为世界上最伤最痛的是心伤,认为人生中再也没有比心伤更令人难过的东西了。
但等到我离开她很多年之后又再见面,我才明白自己根本不懂爱情,因为爱情是两个人的,而我只懂自己要的爱,却没想过她要的爱。
而最伤最痛的,原来不是心伤......
遗憾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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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能够好好的再提起她,是在和她分手三年七个月又二十三天后,我在午后雷阵雨中去了霞海城隍庙一趟,在那里我告诉了月老公公所有我希望的事情,跟着回到家后便开始纪录下这将近八年多来的回忆。
为什么会记得分手三年七个月又二十三天,是因为我们分手的那一天,是2012年1月1日。
是的,就是在跨年跨完的隔天,当全世界的人都在欢庆新年的时候,我们在谈分手,而说分手的那个人是我。
就因为这样,我永远都记得和她分手了多久,因为这实在是一则太简单的数学问题。
还记得认识她的那年,我大三,她也大三,我二十岁,她也二十岁,我单身,她也单身,我的头很大,她的头......
呃,让我们回到正题。
说起来会认识她,真的是一场意外。
我还记得很清楚,那是2007年的十月,那天是礼拜五,高雄就跟平常一样的热,热到会让人想要把衣服脱光裸奔。
但我并不想做这种有可能登上晚间新闻版面,让人茶余饭后指著电视取笑的神经病,于是我和我的朋友一起留在图书馆里吹免费的冷气。
记得我在网络上有看到一则网络贴文是这么说的。
“大学会去图书馆的人,百分之七十五是去看妹,百分之二十是去发呆的,只有百分之五是去唸书的。”
这个数据到底有几分准确,我是不知道,但我知道在我们学校绝对不适用。
因为我们学校基本上就像是间女校,而很多年前我们学校还没改制的时候,校名中间也确实是有女子两个字,不过各位可别误会,我可是一个正港的男子汉。
会说我们学校像是间女校,主要是因为男女比例相差相当悬殊的关系,以我念的四技部来说,一班五十个人,里面大概只有七只是公的,所以你说整天在这样的环境里,还混了要第三个年头,看妹什么的早就已经不重要了!
所以我们绝对是非常单纯的去吹冷气的!
就在我吹着舒服的冷气,趴在大书桌上打瞌睡的时候,我感觉到我的右肩被推了一下。
“起来了啦。”
我努力撑起那有如千斤重的眼皮瞧了一眼,叫我起床的是我同班的好友,大卫。
可能有人会觉得说大卫,应该是这个人的英文名字吧,但其实你们只猜对了一半,因为大卫的英文名字虽然真的叫做David,但他的中文名就叫做陈大卫。
一看到叫我的人是大卫,我立刻就又把那撑起的眼皮闭了回去。
“靠北喔,都几点了,不要睡了啦。”因为是在图书馆的关系,大卫的这句靠北是用气音来呈现的。
“几点......”
“五点十分了啦,你北七喔。”
“才五点而已......”
“老大,你忘了我们晚上要干嘛对吧......”
大卫的这句话刚说完,我整个人立刻从书桌上弹了起来。
“靠,我们是跟阿胖约了要打牌吧!”
“你终于醒了。”
“我们约几点?”
“五点二十。”
“那现在几点?”
“五点十三分。”
“靠,怎么不早点叫我!”因为我的那个靠字是真的从嘴里靠了出来,附近有几个五专部的学妹同时回头瞄了我一眼。
“叫了啊,叫不醒啊!”
“我靠!”
“快点收一收走人了啦。”大卫话一说完就立刻朝图书馆的大门走去。
而我则一股脑的把桌上的东西都给扫进了随身的肩背包里,匆匆追了上去,在我准备走上楼梯的时候,还踢到摆在楼梯边没在用的椅子,让我又靠了一声。
大卫的脚程真的很快,明明前后只差不到五秒钟,但当我踏出图书馆大门,准备朝校门走去的时候,他人已经走到校门口去准备牵车了。
就在我晚了几秒也准备踏出校门口的时候,突然有个站在校门旁的女生,从侧边一把把我的肩背包给抢了过去,我当下觉得说到底是哪个无聊的人在开我玩笑,跟着我回过头定神去看那个抢我包包的人时,果然是我认识的家伙。
“欸,干嘛吓人。”我走上前伸出手,想说她会把包包还到我手上。
但她反而笑咪咪的背过手,把我的包包拿在她的身后;跟着只要我往前一步,她就跟着退后一步。
“欸,小姐,我现在赶时间欸。”我用有些不耐烦的口气说著。
而我没预料到的是,她不只没有把包包还给我,反而还转身就跑,在跑之前她是这样说的。
“真巧,我也赶时间,所以想要回你的东西就跟我来!”喔,我差点忘了,在说这句话之前她还哈哈笑了两声。
当下我楞在原地,有点搞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状况,等到她跑了好几步之后,我才回过神来。
哈你头个哈!现在是怎样!我的手机、皮包还有车钥匙都在里面啊!
都在赶时间了还跟我开这种玩笑!
“欸,你还发什么呆,快去牵车啊!”大卫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
“靠北,我的包包被抢了!”我回过头看着已经骑在车上的他说。
“啥?”
“靠,对啦,你先去,我晚点就来。”
我几乎是用跑百米的速度,去追那个抢我包包的小偷,就连中餐吃的鸡排便当,都差点吐了出来,而且说也奇怪,在我印象之中,那个小偷腿那么短,怎么可能这么会跑!
我一路从鼎中路的校门口开始追,穿过停车场、操场,经过了明园,拐过了下学生餐厅楼梯的转角,跟着跑进了我们平常上课的教学大楼里,而那个小偷就在二楼的一间教室里停了下来。
“呼、呼,你在搞什么啊,我不是说了我在赶时间吗,现在可以还我了吧?”我气喘吁吁的一只手撑在桌子上。
她依然把我的包包拿在她的身后,接着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朝我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
“还你可以啊,但我有条件。”
“什么鬼啊?”
“我不是说了我也在赶时间吗。”
“啊?”
“总之你现在先答应帮我一个忙,我就还你。”
“别闹了,我手机、皮包和钥匙都在里面欸。”
“你现在先答应我。”
“别闹了,快还来啦。”
“答应我。”
“答应什么啊妳?”
“不管,你就先说你答应了就对了!”
“好、好、好,算我怕了妳,我答应妳,可以还我了吧。”
听到我答应了之后,小偷才把我的包包还给了我,但等到她告诉我要我帮什么忙的时候,我又靠了一声,而且是那天最用力的一个靠。
靠!
<待续>
"后来那天打牌,我一共输了一份咸酥鸡和两份永和豆浆。"
"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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