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代PO 分手后的报复居然可以到这样的地步

楼主: ying940921 (罗)   2015-07-16 13:47:34
我大概整理过的原文:
对于分手后的报复抹黑、甚至是攻击行为,我觉得有必要说明澄清。
2013年毕业之后我因缘际会认识男主角,觉得认识了一个新奇的人,也慢慢有了感觉。
而期间他问我要不要成为他女朋友,但是我没有答应,因为他已经结婚了。
两个月后我出国交换,不过我们没有断绝联络。约2013年11月的时候我收到一则来自可能
是老婆的讯息(我当时不确定她是谁),于是我开始疏远他,然后渐渐消失。
但是他以‘我一辈子都不会放手’一直缠着我。
一直到2014年7月我结束交换回台湾,和男主角再度碰面。
而他不断的哄骗之下我逐渐相信他,也许我可以成为他的她。
在心灵感情不断发展之下,我曾经问过他,两个女人你要选择谁?你选她我就离开。
但是他却迟迟不肯给出回应,不断推拖婚姻只是那张纸,真正重要的是爱情,用尽甜言蜜
语欺骗我只因为不愿放手。
为了报复他还有我心理上的不平衡,我不认为第一次该给他。在10月一次激烈争吵之后我
心里决定和他分手。
之后一个德国朋友办聚会,筵席散了之后我外宿他家。 接着他说他罹患的癌症试图挽回
,但是我说这应该交由老婆来照顾,所以,分手吧。
然而在14年11月6日台湾中午时间他传了一张不完整的离婚协议书给我,让我误以为他选
择离开老婆挽回我,因此同意他在接下来的12月中至2月春节前来德国和我碰面(不过这是
后话了)。
由于他诚恳地表达,使我信了他是真的想挽回,最后还是告诉了他我在友人家过夜的事情
他知道后完全变了个人,竟然拿来在网络上大做文章,蓄意丑化我。
他要求我不得再跟德国友人联络。
但是自此之后他时常情绪发作,以不堪入耳的字眼辱骂我,甚至11月6日晚上就马上在网
路上在我没有帐号的地方发文毁谤我。
而后我们的关系常因为他的脾气时好时坏,我却也因为心怀愧疚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吼著
要他把那篇除了带有我姓名甚至有学校的毁谤文删除。(谁知道avrw在11月4日就已经发了
一篇征女文?也许想借机报复?)
在他在德国的期间由于他带来的笔电故障,所以平常我白天去上课的时候就借用我的。
然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之下,他偷窥我的聊天纪录,看到德国友人圣诞节传来的问候,认
为我又跟他有联系,一句话都没问就醋劲大发,批评我是花痴,对我的态度180度大转变
却也没有解释。
我在春节一直到3月底这段在台湾的时间,他以家里小狗生病需要人照顾为由对我表现出
一副时而爱理不理时而冷嘲热讽的态度,加上在他时而发脾气又求和好”一辈子都不会放
手”的精神冷战压力之下,2015年3月我萌生了和他真正分手的念头。
4、5月间,他从对我已读不回一直到根本好机天连读都不读,我问他他为何对我不理不睬
,他给的回应却是因为要照顾小狗,还有后来沉浸在狗狗过世的哀痛之中需要自我疗伤,
所以不可能三天两头一直检查手机。
如果他可以因为宠物的生老病死而把女友丢在一边,那我也就认定了他有没有要继续这段
感情的意思,便直接断了联络。 谁知不到一个礼拜,他马上开始疯狂传讯息,甚至还寄
Email要挽回,问我为何不再理他。
我既然已经打定断联,也就没有回复。
可是我却接到在台湾的父亲的讯息说有个名叫_____的人以限时讯息找上他,问我是否认
识。
他杜撰一些荒唐事件向我父母投诉。
德国友人也向我表示他收到来是同一个名字的人的讯息,但是内容却是我跟男主角以前的
合照、贬损我的不堪照片跟字眼,还有对他性命的恐吓,令人觉得真的是个恐怖情人!
经由转述我才知道,原来男主角除了传讯息给父亲说我出轨背叛他等等种种不是、传给德
国友人讯息的截图(意即那些文字跟照片)之外,还不断打电话给我母亲说有东西要交给我
的父母。
当然母亲没有接电话,但是他却跑到我家楼下不断按电铃还有打家里电话骚扰,持续了一
整个晚上,造成两老的心灵上极大的恐惧和困扰。
后来父亲出面和他会谈,要他陈述事实。但是他的言词中带有太多他激烈的个人批判,所
以父亲并没有完全相信他的话。
会谈最后他承诺不会再有纠葛。
除了对于几个当局者的接触,德国友人的许多朋友们也收到来自他的好友邀请。
他们一致的举动都是封锁他,但是居然却又接到另一个男主角冒充的R女的好友邀请和骚
扰讯息。
R女那个帐号最后甚至暱称改成德国姓名,将大学改成德国友人好友之一正在就读的大学
,以扰人耳目。
原本以为将帐号封锁就能了结,殊不知在德国7/2早晨我无法登入Facebook, Google等帐
号之后才发现被盗。
在我试着取回帐号的同时却发现其他备用信箱也同时被盗,里面的可以用来验证的手机号
码也都被改成男主角和他母亲的号码。
在我苦于解不开连环锁拿不回我的众帐号的同时,我接到许多朋友消息说Facebook上有一
个和我名字相同的帐号,并且上传了从我Google私人相簿中获得的我和德国友人的合照。
他们因为帐号极为相似而以为那是我新创设的,于是纷纷接受了那个帐号的好友邀请。
在各种尝试之后我通过Facebook的身分验证取得新密码夺回帐号,然而却为时已晚,各种
照片和聊天纪录都已经被盗取了。
冒名的帐号发了一篇文章‘Having another sex partner & cheating on man is the
bestidea for woman.’,以我的口吻公开告诉大家我对于‘背叛他’的以引为豪,里面
并附有我和德国友人的长篇聊天纪录。
然而他却因为不懂德文,以Google翻译之后自己理解成我又和友人约炮,散布于众愚弄乡
民。
面对他诸多公布他人隐私的举动,我写了一封简短的Email希望他停止并撤除,但是他的
回应却是装作不知情,并说那些不是他发布的,而且还再度辱骂我。
我和我朋友联合向Facebook检举该帐号。虽然帐号已经被关闭,但是曾经公开的资讯就再
也不会是隐私了。
原以为事件就此落幕,但是紧接着前几天,我又接到同学的讯息说我出现在西斯版上。
有个R帐号叙述了一段经过歪曲改编的故事,下方留言还有疑似他分身的帐号直接公开当
事人姓名跟帐号。
甚至有貌似分身的人提供了色情网站网址,并详尽的填了个人资料(一般人正常来说是不
会这么做的吧)让当事人受尽困扰。
同时R还打模糊仗以某校含糊带过,带出冰山一角让网友臆测以致败坏校誉,而后几乎衍
生出笔战。
另一篇R的CCR文章也以同样手法含糊描述要人对号入座,甚至说6月5日当
事人自杀死了,但是该名当事人却在7月2日继续出现回文。
故事中众多不合理之处不攻自破,也已经有网友提出疑点,感谢他们的慧眼澄清。 一个
连自己都站不住脚说我”背叛他”的人以如此的激进的报复手法(匿名、使用分身起哄、
盗用帐号且取资料并冒名上传色情网站以及公诸于世……等等),种种行为都已经触法,
本事件不排除会有法律途径追诉。
相信网友乡民们不会相信,更不会认同,谣言止于智者。
另外可以替hsnuonly澄清的疑点是,狗狗的协寻启事中联络人rat5566陈小姐和avrw吴先
生是夫妻。且lovefender、avrw和wmh1109疑似是同一人的分身。
而综整以上几个可疑身分,本人曾先后在征女版多次发文,包含交往期间。
对于这事件还被转到其他论坛我不予置评,但是懒人包po文附图的作者,还有lp210723,
法律会还我公道。
这样子看各位有没有比较好阅读。
==============以下是我的意见=================
说真的,当有一个人,说出‘我一辈子都不会放手’
这样的话时,就已经有危险情人的征兆
原PO在此时尚未警惕我只能说警觉心不够高
再来,虽然对方的确有犯法,但因为这里是BG板
我就针对感情部分吧!
妳在回台湾时,就要嘛放手放彻底一点
换帐号换手机搬家之类的,就是彻底断绝联络。
要是这时他来纠缠妳,就已经构成‘不当骚扰’的事实
重则对骚扰者提出刑事告诉,目的是希望骚扰者被判刑或科处罚金。
轻则对骚扰者提出民事赔偿之声请,目的是希望骚扰者能针对当事人受到的身体或精神损
害做出赔偿。
可是妳没有,所以以上不成立
要嘛真的要继续发展也等他离婚吧...
这一点在道德上妳实在很难用‘被哄骗’来站住脚
后来妳好歹决心分手了,可是却被一张‘不完整的离婚协议书’骗回来...
不知道妳是事前还是事后才知道它不完整
事前我只能说妳傻,事后...我很想给妳看范本
可是这里不能贴连结,以后要认清楚啊~
大概长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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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两愿离婚协议书              |
|                              |
|                              |
|   立离婚书人男                     |
|        女         兹因双方难偕白首,   |
|   决定两愿离婚,同意订立本两愿离婚协议书条件如后:   |
|   一、离婚登记办妥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嗣后双方嫁   |
|     娶各不相干。
|   二、双方在婚姻存续中所生未成年子(女)        懒 
|          协议由      方为未成年子女权   得
|     利义务行使负担。                 用
|   三、其他约定条件:


|    立离婚书人:男方: (签名或盖章)
|          身分证统一编号:□□□□□□□□□□

|          女方: (签名或盖章)
|          身分证统一编号:□□□□□□□□□□


|          证人: (签名或盖章)
|          证人: (签名或盖章)
|   中华民国      年     月     日
|   
|   备注:
|   1.民法第 1049 条规定,未成年人离婚,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   2.民法第 1050 条规定,两愿离婚,应以书面为之,有 2 人以上
|    证人之签名并应向户政机关为离婚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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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如何,妳到底为什么要特地说妳在男性友人家过夜啊
是跟他没有熟到知道他会吃醋?
好吧,就算是这样好了
妳到底是怎么个过夜法,让妳自己也因为‘心怀愧疚’而不多说什么?
再后面就完全是描述男方犯罪行为我就不多说了
既然妳都决定要遵循法律途径了,那就只能祝福妳下一段恋情找到适合妳的人
我个人对于能够接受自己是第三者的人感到疑惑
整个过程我觉得最可怜的是他那没什么存在感的老婆......
有任何错误欢迎指正我,谢谢大家~
欢迎各位的讨论
作者: BearSheep (活著)   2015-07-16 14:23:00
支持你告死他。记得要申请保护令之类的
作者: hsnuonly (附中only)   2015-07-16 13:57:00
我还蛮想看他老婆的说法,小三都这样老婆应该更惨
作者: BigCat   2015-07-16 13:56:00
建议原po在原本的文章上下加分隔线 以免被眼花误会 orz
作者: emilartin (卡丘)   2015-07-16 13:54:00
推好心整理
作者: yukina23 (想要好天气...)   2015-07-16 13:54:00
早就知对方结婚,当第三者还要装可怜,有够恶心
作者: BigCat   2015-07-16 13:54:00
纯推整理辛苦
作者: felixr0123 (felixr0123)   2015-07-16 13:53:00
阿不就装受害者 自作自受啦 明知道当小三还逼宫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5-07-16 15:05:00
不好意思,我想问我国的刑法有“不当骚扰罪”吗?可否把法条明列出来?
作者: kiro2011 (我要变漂亮的橘子)   2015-07-16 15:19:00
纯推整理辛苦
作者: BearSheep (活著)   2015-07-16 15:22:00
我国有恐吓罪和名誉损坏罪.....
作者: abc7360393 (八卦山下智久)   2015-07-16 15:25:00
两个都满可恶的 可是我觉得那男的也太可怕了
作者: BearSheep (活著)   2015-07-16 15:29:00
差点忘了,男生的行为还触犯一条妨害秘密罪....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7-16 15:50:00
两个都不应该 不过情节的严重程度是天壤之别这男的太恐怖了
作者: SDDDS (人生好难:()   2015-07-16 16:03:00
抱歉我只想推"一定很正"以及"真的要分干净不会拖到今天"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5-07-16 16:36:00
只想推人帅真好 人丑性骚扰
作者: bugbuug (虫虫)   2015-07-16 17:01:00
推法律整理,很实用!!
作者: avrw (Need an intimate)   2015-07-16 18:01:00
感激不尽 这篇该M起来
作者: oxkay (贡小丸)   2015-07-16 18:11:00
楼上男方当事人?
作者: susuless (澄)   2015-07-16 18:14:00
推整理
作者: doubleshine (袋鼠)   2015-07-16 18:16:00
推翻译 散播个资超恶心
作者: sabear (小飞机饼干)   2015-07-16 18:34:00
推整理&意见相同+1~
作者: j855102 (11111111111)   2015-07-16 19:20:00
O2 某A文章还征女 还PO图
作者: xrj54876 (黑洞君)   2015-07-16 23:07:00
推整理 但楼上a大帐号不是当事人吗?
作者: trueblend (一个目标)   2015-07-17 02:21:00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路边的野草也不要拔,勿当小三小王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7-17 05:46:00
一般来说诽谤罪很难成罪 但是这个案子很夸张的罪证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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