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这样的…
我在大一参加联谊时认识了一个女性的朋友,虽然当下我没有女朋友,但是我很明确的知道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跟她相处很自在,没有任何包袱,我很明确把她当作哥们,之后升大二时,我交了女朋友(他住在屏东,我住在台北,毕业后我们就是远距离恋爱,大概一个月会安排一次小旅行见面)!随着时间过去,他也教了男朋友,我们遇到问题也会互相讨论分享,目前她认识我至今交了第二个男朋友,当然她现在感情很稳定。从大一到现在退伍了工作有一年,跟她算算也认识有五年之久,最近我们有个念头就是想一起简单的创业,想兼差去路边卖卖烤布蕾!就是这么简单
的想法,我们相约某日在她家试做看看,我尊重我女友,所以有事先告知,但我女友非常不谅解我这样行为,我女友认为男生怎么会单独去女生家,她认为应该要避嫌,避免让人误会!而因此大吵了一架,甚至是分手!我不能理解的是,我先跟她认识之后才认识现在的女友,我跟她一直都是清清白白,今天我是要去他家做烤布蕾到底有什么大惊小怪!难不成有女朋友就要放弃我的好朋友吗???
请各位乡民指点迷津我想知道到这有无对错之分,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