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a1111 (xoxo)》之铭言:
: ※ 引述《codewhite (再回头一次)》之铭言:
: : 代po~~
: : 其实不是想当 而是她已经去过了......
: : 女友是被她的一个show girl朋友找去的 去了几次被我发现怪怪的
: : 追问之下她才坦承的 穿着低胸小洋装去陪别人吃饭......
: : 朋友大都劝离不劝和 可是我实在不想因为这样而分开
: : 请问我应该怎么说服她回头呢?
: 我个人的观点
: 是觉得
: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工作的权利
你这个假设前提存疑....
你说她有选择自己工作的权利,
那也要在每一份她能够做的工作,价格都一样的情况下,
她去作她选择的那一份工作才叫使用选择工作的权利。
不然的话看哪个薪水高就作哪个工作,根本就是被工作选择。
我知道很多人为了想过更好、更舒适的生活,
当然也有人是为了很多感人的理由,
卖掉自己尊严作不喜欢的工作。
但如果一开始就知道男友会很伤心,
还会愿意牺牲感情去选择$$,
那这份感情的价格,岂不就还比那份工作的价格低?
我不晓得这样值不值得......
: 身旁的他人只能有2个想法
: 支持 or 不支持
: 因为她也是有工作赚钱
: 不是靠你养
: 更何况 职业不分贵贱
: 何来物化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