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aaagerman (职业 开卡车辗暴GAY)》之铭言:
: 小鲁弟 有阵子周末都去夜店混 喝酒开包厢开趴开香槟,
: 当然在场都有些妹
: 一般OL 学生(国立大学也有) 小模 SG 当然有时候她们随身带的龙妹也会混进来
: 就会有些妹 固定周末一定夜店报到,
: 当然我有朋友捡过尸 甚至拍片的都有(不是偷拍唷 是自愿摆POSE)
: 所谓捡尸不是真的女生醉倒在路边 捡回家性侵
: 是女生喝到微醺 自己甘愿被带去XX... 这其实应该叫一夜情 而不是捡尸....
: 大家会娶密集去过夜店的女生吗? 因为就我所知 密集去过夜店的女生
: 应该每个都被捡走过......
: 最近有朋友要结婚了 对象就是密集去过夜店的女生......
: 而我朋友是一辈子只去过过夜店两三次的工程师.
: 我是绝对不会娶这种密集去过夜店的.....
必娶
去过夜店又没什么,又不一定会一夜情,必娶
很多人去夜店只是喝酒聊天又没干嘛,为什么不娶?必娶
台湾会去夜店的女生又不是每个都很乱,当然必娶
男人去夜店不一定约的到炮,同理,女人也不一定被带回去交配,所以必娶
结论就是:必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