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怎么断绝懂法律追求者的骚扰,好想死

楼主: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19:10:27
※ 引述《smileyroom (慢慢)》之铭言:
: 原本想对方如果不再打扰
: 就这样结束就好
: 毕竟很感谢他以前帮过我一次
: 只是后来他的行径
: 让我害怕到无法忍受
: 但念在他帮过我
: 所以一直没有报警
: 昨天早上又传了三次讯息
: 下午第四次
: http://ppt.cc/Rmde
: http://ppt.cc/aBlW
: http://ppt.cc/L19r
: http://ppt.cc/D2Xs
: 感觉好像是希望我删文
: 还有不准找媒体
: 不准报警
: 否则要公开我的病历之类的
: 而且无论他做过什么事
: 我都必须要跟他联络?
: 不知道有没有理解错误??
: 我有轻微忧郁症
: 所以他这样出现
: 我会每天失眠
: 完全影响到我生活
: 所以再怎么感谢他帮过我
: 也没有任何可能再和他有联系
: 所以昨天我没有任何回复
: 晚上他没有再传
: 我以为他感觉到我的决心
: 应该死心了
: 终于松一口气
: 结果今天晚上
: http://ppt.cc/VVsx
: 我真的不知道还能怎样
: 参考版友们的建议
: 警方应该是最安全的力量
: 去警局问过警局说如果有对方电话
: 不想提告可以帮忙先调解看看
: 希望能够停止对方的骚扰
: 只是对方似乎没有这个意愿
: 只想无限期纠缠
: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 从来就不是同一颗星球的人
: 他也从没踏上过地球
: 希望他快回火星
: 不要再任何传讯息给我
: 希望可以约定一个分局
: 请警察调停
终于到了吃饭时间,趁吃饭时间骗个P币(以下因为在外面用手机回文,排版请见谅)
首先,我下午收到了男方的站内信,可能是因为我中午的时候引用一些资料打女方脸的关
系,男方似乎认为我跟他站在同一个战线,我必须澄清,我没有要帮你的意思,单纯基于
自己平常法律实务工作,看过太多说谎、避重就轻的嘴脸跟话术,所以出来指出我觉得女
方说话内容我认为有疑点的事实,而我也并不认为男方的行为是恰当的。
当然我原本很想公布站内信的内容,但是男方在最后补了一句私密谈话请我不要公布,不
过我必须老实说,这封信到了我的信箱基本上就是我的,你管我要不要公布…我又没有法
律责任。不过由于该信真的没什么重要内容且言不及义,所以我就答应不公布,所以可以
不用跟我要了(至于还有其他板友如果有收到类似站内信要不要公布与我无关)
然后我现在来说说本案吧,我现在看到的客观事实,分别有:
1.女方企图以网络公审男方
2.男方有持续性接洽女方行为,对次是否构成骚扰行为双方具有争议,纵认定为骚扰,次
数与频率多少也是双方各执一词
3.由女方自己发言(可参阅上一篇我的嘘文),指出女方曾经受男方及其友人提供法律服
务必而答应不拒绝男方追求,但追求有其界线,只能追成普通朋友(打这的时候我都觉得
自己脑子是不是出现坏轨,但女方原文就是这样写)
4.男方一再强调是女方言而无信,而确认男方手上握有女方诉讼及医学上资料
以上四点是经过我稍微整理(稍微而已,要上班有点忙),所得出确定为真的事实
再来,以下有疑点:
1.双方关系为何?男方企图营造双方十分熟稔,但女方执言两人并不熟悉
2.男方资料来源为何?(在此我只想问医学上,因为我自己知道诉讼资料基本上拿到是很
简单且无违法疑虑的)
3.女方公审那么多,却死不去报警一直上ptt揭露更多事实,到底原因为何?
4.男方坚持与女方接洽的理由?究为真爱抑或是曾为工具人的心有不甘?
5.男方表示手握足以把女方脸打爆的关键对谈截图,资料等为何不公布?
综合以上确定为事实的部分以及疑点,我个人认为,女方与男方各有不能说的秘密且皆避
重就轻,暂时双方都不可信,但男方曾为工具人是肯定的,从那段不可思议的追求自白我
看了都有点生气阿!!!
最后,给双方的建议
1.给女方:有种就报警、告他,别把板友当白痴,尤其是版上有不少学法学、哲学、心理
等的逻辑高手,看一看就知道你破绽百出又想操纵舆论,另外不要利用男人,尤其是给你
追但只能追成普通朋友这种奇怪的思维
2.给男方:醒醒好吗?人家就妹无情了,有点自尊好吗?妹无情而郎有意一开始是很痴心
,久了人家只会把你当狼。况且人家叫你帮他做法律咨询时给这么严苛的条件如果为真,
你也接受,你根本不只是工具人或者工头,你已经达到行政总监的高度了好吗?体会现实
吧,就算到了总监的高度,人家想要的还是坏坏的总裁,而不是你这种被雇用的人Ok?把
自尊留给下一位女孩,如果他持续公审你你可以考虑告他,但是停止与他接洽的行为吧,
人家不愿意,放过他也放过自己。
另外回上一篇说男方公布资料会成立诽谤的推文,不要随便涵摄法律,不会构成诽谤的,
而且现在比较接近诽谤这条红线的可能是女方。
P.S最后问男方一个问题:所以…我说那个酱汁呢?
楼主: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19:13:00
发现有些错字跟赘字,手机不能编辑大家请见谅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4-20 19:31:00
你熟法律事务 但请问你熟感情事吗?我个人觉得这种事情别弄得像蓝色蜘蛛网一样炒热乡民情绪,他们已经走法律程序处里就好,你也不用在那边喊热洋洋洒洒打了一篇 你抽的丝剥的茧帮的到当事人否?
楼主: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19:58:00
就不愿意走法律程序的两个人你讲再多也没用,更何况你真的有看原文吗?他们根本与感情事无关,讨论的就是如何解决男方的一厢情愿,另外试问你多懂感情?你解决了?至少我还劝原po放下而且我从没炒作情绪而是要大家不要随意相信任何一方,你真的有看文?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4-20 20:00:00
女方已经提告了。你要解决男方的一厢情愿就不该发这种文。这边大家眼睛是雪亮的,我不多解释,留待他人评断。
楼主: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20:05:00
女方在我这篇文之前可没有任何提告的表示与迹象,更何况你也非本人你说提告就提告了?看起来你应该是女方的朋友吧,你立场攻击反面意见的倾向非常明显,对于男方我文末已道德劝说,不知阁下还想要我干嘛,我又不认识他既然有胆量po到ptt上就要接受公众的审阅,想公审他人又不让别人戳破美好幻想,真好笑,你出来的发言根本扯原文女方的后腿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4-20 20:08:00
其实你怎么想我都不介意 就算是藉这篇帮忙转达讯息吧
楼主: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20:10:00
放大绝谁都会阿,呛完也没见你如何解决,最后也是走法律途径,然后说我发法律文没用要发感情文,逻辑在哪?反正你都不介意嘛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5-04-20 20:16:00
其实我也觉得女的把大家当白痴,一个色狼有啥不敢告的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5-04-20 20:24:00
女生真的很怪,到底报警会怎样,还是可以当她的小模接case呀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5-04-20 21:26:00
呃...请别人少喊烧结果自己回了两篇...勿忘督割...没看到全貌就别言之凿凿为慎
作者: greatjob (正义的尸体)   2015-04-20 21:33:00
所以是总监级工具人无误?
楼主: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21:41:00
反正就是自己挑人家情绪可以人家认真回就是不懂感情阿
作者: king310087 (国王)   2015-04-20 21:53:00
联想到Gone Girl
作者: Ta152   2015-04-20 22:59:00
给男方的那段我不认同, 男方的看起来只想教训女方罢了男方早已不是真心想追了, 只是想报复而已, 别真当他是笨蛋
楼主: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4-20 23:29:00
我没当他是笨蛋,只是说有些走不出来的人就会产生这样持续性的行为,你说是不是报复也不得而知,毕竟男方可能一路走来都是台大很顺遂,遇到感情不如意却不知如何解决,社会问题通常会发生就是这样。而且教训的方法老实说以这种方式能否达到目的也值得讨论,因为报复的方式很多,这种真的算麻烦又有触法疑虑的…毕竟照男方自己指称他有足以逆转战局的关键性截图却未公布,假设他真的有又想报复,可能公布比较快也比较能达到目的,不过他说的话几分可信我就不予置评我也是以他自称有而未公布来推论,当然板友有其他推论方式也可以互相讨论看看,相互启发学习
作者: antylove (蜜桃)   2015-04-21 00:03:00
推 跟我想给的建议一样。 希望男方对于被当工具人这件事尽早看开,多爬爬如何脱离工具人之类的文章,不要再做这些可怕的事情了! 认赔杀出吧!
作者: miltonwu (减肥怎么这么难)   2015-04-21 05:15:00
我真的觉得女生对男生没有意思不该随便接受别人的帮助或礼物(举例)!!!!!另外,我觉得在谈感情的时候,多少要改正一种观念:不是帮对方做什么事,对方就会喜欢你!感情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是一定的.......
作者: Doralice   2015-04-21 09:32:00
真的很想和男方说真实世界不是考试努力就一定会有结果一路顺遂第一志愿领高薪后发现罹癌,感情良好的夫妻花大钱求子不可得。前半生的顺遂让你缺乏接受失败的能力你的问题比我举的例子好多了,放下就过去了
作者: julion555 (Julion)   2015-04-21 11:08:00
行政总监级工具人放不下演变成激烈手段?但女方说词与行为争议点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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