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版首po。
虽然是前任的事了,不过还是想测测风向。
以下用前任代称。
当时大一交往第四个月,因为懒又没钱只好蹲宿舍打lol,朋友找大都推掉不跟(没钱是要
跟啥)。
但前任很爱跟别人的团,就算本来就没约她,只要她知道就会要求要跟。而那群朋友也是
好讲话那种,于是就让她跟了。
好死不死,骑车回来后手机掉在路上=___=
当时晚上八九点,我们学校又是在满偏远的地方,大家人生地不熟的就懒得再出门,所以
就没打算回头帮她找,于是她跑来"请"我带她沿路找,虽然蹲在宿舍闷一整天已经够闷了
,但还是摸摸鼻子带她沿路骑车找。
想当然没找到,于是我就被骂了,说我如果跟去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有的没的。
想问的是,本鲁这样处理有不当之处吗?
哦对了,我送她去警局挂遗失回来就提分手放生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