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rtz2 ([])》之铭言:
: 分手主因应该不外乎以下两种
: 劈腿分手:
: 被劈腿分手当下可能会很痛
: 可是痛到一个极致会把那种痛转成"要过的比对方更好"的心情过日子
: 但是也有可能被劈腿后一直走不出来
: 个性不合分手:
: 会到个性不合分手一定是长时间的吵架-磨合-还是吵架
: 最后双方都受不了这种生活 才会协议分开
: 但是在吵架的那些日子里 是不是自己的身心也被磨损的差不多
: 分手后也觉得无法再爱别人
: 但是也有可能情人一变成朋友 就不吵架了
: 想请问各位 这两种分开的模式 哪一种对妳/你来说 比较痛苦?
我初恋+劈腿 (交往8年)
颇痛!
痛了大概8个月才比较走出来
或许前人的话要听
我有个朋友在我刚分手时 说大概要整整一年才真的比较能够面对这段感情!!
现在快满一年了!~真的是好不少啦~~!当然也是最近两个月找到新的玩物!
不过下周有认识一个12年的朋友 要出国一年以上(每周都会见面那种)
现在也是有点伤心 但比起被劈腿那件事 说真的现在更懂怎样处理和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