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marriage 看板 #1KwzYcOO ]
作者: iwillfight (gogo) 看板: marriage
标题: [闲聊] 媳妇过年不回婆家 非离婚事由
时间: Tue Feb 24 09:49:24 2015
媳妇过年不回婆家 非离婚事由
2015-02-24 01:34:09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台北报导
秦姓博士批评妻子“过年不回婆家”,煮饭也只煮她和儿子的分,诉请离婚,并要她吐出
五百四十三万元财产。士林地院认为现代人过节观念改变,没回婆家岳家并非罕见,且秦
离家年余,可责程度较高,判他败诉。
秦任职台南市府,和也在公家单位担任副研究员的妻子结婚廿一年,育有一子。秦指妻子
高傲,两人经常争吵;他为了“转移心思”,干脆攻读博士,避免龃龉。秦说,妻子煮饭
只煮给自己和儿子吃,他住在家里却是“外食族”;这几年春节妻子也不回婆家,还呛“
这本来就不是一个家了”,表明不会再去探视婆婆。
秦埋怨十多年无床笫生活,妻子还因口角,三年前时负气到高雄工作;去年一月他觉得婚
姻无望,搬离汐止住处。秦认为儿子念大学了,他不再有顾虑,不想维持无实的婚姻。
妻子恳求法官“我不想离婚”。她表示,丈夫想读博士,她也不敢进房打扰;虽然夫妻分
房,但她从未“锁门”。秦妻澄清因协助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才被指派到高雄,非故意
请调。儿子无奈出庭,作证“妈妈过年没回阿嬷家,爸爸也不去外婆家”,爸妈几无互动
。
法官认为结婚日久,热情本来就会归趋平稳,“两年没一起过年”不代表情如薄冰,且秦
妻被调到高雄后,每星期仍南北往返、维系家庭。法院指出,秦自行搬家,就算婚姻生活
“难以维持”也是秦自行决定,依法他不能诉请离婚,也不能要求妻子给付剩余财产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