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关于性行为...?

楼主: patrick08 (嘿嘿哈)   2015-02-15 20:06:56
※ 引述《jocelyn497 (Rose)》之铭言:
: (手机排版请见谅)
: 小妹已与男友交往三年多即将满四年,最近男友一直有在提及关于与我发生亲密接触这方
: 面的事
: 老实说我是一个很保守的女生
: 对于那方面的事我还没有准备好
: 也还没有这么早想发生
: 可是男友却三番两次提及此事
: 让我压力满大的。
: 问了几个男性朋友的意见
: 他们有的说男生对于性方面的需求也许真的满大的要体谅
: 可是我是真的还满担心也不太想这么早发生...而且我很怕痛...
: 有几次还差点为了这件事吵架...
: 男友质疑的点是我为什么不能放下陈旧的观念,要执迷不悟呢...
: 可是我真的还没准备好...
: 为了这件事冷战中...
: 我该怎么做才好...
听他在放乌拉屁
什么叫做陈旧观念执迷不悟
阿你的观念不就好现代好先进好棒棒?
有些人就是婚后性派的,其他人很难懂吗? 例如我
我之前也有在板上回应过处女情结相关文章,搜ID就有
凭什么只因为女方不想做就叫做执迷不悟?
等了三年不想等了是吗
那分手去找个新女友就好了阿
性行为这东西只有1跟0,没有中间值没有妥协
就是有做跟没做
不然是有督进去一半的吗?
不要强迫别人接受你的价值观
观念不合你去另外找别人就好
要是为了这种事情吵架冷战就真的是天大笑话
为什么你一定要别人接受你观念?
原文资讯太少,女方不想做的原因细节我也无法分析
可能是还不够相信对方(交往三年又怎样,九把刀交往9年就值得女友信任吗?)
可能是就是个婚后性主义者
可能是巴拉巴拉的
总之男方如果为了这种事跟你生气
我中肯的说分了比较好
为了这种事跟女朋友吵架的意义到底在哪?
阿那么想打砲去找个观念跟你一样的阿
一定要强迫女朋友接受你观念吗?
作者: hydra6716 (有萝堪食直须食)   2015-02-15 20:13:00
对阿观念不合所以争执有什么奇怪?阿他又哪里强迫了?这么激动要干嘛?
楼主: patrick08 (嘿嘿哈)   2015-02-15 20:18:00
他强迫在要女朋友接受他观念阿,不给干就吵架冷战难道不好笑吗?
作者: ji304su3 (按你喔)   2015-02-15 20:18:00
你怎么知道不是因为女生说不出准备什么男生才崩溃?
楼主: patrick08 (嘿嘿哈)   2015-02-15 20:19:00
把这吵架的时间拿去交观念一样的女朋友实际多了就算女生说不出准备什么,男的分手就OK了,继续冷战
作者: hydra6716 (有萝堪食直须食)   2015-02-15 20:20:00
要怎么吵架怎么沟通是人家情侣的事。
楼主: patrick08 (嘿嘿哈)   2015-02-15 20:20:00
有什么意义?
作者: ji304su3 (按你喔)   2015-02-15 20:20:00
不鼓励沟通直接劝离也满好笑
作者: wesker14 (快乐上班族 ^o^Y)   2015-02-15 20:21:00
吵什么,参在一起做濑尿牛丸就好了阿
作者: ji304su3 (按你喔)   2015-02-15 20:21:00
不知道全部细节就开始归责也颇好笑
楼主: patrick08 (嘿嘿哈)   2015-02-15 20:22:00
几个结果阿1.做2.不做3.分手 我怎么想都分手最实际阿选项1.2都必须有人放弃自己观念妥协,与其这么痛苦分手最快要做了苦女方,不做苦男方,人生苦短 何必这么迁就
作者: soscoco (不爱睡觉的云)   2015-02-15 20:26:00
这篇颇垃圾
作者: ji304su3 (按你喔)   2015-02-15 20:29:00
这么消极完全无解
作者: Dino14124 (鼠)   2015-02-15 20:29:00
垃圾文(盖章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5-02-15 20:51:00
不要强迫别人接受你的价值观 反社会(盖章
作者: adisson (小总代)   2015-02-15 20:57:00
这什么文,欠嘘
作者: ames (流逝)   2015-02-15 21:10:00
这不就是嫁了一定要住婆家 嫁了一定不住婆家的观念争执 本来议题本身就一定有强迫一方妥协的意涵 就看一方接不接受或有其他解决方式 不然就分手 有什么不对 提出来争执为何不可
作者: wuii0306 (小庞)   2015-02-15 21:36:00
没论点 没重点 偏颇
作者: ProfessUX (Professional UX)   2015-02-15 21:41:00
推没什么好强迫 今天女方李嘉诚女儿长像蔡依珊 捏著lp也会忍可惜不是 所以男方也有选择不要圣女的权利
作者: dodoru (jomi)   2015-02-15 21:55:00
有争执才是正常的,很多情侣面对问题也是有争执沟通过不是吵过几次马上就分手,一对情侣交往几年不合才分手根本就是很普遍的事,就是因为还想要在一起才会有争执呀不想要在一起当然马上分了,并不是每个人都是马上分手派。而且沟通完一件事情也容易产生错误认知例如原PO如果表达的是还没有准备好,男生可以会以为真的只是还没准备好,那可能就认为感情可以继续延续到双方准备好,如果原PO在刚开始争执这件事时,就清楚表达老娘这辈子就是不跟你做,或是说明所谓的准备期可能要十年或更久,那双方或许要分可以早一点分,如果传达错误讯息也会拖时间
作者: H9J868 (倒退噜)   2015-02-15 22:20:00
中二思想的垃圾文,照这逻辑,跟老板观念不合就辞职,跟父母观念不合就要离家囉?好幼稚的价值观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就不用特地发一篇废文了
作者: robby368 (Laris)   2015-02-15 22:29:00
你确定不是女方死不肯分?
作者: khydra (小胖天下第一控)   2015-02-15 22:43:00
你每次发文都被嘘,真不简单,一篇被嘘不够有没有要发两篇
作者: JKann (JKann)   2015-02-15 23:31:00
有半套啊
作者: kyo2003 (时间不够用了- -)   2015-02-16 10:10:00
无聊当有趣 嘘你!
作者: cardreader (wei)   2015-02-16 10:44:00
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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