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

楼主: IamVivian (枫糖菊花露)   2015-01-04 00:01:54
既然你这么厚颜无耻的来回应了
那我也没有必要对你客气。
我手边有你阿姨跟我全程的谈话 完全可以公开公正的让大家来检视...
※ 引述《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之铭言:
: ※ 引述《cawaiiayumi (小步Ayu)》之铭言:
: : ******** 代PO *********
: : 我是这篇文章的女主角,目前在北部贡献杏坛。
: : 男主角在桃园种花的子公司
: 其实男主角很欢迎方老师(您要公布我全名没关系,但我不想公布您的,因为您还要嫁人)
: 如果有任何男主角在种花的实际证据可以提出
: 因为男方在交往过程实际上就是无劈腿
: 因为很不巧的男主角掌握了似乎是您方老师您 劈腿的证据
: : 所有的文中叙述,若有半点虚假,愿受法律制裁。
: 同上
: : 这篇文章不只是自己多么痛的领悟,也希望大家不要跟我一样被爱情骗子的伎俩给迷惑。
: : 誓言很美,甚至在神明面前的毒誓也是那样斩钉截铁,
: : 但最后,都败给人性的黑暗面
作者: cka   2015-01-04 00:31:00
再度逆转....
作者: horsekit (New Life)   2015-01-04 00:33:00
罗生门.....何苦践踏彼此的过去!阿弥陀佛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0:44:00
等著收存证信函吧老师
楼主: IamVivian (枫糖菊花露)   2015-01-04 00:46:00
不要一天到晚只会拿法律出来说嘴 这样没有比较厉害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0:52:00
有劈腿证据快拿出来!不然你只是挖洞给自己跳啊老师
楼主: IamVivian (枫糖菊花露)   2015-01-04 00:54:00
你不也一天到晚说有录音 快拿出来阿不要自己打脸你还是赶快去跟新欢快活吧 回文不是推说很累?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0:55:00
录音等寄了存证信函你会知道
楼主: IamVivian (枫糖菊花露)   2015-01-04 00:55:00
有时间回文推文却不敢面对地藏王 心虚有鬼?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0:56:00
嗯等看到你面对法律,我就去庙里ok der反正我们社区、警察局、之前公司、所有家人都看到妳所有脱序的精彩演出人证+录音(物证)
楼主: IamVivian (枫糖菊花露)   2015-01-04 01:04:00
不用在这里继续讲这些 话都给你说尽了也没比较厉害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1:04:00
就看怎么样囉QQ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1:05:00
嗯,现在真的什么没有,就是时间多来我公司下跪(棒棒
楼主: IamVivian (枫糖菊花露)   2015-01-04 01:14:00
狗咬狗一嘴毛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1:15:00
那就等著看噜QQ
楼主: IamVivian (枫糖菊花露)   2015-01-04 01:16:00
乡民有没有人要签到的?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1:17:00
嗯!所有人证、物证会证明谁异常!
楼主: IamVivian (枫糖菊花露)   2015-01-04 01:17:00
都给你讲 这里版面很大 你要几推都给你 辣 爱辩给你辩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1:18:00
妳继续说服乡民吧!
楼主: IamVivian (枫糖菊花露)   2015-01-04 01:19:00
你这么想红是想钓苏美大回文吗? 颇呵陈述想法跟事实 何须说服? 莫名其妙(摊手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1:21:00
反正在这的ㄧ切包含泄露个资,全部会存证!妳加油
楼主: IamVivian (枫糖菊花露)   2015-01-04 01:22:00
那你可别删文修文阿 ‘泄漏个资’骂别人就是骂自己囉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1:23:00
^^晚安
楼主: IamVivian (枫糖菊花露)   2015-01-04 02:17:00
开房间的钱也是我付 光这点我完全不想作贱自己跟你打炮没话讲了连打炮都拿出来说嘴 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作者: kuran09 (玖)   2015-01-04 02:21:00
想问要告啥两位?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2:22:00
请提供收据明细,我务必归还,谢谢^^
作者: kuran09 (玖)   2015-01-04 02:23:00
补充一下婴儿三个月要告杀人是告不成的哦~纵使3个月的婴儿算人男方不过教唆,女方是行为者欸(正犯) 所以。。。到底要告啥?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2:25:00
泄露个资已有确切证据 ,应该能告无误
作者: kuran09 (玖)   2015-01-04 02:26:00
哪里泄漏???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2:26:00
和当事人母亲出言说要我死)已录音应该能告)无误
作者: kuran09 (玖)   2015-01-04 02:27:00
出言我要死是能告啥啦xD 话说我建议女方告对方诈欺喔喔喔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2:28:00
限制人身行动)警局每个人皆已看到应可告无误
作者: kuran09 (玖)   2015-01-04 02:30:00
警察都没抓她了(限制这部分,更何况我好奇你一个男的无法挣脱?)检察官会鸟你xDDD 拜托请继续
作者: nicholas21 (多余的自由)   2015-01-04 02:31:00
ㄧ切证据早已从之前就准备,来吧
作者: kuran09 (玖)   2015-01-04 02:33:00
诶诶诶?不继续讲了吗 你的证据目前看起来都超薄弱的啊,如果你认为自己的证据很有利的话也不用找检察官了啦,想必你妈妈跟姊姊会赞助你请律师的,加油喔找个好律师!!(虽然我很怀疑谁会愿意帮你打官司?
作者: idlechild (洁白无瑕苹果光)   2015-01-04 02:34:00
你们两个这么爱吵,我睡醒在让你们两个去水桶吵个够
作者: kuran09 (玖)   2015-01-04 02:34:00
这句话是恐吓吗?原破应该怕怕了吧?我帮你备份xD
作者: missShark (吃蛋糕)   2015-01-04 15:17:00
谈感情还是要慢慢来,别太快上床,至少也要三四月后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杆)   2015-01-05 19:14:00
交往期间看不出来他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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