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0万 只给2千花…医师怨娶到钱嫂
【联合报╱记者陈宏睿/台南报导】
2014.12.15 02:51 am
黄姓外科医师与妻分居,妻子要求履行同居义务,审理时他表示,受不了妻子一切向钱看
,每月卅万薪水只给他两千元零用,还怪他为何不选皮肤科赚钱较容易;台南地方法院判
决妻子败诉。
黄姓外科医师原在台南市某医院任职,六年前与上班族的妻子交往后结婚。黄说,未料办
完喜事的隔天,妻子就拿走他的提款卡,并规定每月薪水卅万要缴库由老婆管理,他只能
留两千元花用。
黄姓医师向法官表示,他每天下班回家,妻子就会拿走他的皮夹,检查还剩多少钱;如果
有花费,就不断追问钱花到那里去,让他饱受精神压力。
“皮肤科赚一个月,外科要做一年,你为何不转科?”黄抱怨妻子除掌握经济大权,还时
常批评他为何不选择皮肤科,要从事工作量大、赚钱又少的外科;他想置产,妻子也要求
登记二分之一产权。
黄的律师陈述,黄个性老实,一直不敢跟父母透露婚姻出现问题,直到三年前受不了,才
向父母告知婚姻问题。黄的父母向亲家反映,黄妻才把提款卡还给丈夫。
三年前黄跟妻子分房睡,夫妻的感情渐行渐远,去年转到其他医院任职,并且搬回高雄老
家;黄妻多次要求丈夫返家未果,透过律师向法院提起履行同居义务的诉讼。
黄透过律师指妻子要求同居的举动“矫情”,因今年八月高雄气爆,黄的老家距现场不到
一百公尺,远在国外的朋友都打电话关心,妻子却不曾闻问,两人分居三年多,现在才提
出履行同居不合情理。
黄妻律师虽否认黄的说法,但未提出资料佐证。台南地院审理后认为,民法规定夫妻有同
居义务,但若有正当理由不在此限;黄与妻子分居前感情已不睦,且黄妻也没提出为维系
婚姻做出努力的证据,全案驳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91301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