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 性骚扰经验之焦点团体

楼主: shihlove (爆炸鬼)   2014-11-17 10:05:43
本文已获snda版主同意张贴,感谢版主
各位好: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社会工作学研究所潘淑满老师与慈济大学社会工作学系卢惠芬老师
目前接受卫生福利部的委托,正在进行一项与性骚扰议题相关的研究,希望能征求符合下
列条件的受访者:
曾于公共场所经验到性骚扰行为,且对当事人作出性骚扰行为的并非于职场或校园中具有
关系的人员(如雇主、同事、教师、同学等身份);而所谓性骚扰系指除性侵害犯罪之外,
对当事人作出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言语或行为,且该行为是不受欢迎或让当事人感到不舒服
的。
虽然国内对于职场或校园性骚扰的研究不少,但对于两者以外公共场所的研究仍付之
阙如。因此,我们期待透过此份研究,期待了解当事人于公共场合发生的性骚扰事件经验
以及相关因应行为,并作为未来修订性骚扰防治法相关法规与服务措施之参考依据。邀请
你/妳参与焦点团体访谈座谈会,有关焦点团体访谈内容仅作为相关单位施政参考与学术用
途,绝不会公开个人的基本资料与隐私或挪作他用。
本研究将采焦点团体访谈之座谈会方式进行,访谈一次大约1至2小时,将视情况而定
,确切的访谈时间与地点将会于后续再与您联系确认。我们将提供m约2,000元的出席费,
以表达对于您参与研究的感谢。
若您对于研究感到有兴趣或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电子信箱:60038010F@gmail.com(林助理);k950189@hotmail.com(张助理)
联络电话:(02)7734-5528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7 10:15:00
你去女版找比较容易找到,那里更多乡民自称被性骚扰。光是搜寻标题就有30篇文章了。BG才两篇= =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11-17 10:34:00
摸过学妹屁股的经验可以吗?
作者: stevenXE (北韩统帅)   2014-11-17 11:01:00
肘击学妹胸部算吗
作者: fadeaway (逝)   2014-11-17 11:17:00
一楼,什么叫“自称”?先去姑狗性骚扰的定义吧你!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7 11:36:00
喔楼上很激动吗?网络上自己说自己的经验不是自称是什么?不然视你称还是我称还是他称?别称?
作者: lily0411 (弥)   2014-11-17 12:00:00
自称有点夸而不实的感觉,就像我 号称身高160,只是个人见解不同吧
作者: Eallychang (Echang)   2014-11-17 12:09:00
矮穷丑,性骚扰。高富帅,______
作者: miraclex (欸楼)   2014-11-17 12:17:00
推lily,自称这词不适合这样用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1-17 13:21:00
性骚扰不需要加自称两字.当然开嘈讽就例外。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7 13:24:00
加上自称两字,是因为如果说"更多乡民被性骚扰",就变成我在陈述事实,可是我根本无法证明,所以不能这样说。真的对这两字这么敏感,不然换成宣称好了。总之就是有人说自己被性骚扰这样的意思我说我被Siloi性骚扰,这当然叫做自称阿= =根本都还没证明这是事实,只是我自说自话而已。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1-17 13:27:00
麻烦请不要举我骚扰你,有点恶心。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4-11-17 13:28:00
Sioli大拍拍 XDDDD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7 13:29:00
你自己要说不须加自称两字的,拿你举例刚好而已。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1-17 13:30:00
就算举例也请不要举我,真的让我觉得很恶心。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7 13:34:00
喔,那我也觉得你找机会影射我开嘲讽很恶心。所以呢?你说你想说的,我举我想举的例子。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4-11-17 13:46:00
某S知道为何要加自称了吧zz
作者: yf8530   2014-11-17 13:59:00
明明自己最激动还说别人激动......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7 14:00:00
呵呵楼上你也看一下推雯到底是谁打惊叹号?惊叹号代表?
作者: Huaxx (Hua)   2014-11-17 14:21:00
性骚扰是很主观的,只要当事人不舒服就算是成立了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7 14:22:00
那Sioli跟我说个早安,我就主观认定他性骚扰。这样就成立了话还像话吗= =性骚扰防治法就有明确规范怎样是性骚扰,不是自己说说就算。不然这样Sioli说个早安就违法,也太瞎= =
作者: Huaxx (Hua)   2014-11-17 14:24:00
当然还是不能无限上钢,这就是为什么还是需要法官的关系毕竟早安也可以讲的很变态阿...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7 14:29:00
说性骚扰只要当事人不舒服就算成立,本身就无限上纲了。
作者: Huaxx (Hua)   2014-11-17 14:33:00
我查了性骚扰防治法里面对性骚扰的定义,第一章第二条"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境"的确就是不舒服的意思吧 http://ppt.cc/l6C0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7 14:44:00
"造成使人....之情境",请注意,用字是使人,还是使当事人?这就是主观跟客观的区别阿= =如果法律明定"当事人",那就是主观认定就算数。可是说"使人"那就是要客观认定吧?说个早安当事人自己脑补过头说他受到冒犯,哪个法官会理他= =
作者: chikOE   2014-11-17 15:19:00
嘘fin大 可以说"表示"阿 为什么是自称 自称这个词本来就会让人觉得有自说自爽的贬意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7 15:21:00
高兴换什么词自己换啊!总之原意就是有人自己说自己被性骚扰。就是这样你爱用表示,别人表示还是自己表示?自己表示依然自称
作者: chikOE   2014-11-17 15:22:00
要不要帮你介绍国文补习班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7 15:23:00
你先证明你的国文很好,介绍的补习班才比较有可信度吧?
作者: milk4100 (回不去)   2014-11-17 15:31:00
社工 推推 话说 没有人会愿意自己假装被性骚扰 从当事人表情和谈论时就可以判断真伪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7 15:40:00
想陷害别人的时候就可能仙人跳不就是假装被强暴= =
作者: may38300 (喀擦)   2014-11-17 16:47:00
推chikoe大的说法,坦白说用词要精准就不会有争议了觉得finalice大的推文和口气让人不是很舒服
作者: lily0411 (弥)   2014-11-17 16:51:00
我会比较喜欢用“自述” 可能会比较贴近Fin大想表达的意思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7 17:16:00
那就自行替换成自述吧,总之原意就是那样。
作者: AbbyVanilla (艾比圈)   2014-11-17 17:21:00
推fadeaway大 嘘一楼 用字让人不舒服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11-17 18:01:00
不用关注一楼 关注这篇原PO的文章吧
作者: qaq12345 (阿伊屋ㄟ喔)   2014-11-17 19:40:00
同意楼上
作者: asweet1314 (夜空晴朗)   2014-11-17 20:08:00
为什么焦点变成推文...
作者: tatasui (塔塔)   2014-11-17 23:54:00
说自称真的很有事....然后被硬要说自己用词没错更有事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11-18 10:03:00
觉得有事得先证明不是自称不就打我脸了?偏偏没一个人有证据,全都在那争的莫名其妙。事实摆在眼前,在PTT上匿名说自己的故事,全都自称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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