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如何放下仇恨

楼主: chabingo (宾果)   2014-11-04 19:19:32
我昨天已在板上分享和前闪光的事情
就在刚刚我的FB动态上
显示他在求一只5S 32G二手
我回忆涌现 往事历历在目
想到他的手机我还在分期付款中!
还有6期808元总共4848元还没缴清
(连数字都充满愤怒)
然后他居然要买一支 不管是给谁用
我都超级恨!
我完全止不住恨他的感觉
为什么明明是我提分开
可是仇恨一直放不下
是该唸唸心经超度我的仇恨嘛?
请帮助我!
第一次这么愤怒
完全过不去这关
作者: darkwiny (冲刺吧!!人生)   2014-11-04 19:22:00
会愤怒是正常的,所以建议你封锁她所有资讯,转移注意力
作者: millcassee (贝雅)   2014-11-04 19:22:00
真不爽就停缴 叫他自己付钱
楼主: chabingo (宾果)   2014-11-04 19:24:00
决定封锁他 眼不见为净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14-11-04 19:25:00
就要回来呀
楼主: chabingo (宾果)   2014-11-04 19:26:00
手机挂我名字刷我信用卡 不缴等于我信用破产 不划算
作者: s19910426 (426)   2014-11-04 19:27:00
干嘛为那种人愤怒
楼主: chabingo (宾果)   2014-11-04 19:27:00
原po本人超俗辣 不然不用在这发泄
作者: diefishfish   2014-11-04 19:28:00
不要缴了八....
作者: s19910426 (426)   2014-11-04 19:28:00
真的很愤怒就叫他还吧,反正那支手机本来就妳的
作者: millcassee (贝雅)   2014-11-04 19:29:00
不想当俗仔就叫他把手机或钱还你 该该叫只会有反效果不然就闭嘴封锁乖乖缴钱 自己以为大方还上来哭 很怪
楼主: chabingo (宾果)   2014-11-04 19:33:00
负面情绪如果只是嘴巴发泄不是很好吗
作者: mio30002000 (mio)   2014-11-04 19:33:00
去警察局告他侵˙不还,俗辣有俗辣的作法。并不一定要忍气吞声。
楼主: chabingo (宾果)   2014-11-04 19:34:00
难道凡事都自己憋心里然后爆炸再去砍人嘛?
作者: millcassee (贝雅)   2014-11-04 19:35:00
那标题请用心情 不要求助 你想嘴砲我们怎么建言都没用别回文变成讨嘘 OK?必要请转Hate板 那里你怎么嘴都不会有人管你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11-04 19:36:00
去告他侵占,因为那是你“借”给他的你可以去法律版问问
作者: Dialysis (           )   2014-11-04 19:37:00
不要缴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11-04 19:37:00
顺便去手机板问手机遗失被人捡到却不归还要怎么处理iphone的登录用户我记得可以透过苹果公司系统锁手机?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14-11-04 19:39:00
你已经浪费了六年在他身上 你还不够?继续把心思放在他身上?你叫他手机钱还你就好 多要回一些也好
作者: Dialysis (           )   2014-11-04 19:41:00
信用卡应该无法中止付款,妳只有放下他,不然就去告...
作者: Frog501 (叭叭噗)   2014-11-04 19:47:00
你只是不甘心
作者: luxurleaf (小毛虫)   2014-11-04 19:52:00
左转黑特谢谢,一只手机学费认清烂人,值得
作者: k47100014 (MIT_No.14)   2014-11-04 20:04:00
叫她还啊 手机的所有权在法律上是属于你的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4-11-04 20:16:00
相信我,ㄧ次还清可省半年愤怒。XD
作者: silversands (silversands)   2014-11-04 20:26:00
加油,当学一次教训缴学费囉。烂人会有报应的~
作者: goodsnk (天天PO)   2014-11-04 21:19:00
可以叫他还……
作者: qqwwweee (无欲则刚无思则罔)   2014-11-04 21:31:00
你放不下的是钱吧
作者: BlakeGriffim (The Posterizer)   2014-11-04 22:08:00
停缴啊,手机公司讨债也是跟他讨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4-11-04 22:18:00
干嘛放下?怒气是拿来当动力的,这燃料超好用的啊!
作者: yahc (需要好运气)   2014-11-04 23:57:00
酸他,唷要买手机了喔,原来那只该还我了吧一堆人说停缴是想害原po吗
作者: kelly096k (kelly096k)   2014-11-05 00:02:00
叫他环!!
作者: littlespot (I
停缴、封锁跟他有关的管道。妳已经有新男友了,何必管过去这笔烂帐,妳气得半死,前男友不痛不痒,何苦?
作者: Rosekaresa (小狮子)   2014-11-05 01:28:00
账单原po名怎可能不缴,去留言把手机还妳或请他付钱
作者: believejoy (ふね)   2014-11-05 01:38:00
当初多想想就好了 手机你在缴钱就是你的 损坏叫他赔
作者: bobju (枯藤老树昏鸦)   2014-11-05 09:10:00
哈哈,连数字都充满愤怒,原po很幽默。
作者: guitarvolley (笑点低)   2014-11-05 10:27:00
手机虽然是你买的,但如果你送他了就是他的囉!分手的时候就应该要回那支手机的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4-11-05 12:39:00
如果是赠与,报遗失or侵占,伪证罪很重的。不要乱教。
作者: bahawu   2014-11-05 13:28:00
去请她自付剩下费用 不然就请他还你 不要听1堆叫你犯罪的
楼主: chabingo (宾果)   2014-11-05 16:09:00
谢谢,其实我睡个觉就忘记了!今天有人寄信给我才想到~
作者: morraChou (找不到~找不到~)   2014-11-05 16:57:00
钱面问怎么方下结果睡个觉就忘了 妳还是去恨版好了
作者: k47100014 (MIT_No.14)   2014-11-05 19:38:00
也没有文字证明说那是赠与的东西啊 可以说是借给女方用分手之后女方不还 而且拿出缴费证明 证明那支手机目前是由你在缴费的 法官也会判是你胜今天才看到新闻报导说 有夫妻离婚 然后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 然后男方想要拿回 女方不肯 告上法院之后 男方提出证明说这房子钱的贷款是他缴的 女方因没工作提不出证明 也没有相关"赠与"的证据 因此判男方胜诉自己的权益要自己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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