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angle (kawai)》之铭言:
: 男友跟我交往了3年,现在分别是32岁及28岁,
: 男友是台中人,家人也都在住台中,目前在台中工作,工作可调往台北,工作满9年了。
: 我则是台北人,家人在台北,工作也在台北,年资2年,
: 所唸的科系离开台北后很难找到适合的工作。
: 交往后双方有共识,会以台北为家,先租屋、并以买屋为目标努力,
: 不过其实男友有工作好几年了,有一些存款,
: 所以男友自己也不排除有出现负担的起有满意的房子的就先买(作为他自己的婚前财产),
: 我知道男友有时候会自己在休假时看房子。
: 由于他打算用自己的存款+贷款,我不会出到钱,如果买了会是他自己的婚前财产,
: 所以我没干涉这件事,也没陪他去看房子过。
: 前几天,男友突然在电话中说 "我妈刚刚打电话告诉我,她帮我在台中买了一间房子",
: 买在他台中工作的单位附近,
: 用的是男友的存款,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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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泼要看重点,男友买房是一次付清,而非贷款去买房,
所以,他本来就有这笔钱了,就算不买房,那笔钱本来就算是婚前财产的一部份。
先不看住哪里的问题,
纯粹问,如果妳现金流有个几百万,妳要拿来做什么?
在台湾现在这个世道下,买房真的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做法。
妳就当成他只是在转换其资产的型态就好了,
只是选了一个稍有风险但预期报酬还不错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