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angle (kawai)》之铭言:
: 男友跟我交往了3年,现在分别是32岁及28岁,
: 男友是台中人,家人也都在住台中,目前在台中工作,工作可调往台北,工作满9年了。
: 我则是台北人,家人在台北,工作也在台北,年资2年,
: 所唸的科系离开台北后很难找到适合的工作。
: 交往后双方有共识,会以台北为家,先租屋、并以买屋为目标努力,
是双方有共识.还是只有妳单方面有共识
老实说以我是男生的话.如果台中台北薪水都一样的话
打死我也不想去台北工作.看看那房价差多少
: 我知道男友有时候会自己在休假时看房子。
: 由于他打算用自己的存款+贷款,我不会出到钱,如果买了会是他自己的婚前财产,
: 所以我没干涉这件事,也没陪他去看房子过。
所以呢.妳男友妳确定是看台北的房子而不是跟家人去看台中的房子
如果像你所说的他的薪水全额给父母保管
那他怎么敢去看台北的房子.他身上根本没钱啊
: 前几天,男友突然在电话中说 "我妈刚刚打电话告诉我,她帮我在台中买了一间房子",
: 买在他台中工作的单位附近,
: 用的是男友的存款,一次付清
一次付清.妳确定.在怎么说台中的房子少说7百万应该跑不掉
妳男友工作九年.至少年薪快百万才有那些钱耶
所以他爸妈动这好几百万都没问过儿子
房子谁的名字.父母的.男友的
老实说.我觉得妳男友根本早知道也打算在台中买房子了
: (男友的薪水是全额交给他爸妈"保管"的,哥哥姊姊都没出扶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