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看了今天头版那条新闻,我个人的感觉是..

楼主: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4-09-24 09:26:25
不讲卡通了,我更正经一点讲好了?
要分就分,哪有分手之后拔刀去砍人的道理?
男方的亲友在那边说"因为女方太会花(钱),所以男生才要砍人",
开玩笑咧,这能构成砍人的道理吗?
受不了对方花钱,那就落跑不结婚算了,这样也比砍人好吧?
如果觉得对方太爱花钱,那对方提分手就分啊,因为你负担不起,
就让对方去找个负担得起的人啊?
用伤害别人表达爱情的人,其实不是爱着对方,而是爱着自己。
这实在是很荒谬,因为你从来没有真心爱过那个人,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
如果你不能给她她想要的幸福,又为什么要强留下她?
我是不知道这种人怎么想的,总之伤自己才是正确的,
哪有去伤对方的道理啦?
至于说钱不够花,这就更不构成砍人的理由啊!
作者: lisa710206 (WOW~)   2014-09-24 09:31:00
因为觉得人财两失越想越不开心吧
作者: segio (初华)   2014-09-24 09:37:00
不是很多事情都想当然尔.砍女友.泼男友王水等也不是第一人这个事件如果男方不是台大毕.大概是小石头丢到水里的感觉之前一堆砍女性家人或直接砍女性的.顶多就社会版而已
作者: wind9 (风九)   2014-09-24 10:35:00
楼上,这就是现实,好像之前撞死台大女医生的案子,车祸撞死人的事屡见不鲜,可是身份背景不同重要性就不同关键是引发的议题深广能创造新闻价值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4-09-24 13:15:00
被害人有够倒楣,挨41刀不够,还莫名多出一堆罪名。
作者: kukuwein (阿开文)   2014-09-24 13:18:00
相处久了,很难说分就分,一定有一方不甘愿,只差怎么沟通
作者: Vataeli   2014-09-24 14:54:00
同意+1,男的控制欲太强,所有的话都他在讲,不管怎样都不构成可以杀人泄愤的借口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9-24 15:37:00
很烂的借口 依然是借口阿而且会砍人的很多 会猥亵尸体的不多
作者: melodywu (melody)   2014-09-24 16:02:00
这种个性 没花他钱他也会有其他借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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