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版上一面倒 我是觉得蛮讶异的
虽然不意外 但我以为版上那么多人应该早就会有人提出两个点
1.男女平等阿
人家四千八百万买的房子 登记她女儿名下有什么问题??
2.
你说一千万房贷 每个月要缴六万 你们薪水十万
那就缴阿^.<
你三万 老婆三万 很合理阿
然后剩下的钱你自己的生活费 孝亲费 扣一扣 该拿多少出来当家用 就拿阿
至于够不够
我实在不太懂你一个人担心干嘛
有老婆啊
如果岳父抱的打算是想让自己女儿吃苦 我是觉得身为丈夫没必要担心阿
至于如果离婚拿不回来??
房屋缴贷款的收据等等都要留着阿
现在离婚这些都是可以当作离婚谈判条件好吗 别小看台湾一年那么多人离婚累积的
"智慧"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没尊严
但是如果岳父来这招 我不会客气阿
阿 前提是老婆那边要先理解清楚
如果老婆自己都吃不了苦 那是老婆自己要跟岳父讲啊
何必什么都当大男人出面
谁家的爸妈谁家自己要处理阿
※ 引述《neuralandre (七彩喇叭手)》之铭言:
: ※ 引述《Divineheart (divineheart)》之铭言:
: : 小弟台南人 女友台北人
: : 预计明年结婚
: : 女方家里买了一间预售屋4800万
: : 本来他们一家要搬进去
: : 但现在他门退休想到宜兰住
: : 所以4000万的房子要给我们住
: : 我在台北没房子
: : 一直以来看的房子顶多500万
: : 这样的转变我不知道要用什么心情面对...
: 重点
: 1.婚前财产 登记在女方名下 离婚你分不到 贷款却少不了
: 2.要负担一千万贷款 <- 十年内严重降低生活品质 更别说生儿育女
: 解法
: 1.房屋出租 用租金缴贷款 十年一到也还得差不多了 夫妻另暂租便宜房子
: 2.婉拒岳家好意 实在太沉重
: 3.如果长辈的压力实在顶不住 还是放掉算了
: 因为这等于要一千万聘金娶他女儿
: 唉 这些老的啊 机关算尽太聪明 真是误了儿女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