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该接受岳父的好意吗?

楼主: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4-09-18 13:40:04
※ 引述《Divineheart (divineheart)》之铭言:
: 小弟台南人 女友台北人
: 预计明年结婚
: 女方家里买了一间预售屋4800万
: 本来他们一家要搬进去
: 但现在他门退休想到宜兰住
: 所以4000万的房子要给我们住
: 我在台北没房子
: 一直以来看的房子顶多500万
: 这样的转变我不知道要用什么心情面对...
这要分两部分来看
1.帮忙付房贷是可以的,即使那房子跟你无关
既然住了免费房子,支付一点房贷就跟当房租一样
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2.你们夫妻收入才快10万,房贷就6万,管理费就八千
4800万的预售屋我想也不会小到哪去,你的水电费也会比较高
这样算下来,你们夫妻一个月的可支配金额可能最多两万
空有一个那么大的房子一直烧钱,一个人一个月只有一万能用
这生活是你要的吗? 如果买个车,连这一万都没了
所以你应该去分析给你未来岳父看(强调一下以免有人觉得已经结婚了)
按你们的收入大概只能负担500万房贷,没那屁股住这么大的房子
如果岳父真爱女儿一定要住那边,就是降低贷款额度,或直接付清
然后分析给你岳父看,既然有能力就买断,跟银行贷款等于送人利息钱
告诉他这利息与其送给银行不如给岳父,一般人不会真那么好意思收的
不然就干脆不要住这房子,直接卖掉或出租,出租的钱就给你老婆
夫妻共出三万基本上就可以租一间40坪左右的华厦
日后有什么契机再搬回去也不迟
记住,虽然你拒绝岳父的提案,但你表现出的态度要是理性的分析得失
还有精确计算你这小家庭所能负担的债务
别傻傻白目的说“哎呀我不想帮人付房贷,离婚了怎办?”
作者: slc172 (晨星)   2014-09-18 13:41:00
推 理性分析 理性建议
作者: Poleaxe (远离罪恶渊薮)   2014-09-18 13:44:00
推荐这篇文章
作者: ice0110 (ice)   2014-09-18 13:44:00
一个月6万八真的很贵阿
作者: ShadowArik (真实的代价)   2014-09-18 13:45:00
推~~
作者: therious (BZJ超正)   2014-09-18 13:48:00
真诚实用的建议
作者: faltis1328 (abcddbca)   2014-09-18 13:49:00
作者: joker6 (早睡早起:))   2014-09-18 13:50:00
推这一篇
作者: GIE13 (GIE)   2014-09-18 13:52:00
推这一篇 原po要想清楚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4-09-18 13:53:00
如果贷款1000W,一个月应该是5W,但可以选择先还利息或是增加贷款年限,在台北一千万也很难买到什么房子
楼主: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4-09-18 13:55:00
摊20年才是五万,但原po说一个月六万,所以低于20年宽限期基本上就是送银行钱的行为,而且治标不治本除非投资客,不然不建议
作者: blahblahblah (股海老人)   2014-09-18 14:02:00
我想问3万可以在台北租到40坪华厦吗..
作者: Doralice   2014-09-18 14:02:00
推~沟通方式很重要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4-09-18 14:04:00
那要看40坪是否含公设。含的话应该有机会。话说4800万预售,在大安区还不见得买得到40坪的。
作者: azure1428 (曲阑深处重相见)   2014-09-18 14:07:00
推一下 这篇不卑不亢 理性务实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9-18 14:07:00
买新北的好一点,增值空间也大,只是现在也涨得很夸张就是了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4-09-18 14:07:00
原po就当一样在买500万房子方式存钱/缴钱吧。让岳父知道不会挥霍/滥用长辈的爱心就好了。
作者: sakurial (律)   2014-09-18 14:13:00
大推 热心人
作者: zero4 (zero4)   2014-09-18 14:24:00
就是这样啊
作者: huangshiny (是男也是女)   2014-09-18 14:30:00
我觉得有钱人应该不会想让银行赚利息,应该是考验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4-09-18 14:33:00
提醒原PO,你岳父应该不会让你用500W房子打发掉纵使一个套房有点品质也是千万,你们势必这贷款要背的
作者: redbull5566 (老衲说话就是忠言直白)   2014-09-18 15:42:00
推一个
作者: olynick (峰)   2014-09-18 16:36:00
推这个说法理性客观不失礼
作者: a150237 (文鸟der屁屁赞)   2014-09-18 16:38:00
推这篇
作者: yudi1991   2014-09-18 17:20:00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4-09-18 18:42:00
作者: snowymiracle (牛)   2014-09-18 19:10:00
作者: Islo (艾伊)   2014-09-18 20:26:00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9-18 20:31:00
这篇超实在的解法
作者: Selah (战)   2014-09-18 22:32:00
作者: meicherry (珑)   2014-09-18 22:52:00
推!
作者: sinachao   2014-09-19 01:42:00
推这篇~原PO那个离婚后,钱都白缴的说法真的有点白目
作者: abby9160 (Abby)   2014-09-19 02:34:00
推这篇
作者: Helloearth (㊣↙煞气A信义肥宅↗㊣)   2014-09-19 08:34:00
作者: pomai (finding....O.1推O.2O.3O)   2014-09-19 15:48:00
推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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