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llKaori (小香)》之铭言:
: 这是他在某次动手打我记录中比较严重
: 而我也唯一有拍下来的一次
: http://i.imgur.com/py6iKFc.jpg
: 前男友不只用指甲抓花我的脸
: 还曾经掐我脖子让我差点窒息..
: 爱情是很盲目的,他也第一次发现他伤害到我。
: 所以他跟我道歉,并且跟我保证再也不会这样子了
: 是的,虽然前男友跟我保证,他再也不会打我
: 但是我还是很害怕的
从八卦版流窜过来 看到这篇 觉得十分眼熟
十分眼熟
十分眼熟
小弟就敝人所知 认为争点有二
1. 原原po到底该不该还钱
原原po认为是拿自己的钱来借自己 所以不用还
不过我还是认为该还
这是信义问题 答应的事就要做到
商人可以没有道德
可是不能没有信用
尤其是这个契约 是双方都知情同意的情况下 又没拿刀子逼你去借
既然是用借的 不是要对方用给的
那自己识人不明 怪谁
这跟买股票被公司派骗了赔钱 就靠北靠木的散户有啥不同
赌徒的美德 就是愿赌服输
2.女方有没有资格靠北
才39万是在靠北啥小
把你打死你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三年花的钱啊
不过还好这个女方短视近利 就跟大部分台湾人一样
一看到稍微下跌 波动一下 就瞬间卖出 活该死好
有一次 跟蒋秉O喝whisky时乱八卦
啊那个原原po不是被一个女的骗的很惨~~~
对方说“谁骗谁还不知道”
颇呵
全案侦查终结
大家可以洗洗睡了
另外原原po还缺老婆吗
小弟可不可以应征
说不定你喜欢男的哦!
不然柴柴缺不缺弟弟 肥宅我去当狗也可以
你只要给我饲料跟住的地方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