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得到主管赏识和信任
离职前曾经帮某个女性友人C介绍过工作
在某景福门医学院博物馆
助理职 9点上班 6点下班
不用打卡 很简单的文书工作
结果过了两个月
接到主管的电话
“那个..我们这边的决定是..她没有通过试用期 只能待到这月底”
仔细一问
46天的工作天 迟到41天 平均10分钟以上 最大值30分钟
而大老板(某谢教授)是每天早30分钟到的人
据同事说法是几乎每天早上要来交代事情
某C都没出现
某C很不爽 她的说法是
单位里有派系斗争 有人想要把她弄走
直到有一天我9点半要到学校准备seminar
在全家买咖啡 竟然发现某C拿着包包在我前面排队结帐
从此之后我都相信惯性迟到的人
永远会为自己找理由 永远都要别人接受
直到有一天为此付出严重代价
你也许可以考虑5分钟直接走人一次
她真的爱你 以后她都会早五分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