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当事人,但我是听当事人转述
当事人(被害人),以下称女方。
加害者是女方经由介绍而喜欢上的人,以下称为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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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蹟:
1.女方会远从南部北上至男方住处过夜,
曾发生男方半夜发飙叫女方限时十五种内收拾东西回家。
2.男方质疑女方是否有性病,也质疑女方是否生过小孩,
并逼女方做爱滋病筛检,女方做完检查,拍报告给男方看,男方仍然不信。
而男方父亲也火上加油,质疑女方交过三任男友怎么可能没生小孩,
叫男方先搞大女方肚子再来谈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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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暴力举止,疑心病过重的反应,都还没PO出来,
我PO这些重点不是要请板上各位来评论男方,
而是想确认应该很少人能接受另一伴是这种情人。
女方经历三次交往,有一次就是因为远距离而分手,
所以这次才会认识几个月,就马上急着搬到男方租屋处,
而今天女方爆发,与男方提分手,男方扬言要把女方物品全部丢出租屋处,
并且把女方的车(停在台北租屋处)开到某公共汽车站乱放,
[听到这里我确认她遇上了一个极暴力、疑心病极重、极幼稚的人]
如今女方伙同亲友,假日至北上收拾物品,
请问我们还能多做什么准备?
有什么单位能协助,还是直接报警比较快?!
假设到台北发现男方真的把女方的物品随意丢弃的话又该如何?
再麻烦各位提供意见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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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你觉得这篇剧情有点像你对被害者的举动,不要怀疑,请停止你各种恶劣的作为
。
注2:本文仅于站内讨论,也请热心的网友们无须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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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做点小小的结论,在爱情中,如果对方有任何言语上的暴力,请果断结束这段感情,
会使用言语暴力,表示之后也可能使出肢体暴力,
一对真心相爱的情侣,又怎么舍得对方受伤?!
这是本人的小小愚见,还请各位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