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前前女友写信来道歉,要不要回!?

楼主: TomorrowSun (明天的小铭)   2014-07-21 12:37:28
我是原po, 这是同事的ptt帐号
不好意思,之前刚po的文章写的比较清楚,而之后更改的文章就写的很简短,
所以可能造成m姊您有别想法及误会,
如果po文要先讲世代,我是68年次的,陆军是1882T
本人ID 注册日期: 11/30/2003 17:14:00 Sun (已满 3885 天)
ptt登入次数是3700多次,
应该是和m姊您同一个世代的!
作者: rangertsao (Estel)   2014-07-21 12:44:00
气过就算了 陷进那情绪会影响自己生活的 有句话叫"站
作者: TARONHSAU (TARON)   2014-07-21 12:44:00
作者: TARONHSAU (TARON)   2014-07-21 12:45:00
检讨被害人真的颇呵
作者: rangertsao (Estel)   2014-07-21 12:46:00
人 你跟他认真不过是浪费生命 原po帐号愿意的话可以私讯我 我陪你聊聊~~
作者: theimmortal (晒太阳)   2014-07-21 12:50:00
原PO加油 你真的有生气的权利某人前面说你有权选择原不原谅,后面又叫你不能生气真
作者: Ok303 (感觉。)   2014-07-21 12:51:00
推 别跟她认真了
作者: theimmortal (晒太阳)   2014-07-21 12:51:00
的很矛盾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枫)   2014-07-21 12:52:00
打脸推
作者: artimiscat (喵嘎)   2014-07-21 12:54:00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12:58:00
不用理他真的 不值得你浪费时间 那个帐号跟你前女友都是
作者: kyo28 (白蚂亡子)   2014-07-21 13:03:00
跟22认真你就输了 有些人自以为圣人 逼别人也当圣人但自己才是表里不一 出张嘴的圣人
作者: fallforyou11 (DD)   2014-07-21 13:05:00
作者: potatofat (大熊一头!就是胖)   2014-07-21 13:08:00
本来就可以生气啊 只要知道自己不会再错就很棒棒了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4-07-21 13:11:00
推。对方没有权利要求你原谅,如果他要求你原谅,其实是把责任推到你身上,要求你为她之前做过的事情与她的罪恶感负责。原谅不是一种权利,没有人可以强硬地要求你原谅谁。真的有心的道歉才不会是你前女友写的那种内容。各自背负各自的过去向前走吧。
作者: fenriy (KEK)   2014-07-21 13:16:00
原PO加油 不要被奇怪的言论影响心情了
作者: cosco (我是一只盆栽)   2014-07-21 13:17:00
拍拍 别跟她太认真了
作者: minicar (minicar)   2014-07-21 13:18:00
我有因别的事情收过道歉信,做法就是当做没看到删了,对方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3:26:00
不要理那位自以为是的“圣人”啦!反正不关他的事,自然可以讲原谅、体谅讲的很轻松....加害者的人权丝毫不容侵犯,被害者的人权...被害者有人权吗?
作者: Maplelatte (枫枫)   2014-07-21 13:28:00
我也很容易被一些无同情心的言语影响! 原PO别难过了
作者: knifechen (光着脚丫的孩子)   2014-07-21 13:29:00
这年代多的是检讨被害人的文章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3:29:00
这种狗屁就是他们那种“圣人”的中心思想....
作者: HOLLYQOO (水枪鼠)   2014-07-21 13:47:00
您认真了XD(拍),那篇文章真的是连看都不必浪费时间看
作者: Mochi223 (麻糬会咬人)   2014-07-21 13:48:00
加油
作者: fucoid (转职渔夫中)   2014-07-21 13:56:00
作者: ugreat (Great)   2014-07-21 14:11:00
推!那篇真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典范
作者: francine (Roj)   2014-07-21 14:18:00
推,原po加油
作者: zxz56780 (全部投入)   2014-07-21 14:19:00
推楼上 站着说话不腰疼
作者: Idaresay (Idaresay)   2014-07-21 14:28:00
推!!加油!!
作者: womf (魔兽)   2014-07-21 14:34:00
我觉得原PO说得很对 好好过自己人生 那种人不用理会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杆)   2014-07-21 14:47:00
真的 检讨被害人超奇怪
作者: yiqian (yiquian)   2014-07-21 15:39:00
原PO拍拍! 认真觉得她的圣人思维很奇葩
作者: mommybo (猫咪猫)   2014-07-21 15:40:00
不要理他 大放厥词的人
作者: sueway (Beinghuman)   2014-07-21 15:40:00
那篇还修文加了一大段更好笑的言论
作者: canon6d (6DII)   2014-07-21 15:49:00
学长好!
作者: eaudeparfum (作者已死)   2014-07-21 16:10:00
台湾一堆只会检讨被害者的人 原po加油
作者: pjddoyb (莉塔)   2014-07-21 16:10:00
推原po
作者: IgnoreSwing (舫穗)   2014-07-21 16:11:00
加油: )
作者: aeee49 (叶同学)   2014-07-21 16:42:00
原po加油,m姊,绝对不是道歉了最大,造成伤害,真要补偿,方法一大堆,一封信就要对方原谅,还不如不写,这只是写来弭平自己的愧疚
作者: RockBoy (摇滚男孩)   2014-07-21 16:43:00
科科 那文被嘘爆了 真的超自以为
作者: lien6410 (小练)   2014-07-21 16:45:00
近朱者赤 情绪容易受影响的原PO别太接近墨缸m姊
作者: SDDDS (人生好难:()   2014-07-21 16:54:00
很简单拉 道歉就可以解决的话 那需要警察干吗?
作者: CghJuc (老女人)   2014-07-21 17:09:00
推aeee49大!!! 原PO加油~
作者: bestrick ( )   2014-07-21 17:48:00
你管一个老公主干嘛呢~我们正常人走自己的路嘛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01:00
讲真的 别人也是就你的文去猜测事件 你整篇文主要是指责她不懂你的处境跟曾经,但,谁能知道的比你详细?以文理解,难免有不合你心意之处,她文中其实也有可能点出你不愿想的盲点,包含你当年要分还要给生活费,现在想来会不爽这事。你可以不接受她的理论,但要她道歉,不过是观点不同而已个人并未支持两位任何一方,只是看此文,感觉您还沉浸在某种类似被害者的不平情绪中,还不能放下,如果当成对方真心致歉,心里是否会好过一点?至少你以可以证明 你当年所为,的确可以让某些恶人多年后自觉惭愧。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枫)   2014-07-21 18:16:00
奇怪咧 为什么一定要放下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4-07-21 18:17:00
加油!!!又一个要求被强暴的人要放下...(唉)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30:00
知道自己不比原PO了解多就不要装圣人.....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32:00
不放下,但又不能对她报复,最多只能无视,但想起来还是很恨,痛苦的只能是自己,因为对方很爽。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18:33:00
没寄信根本不会想起啊= =本末倒置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34:00
不原谅就等于放不下?这句话跟“分手后可以做朋友”意思一样都无视了,哪来的痛苦?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35:00
我觉得所谓原谅,不是原谅对方,而是原谅当时傻傻的自己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37:00
我相信我们现在在讲的是要不要原谅对方.....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38:00
‘原来我当年所做,只是人不对,我没有需要厌恶自己’从推文应该可见,我提的是如何让自己放下跟好过,而不是原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41:00
所以...原PO很请楚他当年没错,既然他没错又何须原谅?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41:00
谅对方与否,你大概误解囉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43:00
不必放下啊!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好不好过跟放不放下也完全没有关系,痛并快乐着,当年的痛也可以是现在快乐的理由...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46:00
呃,若原po一边想起这事就觉得还是万般屈辱,恨自己当年傻但一边又要说,我不是没放下喔,并感受到快乐,有点难吧?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46:00
顺带一提“你可以不接受她的理论,但要她道歉...”嗯!原PO哪里要过她道歉了?我记得原PO基本上只想无视对方而已吧!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49:00
我是说回文者 :)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49:00
能够正面面对过往的一切而感到快乐,这才是真正的解脱自在...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7-21 18:49:00
你可以作到原谅,不代表别人不原谅是错的,不要来传教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50:00
....所以你把要跟原PO讲的根要跟网友讲的混在一起? 囧"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18:50:00
平常没想起 被莫名一封信勾起情绪 结果说是这人“放不下”嗯...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51:00
的确,能正面面对过往一切并快乐,是真正的解脱自在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51:00
算了!无所谓啦!反正你要放下就随你,不要逼人也得放就好了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18:52:00
可能被强暴了回想起也要很快乐吧 囧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53:00
greensh有看完推文吗?并请说明自己回应的对象是?
作者: icexfox (东玉景)   2014-07-21 18:54:00
原po加油!!希望你早日康复!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54:00
推文何处要求对方要原谅对方,请指出,另,原po的确想起过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18:55:00
有啊 不过我也没在回应你 有感而发罢了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55:00
去还是激动,个人建议他,原谅当年的自己,却要被说被强暴会很快乐?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56:00
不是那种“快乐”,是一种不会因此有负面情绪、平静自在的心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8:56:00
难道推文没先顺着民意骂一下m,接着讲什么都要被战?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8:57:00
情状态,比较接近佛门所说“解脱得渡”的境界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19:01:00
v大我没在战你 另外我个人觉得你现在像是主张以德报怨的人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01:00
唉,网络臭酸言论多,有感而发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02:00
哪里叫他以德抱怨了?有叫他继续对对方好是吗?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9:03:00
其实基本上用“嘘”的挑战意味很浓厚,而你嘘了....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03:00
你所谓被强暴也快乐,这种比喻对任何人都是羞辱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19:04:00
你硬叫别人“原谅”“放下” 在我看来就偏于德而非直了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7-21 19:05:00
....那应该算是我用错用语<尴尬ING> ^^"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05:00
我用嘘 但至少用字斟酌 不会去羞辱别人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19:06:00
强暴是原po对自己处境的比喻 顺着用不知道羞辱谁了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07:00
你说别人被强暴也快乐,你就很有道理了?况且我说原谅自己哪一句叫他原谅对方?不要言论没符合理想就伤害他人,这道理不是更简单吗?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19:08:00
我又没觉得自己很有道理XD 那句话是顺着你的逻辑说的耶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10:00
没觉得自己很有道理,那到底是要反驳我哪里无理?逻辑在哪如果你不觉得自己很有道理,请为自己的言词道歉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19:11:00
照啊 既然你觉得这种比喻造成羞辱伤害 对原po来说也是啊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4-07-21 19:11:00
放下勒 没公布姓名就每卖了 放下勒
作者: Yuma38 (Asami)   2014-07-21 19:12:00
有些人认为男生就是要放下 即使怎样被伤害都无所谓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19:12:00
我不懂为何要道歉@@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4-07-21 19:12:00
原谅是原po自己去思考与辩证,甚至要渡过许多经历才能得到的思考状态,劝他、指责他、说教,其实都无法帮助原po从过去的痛苦中摆脱。今天他如果不为这件事痛苦,表示这件事对他来说影响不深。正是因为深切的痛,像梦魇一样带来深沉的黑暗,所以现在的他才会痛恨梦魇的始作俑者。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14:00
感谢na大的说法,让人理解另一面的想法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4-07-21 19:18:00
老实说没有人能够介入他的过去与内心,也无法帮他讨回公道,更无法修正当初两个人的行为。既然如此,那么比较好的方法是尊重他的过去,尊重他目前的情形,还给他安静。
作者: CghJuc (老女人)   2014-07-21 19:20:00
推 nalthax大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伦)   2014-07-21 19:42:00
除非跟你很熟,不然有什么立场要你放下跟原谅...讲别人都很简单啦,发生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又该该叫早就已经跟"道理"无关了,理性可以过去,感性说放就放?卖闹啊...要扯一堆有的没的,不如请原PO"不要鸟她"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45:00
这篇文张的推文中 应该也没人要原PO去理对方吧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伦)   2014-07-21 19:45:00
被嘘爆的m大,很理性分析啊,没同理心"而已"
作者: hilda1112 (Hilda)   2014-07-21 19:46:00
有些人就是不懂伤害有多大才会觉得“你都这么久了还不原谅她真是小心眼”,原po为这种人生气不值得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伦)   2014-07-21 19:46:00
有真实且完整感受的人,只有一个。除非另一位当事人跳出来爆挂,不然说成这样还能讲啥??大家就从案例中学习跟警戒就好,然后记得给原PO拍拍...
作者: viviya (^_^)   2014-07-21 19:48:00
因为他一开始上来是来询问 所以才一堆人搞刚给意见吧若是用拍拍 可能争执还少一点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伦)   2014-07-21 19:48:00
要分析,就免了吧,还不是看报纸说故事..小心弄巧成拙女主角有可能真的悔过了,啊那也不甘原PO的事了!!!大家都过得很好,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作者: tsming (断水流大师兄)   2014-07-21 19:54:00
你跟那种男人罪该万死的护航组认真什么XD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见)   2014-07-21 20:03:00
个人的水准有个人的眼界,之前你交女友的眼光都是女友的错,你眼光好、做人好、分手还给半年生活费希望对方过得好,一切都是对方的错,你眼光没问题,给钱没问题,现在看到道歉信想要钱却不去执行只是上网来婊四年前分手的前女友也没问题你是如此正确,一切都是她的错,看看多少人推你,就知道一切都是她的错,你完全没做错任何事,唯一的错就是倒楣,如果这是你和那些推你的人的中心思想(我指的是"你都没错只有她有错,如果还有理性可言请勿自行想像延伸再拿自己想像的逻辑反问我)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反正,大多数人支持你的论点,嘘我的论
作者: tsming (断水流大师兄)   2014-07-21 20:08:00
护航组崩溃爆走中~~~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见)   2014-07-21 20:08:00
点,四年前人财两失现在不爽又没讨回钱的人又不是我,被嘘再多我也没损失半毛前,你若坚持在网上婊她是对的,也拿不回半毛钱,她交的男友听起来高富帅,你得到再多推也是跟现实很脱节.抱歉,事实就是这么残酷.如果这里的推嘘跟现实如此脱节,我只觉得你得到的推是安慰奖.有人评论我自以为是,我想若有人自以为非,就不会那么强烈地嘘我.每个人都自以为是,只是你们人数多一点而已
作者: RockBoy (摇滚男孩)   2014-07-21 20:11:00
崩溃好几天了 哀 真是众人皆醒妳独醉阿
作者: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见)   2014-07-21 20:12:00
我想讲的讲完了,你的个案你想怎么做你的事,不需要我赞同.反正推你的人这么多,不差我一个嘘.而我,嘘我的人这么多,就是一种意见反应而已.反正这版上最抢手的是战神文和鸟人文与主流不同就是非主流,那又如何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7-21 20:20:00
“都是they的错”
作者: yoyopinky (帅啊老皮)   2014-07-21 20:22:00
不清楚状况的话我会问,叫当事人放下之前不要省略太多事。觉得不熟没必要问太仔细的话,那叫人放下是不是也多余了点…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枫)   2014-07-21 20:27:00
某M仍然神逻辑
作者: Vipasyin (猥琐WeiSuo)   2014-07-21 20:38:00
我以为苏美出现才有崩溃组看来我错了 那苏美可以回来吗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7-21 20:59:00
你干嘛跟白痴计较阿,那人老是护短就知道了,女生最大
作者: theimmortal (晒太阳)   2014-07-21 21:01:00
纯嘘某两位^_^不懂欸 原PO只是叙述过程 又没公开对方资料 很激动嘛w
作者: berberryQ (267/342)   2014-07-21 21:02:00
为什么一定要原谅加害人?推你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4-07-21 21:03:00
按照某m的论点 受害者要干就去把加害者干了 没事来网上干加害者干什么笑笑喔“你这么愤愤不平怎么不去讨回公道”的嘴脸就像
作者: theimmortal (晒太阳)   2014-07-21 21:05:00
g大 这样原PO会222 可是照m大逻辑只要原PO道歉,前女友就要原谅原PO就是了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4-07-21 21:05:00
奇文共赏lolololololol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14-07-21 21:10:00
觉得你举例不当……
作者: harry200233 (波特是你)   2014-07-21 21:10:00
m什么那个满适合去选总统的阿,众人皆醉我独醒何不食肉糜?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14-07-21 21:13:00
本来是支持你的 但你举例扩大了受害程度 觉得……要嘛你就把钱要回来 要嘛就大方一点 一直念然后一直自怜 何必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4-07-21 21:24:00
我是不知道被诈骗集团骗了钱还要说服自己大方一点是怎样的心态啦, 啊叫我去把钱要回来? 我想问你都被骗一次了还去被骗第二次干麻
作者: harry200233 (波特是你)   2014-07-21 21:28:00
不是自己的钱讲起来都很大方阿,就像不是自己被骗被劈都可以大大方方的叫对方要原谅要放下阿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4-07-21 21:39:00
难怪伪善团体要人放下屠刀都讲很勤 反正不是自己的事儿
作者: sharon0627 (雪)   2014-07-21 21:49:00
原po不是说了他根本没想要讨钱吗......
作者: BeelZeBubNo7   2014-07-21 21:59:00
你没事跟个爱打高空,没同理心的计较干嘛..鬼遮眼的人都会说他很清醒.摊手~
作者: rangertsao (Estel)   2014-07-21 22:11:00
有没有人想到某本.......一个样嘛 同样一句话 等自己碰到再来谈原谅 不然原不原谅 本来就是被害者的事有没有只准某本(某m)检讨被害人的言论 一检讨某本(某m)的言论 马上变成用一言堂迫害某本(某m)的八卦?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4-07-21 22:21:00
TO osmanthusjo: 原PO的受害程度且是你能了解的?原PO的字
作者: coolcjy (ㄚ裕)   2014-07-21 22:21:00
真的很妙~旁观者清是这样用的吗?BG版总是带给我欢乐XD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4-07-21 22:22:00
句间已经不是那种普通损财,而是改变了对旁人的信任感的程度.....我真不懂老是要受害者放下的旁观者...
作者: shhs1000246 ((′‧ω‧‵))   2014-07-21 22:34:00
两个圣人一直叫人家放下 不如剃度出家好了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伦)   2014-07-21 22:49:00
这样就可以自以为非主流...这社会是怎么了....还不是刚愎自用只认为自己是真理...论调整个超偏颇
作者: Huaxx (Hua)   2014-07-21 22:53:00
啪啪啪啪啪啪(肿 要她大姐道歉不如洗洗睡啦
作者: stillcolor (鬼艾伦)   2014-07-21 22:54:00
多看一次多一次觉得价值观很极端真心告诉原po:网友懂个屁啊!找朋友喝一杯一起骂声婊子就好了已经过去的要不回来,你只能在未来好好警惕自己不要再发生也许这局面你也出一份力,可以成长,就当做对你的帮助吧
作者: thomaski (光明 衰英雄 )   2014-07-21 23:07:00
《登入次数》4140 次 比梯次!?
作者: joycephoto (joyce)   2014-07-21 23:42:00
你举的例子是受害人不愿意,但你是曾愿意只后讨不回来
作者: et282523 (不屈斗志)   2014-07-21 23:43:00
拍拍~
作者: myrzr ( )   2014-07-22 00:01:00
你都可以放下对前女友的感受了,放不下一个路过状况外的人?
作者: befon (凉)   2014-07-22 00:15:00
楼上说的对阿, 放下前女友, 顺便放下一篇网络瞎文吧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14-07-22 02:03:00
虽然放下对前女友的感受,但是却被某人故意指责后又想起啊
作者: t10028603 (懦夫救星)   2014-07-22 02:41:00
某M崩溃跳针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4-07-22 03:44:00
你别让他知道原帐号啊,傻了你.....
作者: mommybo (猫咪猫)   2014-07-22 04:29:00
向来不喜欢有人扣崩溃的标签 但m大推文深深体现了崩溃二字
作者: felixgene   2014-07-22 07:28:00
m大 欣赏你勇于表达的勇气 但这篇你的推文 真的是站不住脚阿 一直跳针又偏颇 原PO这篇回的你大概没看进去吧..看得出来你很有独立思考的人 但如果能虚心受教 会更棒在加油吧 大家也别再鞭了呀~~看得出来你是很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 发现省略太多字惹XD
作者: jin0 (秃过头)   2014-07-22 09:19:00
你必需原谅她 你才能过得好 原谅在人生中也是个课题 加油
作者: blackyady   2014-07-22 09:29:00
某m每次回文都自以为点醒大家 这种讲话态度跟逻辑根本只有被嘘爆的份 妳真的不适合来男女版 好像妳最懂社会黑暗一样 妳谁啊
作者: ponguy (●胖盖●)   2014-07-22 10:06:00
这篇回复辛苦原po了 m应该没看进去
作者: HOLLYQOO (水枪鼠)   2014-07-22 10:13:00
看到有人假豁达真崩溃坦白讲还挺有趣的XD
作者: morraChou (找不到~找不到~)   2014-07-22 10:31:00
应该说 根本没资格要求别人原谅再跟受害者接触 她没有资格 何来的道歉比较好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4-07-22 10:32:00
健人就是脚勤,假中立的评论者也是。
作者: frank0219 (YuKen)   2014-07-22 11:23:00
纯嘘某两个垃圾…
作者: dreaminc (啾)   2014-07-22 15:51:00
有些人就是傻傻的,你现在看起来也聪明聪明的,不要理
作者: pprisa (AASKA)   2014-07-22 17:00:00
推 M姐根本没同理心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22 17:08:00
老实说我很同情你 在这么久的日子后还会因为她的随便一封信而感到心情大乱....那时的你 一定深深爱着她
作者: yaokut ( )   2014-07-22 18:41:00
既然当初的自己根本没做错,到底哪里来的原谅当初的自己?
作者: m226832292 (蓝蓝)   2014-07-22 19:04:00
加油
作者: xiehua (来一个签名档)   2014-07-22 19:33:00
加油!这感觉如同分手的人要妳删掉她好友,哪朝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4-07-22 20:18:00
辛苦你了,跟一个没有同理心的人争理
作者: chycku (碧璃)   2014-07-22 22:11:00
推楼上 认真你就输啦 不过其实你可以回信去要钱呀
作者: MSSM (呀~)   2014-07-22 23:15:00
你认真了 XD 就是有这种自以为心胸很宽大 假圣人等她哪天碰到这种事情看她会怎说 台湾最强就是检讨被害人原PO真是辛苦了 EQ也挺好的
作者: lifecode (柳树)   2014-07-23 01:28:00
推!原PO非常有条理,佩服!
作者: pnLin (我脑袋的转速好慢喔)   2014-07-23 01:34:00
辛苦了
作者: houseman123   2014-07-23 05:01:00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14-07-23 11:49:00
to ff0722. 那原post 又知道强暴受害者的受害程度?感情创伤、被诈骗很多人都有,但强暴受害者通常伴随很大阴影,而且通常不敢说不像这篇原post还可以上网发泄错误的举例增加自己受害程度,跟文宣手法有什么不同?感情和被骗钱的创伤我懂 没人叫你放下 但如果夸大受苦实在令人难认同知道自己不是最可怜的人才有助于走出去不然只是落入自怜想讨拍和支持人之常情 但如果要听建议 这就是建议通常要找到下一个才会放下 但通常受欢迎的男生通常不会长篇大论自怜 看catch 就知道了
作者: ugvu (感情不存在突然)   2014-07-23 12:54:00
原PO找就找到下一个人啦 过了五年 这已经不是放不放下的问题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4-07-23 21:19:00
干嘛玩文字游戏,形容成强暴就是表达原PO受到身心难以承受的打击,对原PO来说就是十分痛苦的回忆,你难道还要规定别人用什么形容词?用不曾体验过的事情来形容情况是很普通表达方式吧~~我说我头痛到好像铁槌在敲(形容你懂吗?) 难道要原PO去被强一次再来用这形容词吗?被强是痛苦的,原PO是痛苦的,用痛苦来形容痛苦有什么错误的,硬要说别人痛苦程度不对,我只能说你不是原PO,原PO的痛苦只有原PO知道。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