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前女友跟我求偿100万

楼主: muchieh (八方)   2014-07-14 02:52:06
如果你家很穷,你是不是更应该注意,
而不是那家里穷当借口就可以咨意妄为,
那今天我有一家老小要照顾,所以我可以犯法,
我要做什么都可以?这么爽那我也要当穷人。
司法官平均一天工作14个小时,
你用这种事情让人家加班,今天你没有未成年援交,
没有妨害自由,你就讲清楚阿,
讲清楚之后乡民就都闭嘴了,
当然你今天有不说的权利,那乡民也有乱猜的权利,
不爽不要po,你想讨拍又不给别人评论,
为什么不放自己个版?这是公共空间ok?
我绝对不是看到diess说半小时删文才来发文的......
※ 引述《diess (影灵)》之铭言:
: ※ 引述《MagicJohnson (魔术强森)》之铭言:
: : → predict:X是的 我对天发誓 说谎被车撞死 07/13 23:01
: : → predict:我只想请教应如何跟她们沟通 07/13 23:07
: : → predict:什么事我想保留 但我又想到家人未来生活 很慌张 07/13 23:08
: : → predict:官司是跟我求偿100万 07/13 23:10
: : → predict:我家需要钱 我之前存的钱都投资赔光了 07/13 23:25
: : → predict:事情请大家不要追究 我错了我受罚 但不能影响到我家人 07/13 23:27
: : → predict:她们很可怜 一老一小 只有我可以救她们 07/13 23:28
: : → predict:我若错了 法院会判 07/13 23:29
: : → predict:请不要追究是什么事 我不会说的 报歉 07/13 23:35
: : → predict:她是我在网络上认识的没错 07/13 23:36
: : → predict:那是我学生时代po的 问ptt有没有援交 07/13 23:37
: : → predict:我妈是捡破烂的 07/13 23:38
: : → predict:之前工作是打扫大楼 老了无法做了 07/13 23:39
: : → predict:我对案情保持中立 07/13 23:41
: : → predict:我没赚钱 她们怎么活 07/13 23:43
: : → predict:每个月都只能存34千 我要怎么借 07/13 23:44
: : → predict:中立是说我不评论啦 07/13 23:45
: : → predict:感谢大家的批评指教 07/13 23:50
: : → predict:我没承认哦 07/13 23:53
: : 因为实在是太没头没尾了
: : 只能从这些乱七八糟的回应中抓点感觉给你意见
: : 首先是前女友告你 和解要100万元
: : 你家是中低收入 你家人很可怜 你家人要靠你养
: : 一、你没问题的话 你管你前女友怎么告
: : 必要时还可以反告他诬告
: : 然后求偿 你家人就可以好过一点了
: : 二、你自己也有问题的话
: : 那就去跟你前女友桥出一个可以接受的价钱
: : 因为你说有错你会负责
: : 负责的态度不是说说而已
: : 桥完后真的无法接受就只能进法院交给法官
: : 最后结果也请接受
: : 而且因为你也愿意负责 所以就认真赚钱赔给前女友
: : 你家人不会因此活不下去
: : 台湾再怎么不堪
: : 社会福利制度还算是可以的
: : 通报给社会局 你妈跟你姐还是可以过的下去的
: : 但这些结果也请承受
: : 毕竟你也有问题
: : 三、最后 你本身有问题愿意负责但却又不愿意拖累家人
: : 那就去跪你前女友
: : 请他不要告你
: : 结案
: 我是觉得,自己真的没错就不用怕被告,反正一定告不成
: 运气好对方犯错了,还可以反告回去
: 但若真的自己犯错了,有种不要把自己的家当悲情挡箭牌
: 害到自己家的是谁?
: 家里越穷的本来就越不该犯法犯错,否则根本是自己害到家里受罪
: 根本没资格求谅解,只是脸皮厚到敢这样求情
: 只能说被害者千万不要原谅,这代表加害者根本没有打算反省自己的过错
: 只想解决眼前的事情,真求情成功
: 那加害者就会觉得这招好用,拿来继续害下一个人
: 终究还是加害者自己把整个家庭拖下水
: 真正要帮助他的家,就该狠狠地告让加害者确实接受到惩罚而不敢随便犯错
: 让加害者的家庭得以减少擦屁股的次数
作者: freegar ((  ̄ c ̄)y▂ξ)   2014-07-14 02:59:00
XDDD
作者: lead0722 (get chance)   2014-07-14 12:33:00
小心告你备份喔
作者: aztcsteven (史提芬)   2014-07-14 13:42:00
备份告哪条啊?楼上的大大?
作者: tempoyo (张tempo)   2014-07-14 16:23:00
刑法359-1偷偷备份罪 楼上去查清楚再来
作者: diess (影灵)   2014-07-14 16:27:00
无故取得、删除或变更他人电脑或其相关设备之电磁纪录致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作者: Enrico   2014-07-14 21:16:00
google还看的到第一PO, 敢快去告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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