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男友手机的情色交易短信,可检举吗?

楼主: iloveinhua (kd你这个背骨仔)   2014-05-06 10:54:33
※ 引述《Jayc ( 郑 杰 西)》之铭言:
: 5/1 劳工节
: 他说他要加班,晚上不知道几点才回来(这状况很少见)
: 我独自留在他房间
: 帮他洗衣服,晾棉被,整理东西
: 因为他正要搬家...却完全没时间打包
: 我不想他工作太晚回来很累了还要忙这些杂事
: 由于整天都无消无息,也担心打电话过去会打扰到他
: 所以东西整理完后,傍晚就先回自己的住处了
: 隔天,他也是忙到晚上十点过后才回家
: 我去他那边过夜
: 结果他躺在床上打线上游戏没多久就抱着电脑睡着,眼镜也没卸下
: 而手机,很难得的在桌上充电
作者: roger1937 (roger1937)   2014-05-06 11:02:00
很好奇原po怎么知到人家去开两次房间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06 11:34:00
你在讲啥阿?不然检举男友(应报复对象)嫖妓,就对了/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06 11:35:00
说到底原罪就是偷看line啊,一堆人在好可怕不知在怕啥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龙)   2014-05-06 11:35:00
所以你反死刑吗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5-06 11:40:00
报复 又怎样啦 除了他以外 你觉得谁有证据可以制裁唯一有办法的人选择冷漠 到底为什么说好的报应呢 Y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06 11:52:00
因为应召站是无辜的啊!鸡头鸡马夫也是混口饭吃RRR~~~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06 11:53:00
毫无同理心的原原po真可怕 抖抖
楼主: iloveinhua (kd你这个背骨仔)   2014-05-06 12:00:00
内文说的很清楚 我不认为有谁是无辜的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06 12:02:00
so你觉得她应该默默被伤害,在深夜为自己的无力泪湿枕头
楼主: iloveinhua (kd你这个背骨仔)   2014-05-06 12:05:00
我不太清楚你为什么觉得我这样想 但我觉得检举色情业者不应该是出于这种理由 对不起她的不是色情业
作者: carmelono15 (瓜瓜)   2014-05-06 12:07:00
登入别人帐号是否有违法之余啊 ? 妨害秘密之类的 ?
作者: carmelono15 (瓜瓜)   2014-05-06 12:08:00
*之虞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06 12:10:00
因为她去检举嫖客她男友,也不是出于良知啊~这样很奇怪啊
作者: vivinanao (安静优雅地轻声哭泣)   2014-05-06 12:11:00
这样心态可议~很可怕~~
作者: tsunade802 (紫阳花)   2014-05-06 12:11:00
所以不完全是出于良知就不应该检举吗?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4-05-06 12:11:00
《妨碍电脑使用》三年以下,科或并科10万以下罚金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4-05-06 12:12:00
嫖妓,第一次以现行被抓到罚款1500~6000。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4-05-06 12:13:00
所以女生要报复结果罚的比男生还重...
作者: Jayc (我不能再衰更多了.......)   2014-05-06 12:29:00
楼上提供的资讯很有帮助耶 所以我该感谢当初警方不受理证据
作者: Jayc (我不能再衰更多了.......)   2014-05-06 12:30:00
警察是有说 这些要他们去查 虽然我偷登入帐号掌握了一切
作者: Jayc (我不能再衰更多了.......)   2014-05-06 12:31:00
难怪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时候真的只能无力在旁漠视
作者: Jayc (我不能再衰更多了.......)   2014-05-06 12:33:00
然后我再重申一次 要报复 早报复了 方法多的是 哪用想到现在
楼主: iloveinhua (kd你这个背骨仔)   2014-05-06 12:43:00
我从未说不应该检举 我想我们的沟通有问题
作者: waltz520 (大肚鱼)   2014-05-06 12:44:00
同意这篇
作者: Jayc (我不能再衰更多了.......)   2014-05-06 12:54:00
@roger1937 因为对话讯息有写 旅馆名称跟房号还有准确的时间
作者: RoberBud (假安徒生)   2014-05-06 13:27:00
你在讲三小啊 还要内心好高尚才可以检举不法喔 神经病还理由不理由的 你最棒拉
作者: angels999 (kodoku)   2014-05-06 13:29:00
监听举例错误,有监听票是可以监听的,错是错在不必汇报总统,因为司法跟行政应该分立
作者: yukaiw (Gyp)   2014-05-06 13:47:00
你怎么知道原po不是出于良知..还有违法谁都可以检举
楼主: iloveinhua (kd你这个背骨仔)   2014-05-06 14:07:00
是的 我不知道 但你也不知道不是吗 今天她检举 是因为有关她前男友 如果平常路上见到有风俗店她的正义感又到哪了 这是简单的推论
楼主: iloveinhua (kd你这个背骨仔)   2014-05-06 14:08:00
还有楼楼楼上的 理性讨论可以 请勿用人身攻击的方式我希望你可以道歉
作者: sevenmoong (紫)   2014-05-06 14:11:00
你到底在说啥 我要检举不法还要检验我的正义感?
作者: sevenmoong (紫)   2014-05-06 14:14:00
那就换句话说 本来就看不惯情色业者 本来也相安两无事
楼主: iloveinhua (kd你这个背骨仔)   2014-05-06 14:14:00
我从来没有说不可以 检举当然行但大可不必装的正义凛然的样子
楼主: iloveinhua (kd你这个背骨仔)   2014-05-06 14:15:00
请看我怎么回的
作者: sevenmoong (紫)   2014-05-06 14:16:00
= = 我认为我回得很明显了 到底为什么需要检验理由
作者: sevenmoong (紫)   2014-05-06 14:17:00
我看到情色业者贴广告在我的机车 我去检举 然后说我平常没去检举 所以说我是在报复业者弄乱我的机车?
楼主: iloveinhua (kd你这个背骨仔)   2014-05-06 14:18:00
我从未说过需要完全正义才可以检举 但大部分出于个人却把自己包装成正义人士却也不需要
作者: sevenmoong (紫)   2014-05-06 14:18:00
我是什么原因重要吗? 它就是犯法 我也就是不高兴...
作者: sevenmoong (紫)   2014-05-06 14:20:00
我觉得你好无聊 po一篇批原PO的心态 却说可以检举...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5-06 14:21:00
管他是出于什么 检举不法 就是爽
作者: sevenmoong (紫)   2014-05-06 14:21:00
这样吧 假设我本来就很不爽色情业者 他又犯到我了
作者: sevenmoong (紫)   2014-05-06 14:22:00
我不能更不爽??? 这叫心态可议??? 神逻辑
楼主: iloveinhua (kd你这个背骨仔)   2014-05-06 14:29:00
请去看原原po的文章。何处像本来就不爽的 就事论事啊大哥
作者: sevenmoong (紫)   2014-05-06 14:31:00
原po哪里有表态他本来如何? 难道你觉得他本来是支持的?
作者: sevenmoong (紫)   2014-05-06 14:32:00
我想绝大部分人应该都不太认可情色业者吧? 很难理解吗?
楼主: iloveinhua (kd你这个背骨仔)   2014-05-06 14:38:00
我可没有这样说,你觉得原po本来就是路见不平挺身而出的人吗,既然不是那就说只是想报复男朋友就好,我并没
楼主: iloveinhua (kd你这个背骨仔)   2014-05-06 14:39:00
说检举这个本身是不对的,而是诟病她出于私心却装一副路见不平的样子
楼主: iloveinhua (kd你这个背骨仔)   2014-05-06 14:46:00
s大我了解你的意思 我无意批判检举这行为及替色情业者护航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5-06 14:46:00
我想部会很多人不认同色情业的,多的是认为不偷不抢没关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5-06 14:48:00
不会想自己亲友去做这行,但也不觉得做这行这真的是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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