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工作上遇到的一点事情,不吐不快。
本来基于职业伦理,是不能拿出来讲的...
但最近看到太多人正(帅)真好而悲剧收场的例子,
再三思量,还是决定拿出来警世一下。
当然,关于当事人的个资、隐私等将会一概河蟹,不留任何可供判断的线索。
以下各当事人都不是台湾人,请各位当故事看看就好,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这句话不是随便乱开玩笑。
案A,苦主委托我们解决他被诈欺的事。
从他给的资料,女方非常年轻,长相不到超正但是很清秀,乍看像邻家小妹妹。
(原po是打滚过的老油条,看眼睛知道这女的心不正,所以才说“乍看像”。)
好,我们着手调查,然后发现那位小妹妹年纪轻归轻,诈欺前科的数量......
甚至有避不到案而被通缉的纪录。
我问他跟小妹妹怎么认识的,他说小妹妹在某地方主动搭讪他,
他也不算真的冲脑(或者说小妹妹懂得放长线),聊天聊了半年才发生诈欺事件。
他说,事后回想才明白她讲的话到处都是破绽,
但他沉浸在被可爱少女搭讪告白的爽感中,直到对方拿了钱就消失他才眉头一皱......
案B,委托人要找他前妻打官司。
委托人长相英俊,谈笑风生,完全适用“风流倜傥”这个形容词,
进门三分钟就让柜台妹妹头上冒小花。
而原po在旁边看他跟柜台妹妹喇赛的感觉是:这个人攻击性很强。
好,既然要打官司,就要调资料。
既然是“前妻”,当然不可能马上调到个资,但是当年离婚的文件倒是容易。
委托人起初不愿意让我们去调他的“离婚协议书”,
但老板亲自开口说这是必要的,他才点头。
拿了他的授权书调出来呢.......是我这辈子看过最厚的“判决书”
诈欺、家暴、性侵、遗弃、监禁、杀人未遂...一个人能对配偶犯的罪他几乎都犯完了。
从判决书上的日期判断,这位帅哥来找我们的时间,距离他出狱还不到两个月......
老板眉头一皱,叫我们退掉这件委托,他认为如果让他找到前妻,大概会出人命...
而当我们对他道歉,表示评估之后这件案子超出我们的能力范围时,
他那个目露凶光......幸好我们有个内心是少女但外表长得像黑道的同事。
案C,宣称女友卷款落跑,要找她踹共。
长得不算帅,但还是人模人样,身高超过180又有忧郁小生般的气质。
我一边看他提供的资料一边左耳进右耳出地听他说他多掏心掏肺、女友多没良心...
调查过程省略,总之我们查出来的事实是:
他长期对女友家暴,最后一次吵架他差点把女友从十几层楼的阳台推下去,
而他所谓的“卷款”只是女友(前女友)保住一命后,趁他睡着悄悄打包逃走。
老板很有原则,这种加害人找被害人的案子一律不做,
我们宣称能力不足找不到人,退款之后收了他几十封各种恐吓信说要烧了我们办公室,
那这种大方送证据上门的当然交给亲爱的鸽子大大叼回去处理了...。
顺便说我那同事,光看外表就是个煞气A壮汉,戴上墨镜就可以站出去当门神,
但他内心百分之百是个少女,比柜台妹妹还少女的粉红少女心......
(请想像阿诺跟小妹妹一起对着h**lo k**ty尖叫的画面......)
(笑,刚认识时常常会想揍他,久了觉得也没什么,反正人好才是重点,
要不是我妹已有男友,还真的想过把他抓来当妹婿...)
只是想说人不可貌相。不可否认帅哥正妹人人爱,
但如果要相处,终究皮相底下那颗心才是重点啊。
不要为了怕寂寞而去交男女朋友,
不想遇到错的人,就要多看、多思考。
身为老油条的缺点就是太轻易看穿相貌底下的东西......
导致凡心未死却被亲友说你看起来快出家了。(掯,我也想当不知险恶的天真小白目啊!)
胸再大腰再细脸皮再白嫩,妳若没有美丽的心,就算长得像绫濑遥也是徒然。
女人看男人也不要光因为他长得帅又幽默又健谈就头上冒小花,
妳去看看各国重大犯罪史,就会知道很多反社会人士外表是很有魅力的。
我不是在说帅哥正妹就该闪边去,长相好看心地也善良的人当然也很多,
重点就是那句话:人不可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