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为什么?为什么?凭什么可以这样?

楼主: mester (人生若只如初见)   2014-03-12 22:38:19
※ 引述《unicorn77 (误会大了)》之铭言:
: 终能体会,
: 原来什么是"想哭但是哭不出来",
: 什么是"哀莫大于心死",
: 什么是"万箭穿心",
: 什么是 "行 尸 走 肉"!
: 为什么?到底有谁能告诉我为什么
: 当人小三的可以嚣张到这种程度?!
: 明明很清楚是别人有妇之夫,
: 却还大剌剌的跟身边众亲朋好友、
: 家族说自己交了男朋友,
: 还在FB po十指紧扣的照片。
留下来!
: 而这样的照片,竟然是被我的姊姊
: 发现告诉我的,真的让我感到莫大
: 的羞耻跟心痛。
: 心痛的跟先生谈了一整个周末,
: 我提出离婚的要求,但他不肯。
: 最后,我们决定好,一切重新开始。
: 在他承诺和对方分开后,
: 我最后坚持要求他叫对方把FB的照片删除。
: 但没想到,她竟然在FB上隐喻咒骂
: :明明比她老比她丑,还这么厚脸皮
厚脸皮的是谁啊
她都不知道无耻两个字怎么写了
妳凭什么要比她有自省能力??
: 不自知的赶快滚开"她的男人"身边!
: 最后,竟然是换了一张封面是,
: 她和我老公在我们家床上的亲密照!
~~~~~~~~~~~~~~~~~~~~~~~~~~~~~~~~~~~
不用蒐证了这下证据就有了。
把她的FB隐喻文字printscreen拍下来
告她公然侮辱。
把她的亲密照存下来,告她通奸和妨害家庭。
保证全都告得成。
她做到这样,换作是我绝不接受求情和私下道歉。
她要和解就拿钱来作我精神赔偿,其他我都不要。
就是要给个够大的教训。
她不拿钱就准备留记录吧!
我是妳就直接把妳跟老公的结婚照放在某个连结,
贴在她的FB
让她的亲朋好友一起见证。
可能大家根本不知道她是小三。
: 我真的澈底的崩溃了!
: 我没有办法再面对任何一个人了!
: 我只能一个人消失冷静一下,但,
: 家人都还在,我却已经痛苦木然到无法回应了!
: It's really killing me, and numbing me...
: 到底我该怎么办?!
: 真的很想去死现在!
: 到底是凭什么可以这样侮辱别人跟
: 贱踏别人?年轻?漂亮?身材好?!
: 我没有家人朋友了吗?!让我怎么
: 面对所有的人呢?
她没有家人朋友了吗?
她做这种事都敢面对所有的人,
妳有什么理由不敢面对所有人??
换作是我会在FB上写:
〔她的恶毒和嘲讽让我一度痛不欲生。
所有人都会老,都有丑的一天,Beauty is only skin deep.
我以为我不如她才会得到残缺的爱情,
可是若你真的爱这个人,我真的对你很失望,老公,她没有一颗美丽的心。〕
并把照片换成跟老公的结婚照,
在上面PS加工一颗碎掉的心。
妳不是需要羞耻的那个人,
尤其她拿着一枝无耻的剑指着妳的时候。
: 我已经暂时没办法再面对我老公了!
妳这样就是中了她的招,
她不就要妳这样吗?
: 到底我该怎么办呢?!
1在发现后六个月内告她公然侮辱、通奸和妨害家庭
(在元配发现此事超过六个月就不能告了!切记!)
2如果通奸必须连老公一起告,
请老公写切结书保证与她断绝往来
并且以后绝不再犯
(否则一旦发现财产须无意义全额转妳名下)
之后可撤销通奸这一条
3女方求也没用,
必须要她拿钱出来才愿和解。
她骂越多、越难听,索取精神赔偿金越高。
私下和解金必须高于打官司索赔数字,
不然败诉她是又要付钱又会留前科,
用多一点钱买个清白不过份。
: 对方完全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 难道我真的是我应该要滚开吗?!
妳现在是置身其中才想不清楚,
理智一点。
为什么她不离开,妳就要把自己的老公让给她???
妳老公也要跟她断了,妳为何要让???
作者: mozt (mozt)   2014-03-12 23:08:00
你所有的问号 答案只有2个字 懦弱
作者: lhh66 (小猪猪)   2014-03-13 00:20:00
实用,推
作者: alliana (溪名)   2014-03-13 01:14:00
只是这样的证据不一定告得成
作者: photopanda (变态绅士卫斯理)   2014-03-13 01:34:00
想到前女友给暧昧对象们的提告建议:要告就要让对手指名道姓骂,成功率会比较高
作者: photopanda (变态绅士卫斯理)   2014-03-13 01:36:00
上面是指公然侮辱部分
作者: edward4904 (Rynn)   2014-03-13 10:08:00
这样的证据为什么告不成? 该有的物证都有辅佐了,不告对方不然要怎么做?
作者: betterone ( as long as i know)   2014-03-13 12:50:00
因为对方的照片没有他老公出现 谩骂也没指名道姓
作者: hidemoon (藏月)   2014-03-13 19:26:00
至少妨碍家庭应该可以告的成吧? 都有PO在床上的照片了?
作者: happymo (萧露比)   2014-03-14 16:37:00
快离开~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丫!不要贱踏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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