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为什么?为什么?凭什么可以这样?

楼主: BoyGirl2 (男女板专用帐号2)   2014-03-06 20:43:28
看到推文、回文中,
很多人都提到采取法律途径,
提告妨害家庭会成立、可以要一大笔赔偿金等,
其实,没那么容易。
请原PO先想清楚,到底还要不要这个婚姻
遇到配偶出轨的事,
(1)不离婚的,有可能是因为很爱很爱对方
即使对方出轨劈腿偷吃,
只要名义上双方还是配偶,
这些人就可以很欣慰,
期待有一天对方会回头。
(2)有些不离婚的,是不甘心让第三者扶正。
(3)决定离婚的,
有些是一时气愤之下答应后来懊悔不已,
有些是心死。
不离婚的话,真的不建议提告(对自己的配偶、小三、小王都是)
对簿公堂的情况,未来如何相处?
(这绝对不是一段回想起来两个人可以莞尔一笑的回忆)
对小三、小王不提告的考量点,
无非是因为将来易科罚金或损害赔偿的钱,
极有可能是自己的配偶基于亏欠偷偷帮对方出的
(也就是右手出左手进)
要离婚的话,如果真的想出一口气,
想提告就去提吧,
以妨害家庭(也就是通奸)来说,
司法实务上标准宽严不一,
有遇过配偶与小王同居,还是以“同居不等于性行为”为由而无罪
(这应该是最严格的)
如果出轨的一方和小三、小王爱得死去活来,
一起开庭、一起离开,
对遭到背叛的一方有多难堪
(我看过,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那位先生了@@)
忘了说,通奸一般而论大多可以易科罚金(罚的钱是给国家,不是给告诉人)
因此,提告真的就只是一口气而已
如果被告不起诉或无罪,告诉人心里会更闷= =
民事赔偿方面,
就我的了解,如果判赔50万应该就算是高额,
如果要拿到什么百万的,
离婚时请求剩余财产分配或许还有可能
(不过以现在很多人都是22K、买不起房地的情况下,难度很高XD)
可是开庭期间一遍又一遍的去揭开自己的伤口,
值得吗?
以上是采取法律途径的利弊得失,
供参考~
作者: TllDA (踢打)   2014-03-06 20:54:00
请问要参考什么? 说的都早就说过了
作者: edina (席那)   2014-03-06 21:15:00
楼上凶什么啊 匿名文本来就会比较晚发出
作者: pttnews (PTT新闻)   2014-03-06 21:23:00
好文~
作者: diess (影灵)   2014-03-06 21:45:00
赔偿金不只是跟丈夫要,也可以跟第三者要喔
作者: diess (影灵)   2014-03-06 21:47:00
还有不一定会走到提告的路,做得好可以仅止于和解阶段就解决虽然不一定会跟丈夫要,但可以联合丈夫跟小三要
作者: diess (影灵)   2014-03-06 21:48:00
不要蠢到什么苦头都自己吞,法律的利弊也不是仅止于此篇讲的不容易又如何,忍耐下来也一样不容易,都一样是不容易
作者: diess (影灵)   2014-03-06 21:49:00
就只是选择而已,真正的利弊得失远超过此篇讲的东西这篇讲得太浅太狭隘啊,看得出是啥都不懂的家伙随便说的
作者: icefeeling (冰冰)   2014-03-07 09:44:00
文章的重点是要原po吞下去!?吞了这个,再继续吞小四吗?我看不到你建议原po吞下去之后,还给了什么保障建议。
作者: betterone ( as long as i know)   2014-03-13 02:08:00
这篇是提醒原原po现实世界的无奈,法律是讲求证据的,目前证据的确不足。但原原po可以选择补强证据还自己一个公道 或选择吞下去 做出何种决定之后 就不要后悔
作者: DividBud (歧芽)   2014-03-13 18:00:00
实用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