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推文、回文中,
很多人都提到采取法律途径,
提告妨害家庭会成立、可以要一大笔赔偿金等,
其实,没那么容易。
请原PO先想清楚,到底还要不要这个婚姻
遇到配偶出轨的事,
(1)不离婚的,有可能是因为很爱很爱对方
即使对方出轨劈腿偷吃,
只要名义上双方还是配偶,
这些人就可以很欣慰,
期待有一天对方会回头。
(2)有些不离婚的,是不甘心让第三者扶正。
(3)决定离婚的,
有些是一时气愤之下答应后来懊悔不已,
有些是心死。
不离婚的话,真的不建议提告(对自己的配偶、小三、小王都是)
对簿公堂的情况,未来如何相处?
(这绝对不是一段回想起来两个人可以莞尔一笑的回忆)
对小三、小王不提告的考量点,
无非是因为将来易科罚金或损害赔偿的钱,
极有可能是自己的配偶基于亏欠偷偷帮对方出的
(也就是右手出左手进)
要离婚的话,如果真的想出一口气,
想提告就去提吧,
以妨害家庭(也就是通奸)来说,
司法实务上标准宽严不一,
有遇过配偶与小王同居,还是以“同居不等于性行为”为由而无罪
(这应该是最严格的)
如果出轨的一方和小三、小王爱得死去活来,
一起开庭、一起离开,
对遭到背叛的一方有多难堪
(我看过,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那位先生了@@)
忘了说,通奸一般而论大多可以易科罚金(罚的钱是给国家,不是给告诉人)
因此,提告真的就只是一口气而已
如果被告不起诉或无罪,告诉人心里会更闷= =
民事赔偿方面,
就我的了解,如果判赔50万应该就算是高额,
如果要拿到什么百万的,
离婚时请求剩余财产分配或许还有可能
(不过以现在很多人都是22K、买不起房地的情况下,难度很高XD)
可是开庭期间一遍又一遍的去揭开自己的伤口,
值得吗?
以上是采取法律途径的利弊得失,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