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rrowheaven (无双)》之铭言:
: 前面zuan大跟mileslo大讲的很清楚也很正确,
: 我这篇其实只能算是个额外补充。
感谢支持,但是你的推文下面其实还是吵了起来,原PO的也是
所以追加第二篇。
我必须要说,我说的内容,是往好的地方去想。
上面有一PO不知道第几回文的,提到了他过去的例子,
听起来真是让人鸡皮疙瘩掉满地,已经不是在心里了,已经是满地了。
那状况是我也立马SAY GOODBYE。
但我那篇回文,是站在一个善意第三人的角度去讲,
所以我选择去相信原PO口中的单纯、有气质、哭得唏哩哗啦,
只因为曾经拿过小孩,
然后脑补成 可能曾经被骗过。
我是尽量不想去想的太黑暗,曾经被性侵过甚至放荡过之类的。
当然这样的意见有所偏颇,那也是因为我选择去相信原PO,相信原PO是真的爱她
但是心中有疙瘩,所以上来讨拍,希望版友给意见。
我那时候是完全没有去想所谓的"婊女方"。
但是悲伤天堂版友的提问,还有原PO那篇下面的推文,还有其他版友的回应,
让整个事件变的尖锐了起来。
我突然醒觉,男女版有匿名发文帐号可以用阿。
像这种有关他人隐私的事情,确实是可以透过匿名发文帐号来发文。
好吧,还是相信人性本善,原PO可能只是忘记,可能只是没想到这种问题。
但是人性本善的意见我前一篇就有了。
若是人性本恶呢?
若是原PO上来这一篇就是要婊女方?若是女方其实也没有完全坦白,
过去曾经有黑暗史?
这种事情我想也不用讲了,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但是这可能并不能去构成诽谤,或是妨害他人秘密,甚至是泄漏他人个资。
要件上来说,以我个人看法是很难达成这三项法律的构成要件。
之前有一篇,提到爱情像太极,有个版友说我把爱情想的太理想化。
也许吧@@",毕竟,工作上就已经每天在接触社会、人类黑暗的层面了,
加上又单身,冀望一份理想的爱情,应该不为过吧@@?
我当然知道爱情不会这么完美,但是却也是期待着。
所以第一时间也是选择去相信原PO,希望用PUSH一点的方式给原PO意见,好好待她。
如果真的还是介意到不行,疙瘩已经成长成怪物了,“我心中住了个怪物。”
Let It Go~
后面歌词自己去查,懒得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