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为什么?为什么?凭什么可以这样?

楼主: unicorn77 (误会大了)   2014-03-03 09:02:07
是!我们之间的相处当然不完美,
哪对couple不吵架?!
我先生,当然也有错!
但这事发生,我当然也责任检讨
自己哪里做得不好...
没有真名的FB,已经删掉的
十指紧扣照,尽尽只有手!
但.....那双我牵着那么久的手,
我会认不得吗?
床上自拍她笑得灿烂甜美,他露了个肩头,但背景却是我亲手布置的床组。
这样的照片已经够杀死我了!
体会到什么叫全身从头凉到脚,
没有遇鬼,却遇到比鬼还可怕的小三!
当下胃抽筋、发烧...
难道要继续斗这出难堪的烂剧吗?!
这一切荒谬到我无法想像
眼下似乎真的只有滚开的份了!
※ 引述《unicorn77 (误会大了)》之铭言:
: 终能体会,
: 原来什么是"想哭但是哭不出来",
: 什么是"哀莫大于心死",
: 什么是"万箭穿心",
: 什么是 "行 尸 走 肉"!
: 为什么?到底有谁能告诉我为什么
: 当人小三的可以嚣张到这种程度?!
: 明明很清楚是别人有妇之夫,
: 却还大剌剌的跟身边众亲朋好友、
: 家族说自己交了男朋友,
: 还在FB po十指紧扣的照片。
: 而这样的照片,竟然是被我的姊姊
: 发现告诉我的,真的让我感到莫大
: 的羞耻跟心痛。
: 心痛的跟先生谈了一整个周末,
: 我提出离婚的要求,但他不肯。
: 最后,我们决定好,一切重新开始。
: 在他承诺和对方分开后,
: 我最后坚持要求他叫对方把FB的照片删除。
: 但没想到,她竟然在FB上隐喻咒骂
: :明明比她老比她丑,还这么厚脸皮
: 不自知的赶快滚开"她的男人"身边!
: 最后,竟然是换了一张封面是,
: 她和我老公在我们家床上的亲密照!
: 我真的澈底的崩溃了!
: 我没有办法再面对任何一个人了!
: 我只能一个人消失冷静一下,但,
: 家人都还在,我却已经痛苦木然到无法回应了!
: It's really killing me, and numbing me...
: 到底我该怎么办?!
: 真的很想去死现在!
: 到底是凭什么可以这样侮辱别人跟
: 贱踏别人?年轻?漂亮?身材好?!
: 我没有家人朋友了吗?!让我怎么
: 面对所有的人呢?
: 我已经暂时没办法再面对我老公了!
: 到底我该怎么办呢?!
: 对方完全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 难道我真的是我应该要滚开吗?!
作者: sosevil (没有朋友的生活)   2014-03-03 09:04:00
现在说再多都是屁话 要马你离婚 要马你忍气吞声 你选?
作者: sosevil (没有朋友的生活)   2014-03-03 09:05:00
选1之前 记得先提告妨碍家庭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14-03-03 09:05:00
..............要告赶快告
作者: kui5024 (Kui)   2014-03-03 09:10:00
价值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没奋斗就觉得自己只能滚开就真的什么都没救了
作者: FinalAce (王牌)   2014-03-03 09:10:00
原PO板友的建议是中肯的,如果是纯发泄想讨拍,女板会有比较多温馨拍拍,这里没有强烈的拍拍风气0.0
作者: relgu2071   2014-03-03 09:13:00
大家都只是提供意见 谁也没办法替妳背书 最后责任还是得自己揹 所以自己想清楚就好了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4-03-03 09:16:00
觉得 快找律师 备份所有照片 装监示器 录音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4-03-03 09:17:00
告小3和你老公 求偿 就算不要老公 也要钱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4-03-03 09:18:00
如果是烂的就留给垃圾桶 不用把一辈子赔进去的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3-03 09:38:00
妳不想斗也指是墨墨退出被别人看笑话而已,能争取的只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3-03 09:39:00
有妳自己主动争取才能取得。    也只是默默退出
作者: gincy (惊喜)   2014-03-03 09:50:00
不要再检讨自己了 与其PO文宣泄 不如赶快保留证据寻求法律
作者: gincy (惊喜)   2014-03-03 09:51:00
当然如果你只是想宣泄 隐忍 吞下来 没有任何人能帮的了你
作者: popoallan   2014-03-03 09:55:00
快告!!!!!
作者: AppleAlice   2014-03-03 10:08:00
妳不是有跟老公谈?? 把谈话录下来阿,照片也备份起来到时在证明那是妳家妳老公就好,光咒骂小三有用吗?? 她会
作者: AppleAlice   2014-03-03 10:09:00
进入妳家躺上妳的床还不是老公带的??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4-03-03 10:10:00
这真的蛮惨的 ...被登堂入室
作者: tsunade802 (紫阳花)   2014-03-03 10:18:00
你也太蠢,不快点备份准备提告在这边发废文
作者: WineCheese (剑星刀芒,风荡山河魂。)   2014-03-03 10:22:00
别再PO文快振作...(拍拍) 有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
作者: archvalkyrie (破甲白虎王)   2014-03-03 10:22:00
叫妳提告 你还在自哀自怨 唉唉叫 不是活该是什么
作者: LilacSnow (贩剑 制杖 持盾)   2014-03-03 10:23:00
转去婚姻版吧,好像比较多版友有婚姻法律背景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4-03-03 10:25:00
聪明一点,是我懒得怪小三,我觉得有错的只有另一半
作者: archvalkyrie (破甲白虎王)   2014-03-03 10:25:00
HATE版比较适合你 你只是想抱怨不想解决问题
作者: solitudewing (追求KPI最高值!!)   2014-03-03 10:25:00
好啦 快滚快滚
作者: papa0987 (趴趴零九八七)   2014-03-03 10:27:00
给你一堆意见你也不听那还来发废文干麻?
作者: Islo (艾伊)   2014-03-03 10:28:00
妳就算有缺点,也不是老公搞外遇的理由,停止责怪自己想想下一步吧
作者: ambertina (amber)   2014-03-03 10:34:00
你的错就是选错人。知道了就赶快去弥补错误的人生,让他们滚,别忘了拿钱。
作者: cutedodo   2014-03-03 10:35:00
妳再不停止这种歇斯底里自怨自艾的戏就真的会输的很难堪要滚开也是冷静或是骂回去再滚开好吗= =
作者: AubreyFish   2014-03-03 10:43:00
为什么原PO要检讨,要也是那对x男女先检讨
作者: AubreyFish   2014-03-03 10:44:00
建议直接告倒他们,告到他们没有生活,看是有多爱
作者: elma60925 (勾勾)   2014-03-03 10:48:00
先歇斯底里就输了,对方看到最开心,拜托先拿钱再去想你人生还有其他的可能性
作者: fredjedi (宏哥)   2014-03-03 10:51:00
再多谈谈吧~ 一旦提告 就什么都变了
作者: tsukasa22 (司)   2014-03-03 11:04:00
收集证据就快告 崩溃哭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作者: betty921 (云 风 天空)   2014-03-03 11:08:00
不是妳滚开,而是丢垃圾!这烂老公送给烂小三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4-03-03 11:29:00
原po不是来寻求解决方法的,只是来发泄讨拍的。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4-03-03 11:30:00
好心版友也不用白费心啦,我看原po已自有盘算
作者: graduation (最温暖的冬天)   2014-03-03 11:33:00
我还以为我走错版
作者: f33945 (麦麦)   2014-03-03 11:41:00
嘘醒你
作者: lovelovely (ll)   2014-03-03 12:28:00
那你就滚开阿 反正讲不听 就让一个烂男人继续糟蹋你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14-03-03 12:33:00
只会崩溃哭哭是想哭一辈子吗?那么想滚就快点滚别在这哭
作者: allloveme (ID随便取)   2014-03-03 12:34:00
不知道该说啥 你根本不解决问题阿= =
作者: eefftoo (方糖静)   2014-03-03 12:37:00
欸妳的标题不是"求助"吗??说了老半天还是要默默滚开是在求助个鬼啊!!去恨版吧真的
作者: shing0159 (shing)   2014-03-03 12:40:00
是该离开但滚开前先替自己留后路吧!
作者: eefftoo (方糖静)   2014-03-03 12:41:00
那个蠢货主动提供了这么有力的证据给你,你竟然只会崩溃,实在看不下去了
作者: her0418 (晓枫)   2014-03-03 12:48:00
超同意楼上的,不知道该怎么讲原po
作者: Hawk123 (Hawk123)   2014-03-03 12:49:00
难怪有人说女人只会在那崩溃哭哭哭 妳是不会蒐证反击吗?
作者: mis1114   2014-03-03 12:49:00
了解你的感受 ,但只是在那崩溃没什么用 ,自己去决定怎么做 …别人都骑到头上了还在示弱
作者: cowcow (游标)   2014-03-03 12:49:00
X原po没救了
作者: sw7457 (翻桌小天后)   2014-03-03 12:51:00
拜托不要文青了,快点把证据蒐齐...时效之内快去告啊!!!!
作者: cozlove (我也只有你啊>///<)   2014-03-03 13:08:00
看完觉得你真的很烦......不要自己演自己的好吗板友提供了很多有用的方式 你不做也没用啦
作者: sorrowheaven (无双)   2014-03-03 13:09:00
不要丢女人的脸好吗?! 硬起来啦!!!!!!
作者: easterly (??)   2014-03-03 13:31:00
...妳老公跟小三做过更亲密的画面呢! 才看几张你就爆走
作者: easterly (??)   2014-03-03 13:36:00
默默推eefftoo
作者: yochilove   2014-03-03 13:47:00
你先生都带女人回家睡了…醒醒好吗?
作者: JUDO610 (暗夜犯行者)   2014-03-03 13:55:00
提告
作者: badblue (除却巫山不是云)   2014-03-03 13:56:00
建议妳把标题分类改成[心情]就好,看起来啥都不想做的样子
作者: greta1994 (小夏)   2014-03-03 13:59:00
FB没有真名不是重点吧 可以确认身份的不只名字
作者: dind (丁劝)   2014-03-03 14:03:00
原来只是讨拍而已....
作者: Linpossible   2014-03-03 14:04:00
你老公是很有钱逆
作者: joimk (加油:)~)   2014-03-03 14:19:00
快备份起来啊 证据自己拿出来的小三不多了..
作者: LAKERsBryant (Take a break ,ok?)   2014-03-03 14:37:00
看起来他证据都送你了 不告白不告不是= =?
作者: chu0309 (路易丝)   2014-03-03 14:51:00
滚什么?告死他们啊!
作者: kinling (pet陪我玩=^ .^=?)   2014-03-03 14:56:00
告他就对了!
作者: sakurial (律)   2014-03-03 15:02:00
还把他当老公喔?别自称女人了= =
作者: mugetsu (Barca!!)   2014-03-03 15:04:00
嘘醒你!!要走也要留尊严给自己,然后把该告的告一告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2014-03-03 16:26:00
你真无聊 有空发废文还不如快点去告
作者: kana76010203 (卢小樽)   2014-03-03 17:02:00
那就快点,别浪费时间了
作者: cutemaumau   2014-03-03 17:39:00
嘘明显, 请问妳怀孕了吗? 老公不同住吗?
作者: goodsun   2014-03-03 19:56:00
求助什么?如果真的觉得你自己该检讨那就去做,不要洗版发
作者: goodsun   2014-03-03 19:57:00
废文
作者: bruce7010 (mickeyboy)   2014-03-03 22:32:00
妳爸妈生下你不是让你来让人糟蹋的 拿出自己的魄力吧!
作者: QNI (懶懶在歡笑聲度過 XDDD)   2014-03-03 22:37:00
请问你老公的反应是?! 从头到尾只看到女人的战争= =
作者: chocolette (悄悄)   2014-03-03 23:24:00
妳真的很懦弱!!!!!亏我还在妳前一篇po加油
作者: Fanning (分你)   2014-03-04 02:08:00
看完这篇就懒的鸟妳了 根本只是来自怜讨拍的
作者: alayami (A枣)   2014-03-04 02:40:00
要告就快告,知情后是有有效期限的,拖太久就变默许不能告了
作者: happybowpi (停滞的人生...)   2014-03-04 05:08:00
到现在还在讲这种话就看得出来,妳会发生这种事不意外
作者: happybowpi (停滞的人生...)   2014-03-04 05:10:00
哭完快滚不要浪费板友的时间了,讨拍这里没有啦
作者: dynamical (fluide)   2014-03-04 08:00:00
蒐证,提告,膳养费!(如果你只是讨拍,抱歉我没有要给你拍拍)
作者: alien818 (阿俊)   2014-03-04 17:50:00
因为地震要先发文按赞
作者: V6WOLF (大毛)   2014-03-05 01:04:00
妳是要等独角兽出四号机才要去告他们吗???
作者: betterone ( as long as i know)   2014-03-13 01:56:00
先保全证据 通奸是刑事 需要更充分的证据 所以蒐集录音文字证据 六个月内提告吧!民事诉讼需预缴你求偿金额一定百分比的保证金 所以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吧!找律师吧!通奸是一罪一罚的样子 两人做几次最好也问到。祝福妳未来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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