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发现男朋友在交往期间有一夜情?

楼主: BoyGirl1 (男女板专用帐号1)   2014-02-02 07:42:50
先说明情况不是本人我发生的,是我妹。
但我想应该有很多人有这种状况。
我妹跟她男朋友有六年的感情。
我妹的男朋友在尾牙的时候跟他的女同事一夜情了。
根据我妹的说法,他男朋友是边哭边愧疚的跟我妹说,他那时候喝醉酒了,
不清醒发生什么事,醒来就一夜情了。
我妹继续细问,那是怎么发生的,她男朋友就说,"就跟她同坐出租车,后
来就不知怎么的,就载到她家,然后当有意识的时候,女生已经在帮她脱裤子"
我妹又问,有没有戴套,她男朋友就说,"那个女生有帮她载"
我听了就心想,靠!不清醒还记得跟她同坐出租车,坐到她家。
X的!不清醒还会记得女生帮他脱裤子的。
X!不清醒还会记得女生帮他戴套。
说不清醒根本就是借口!真他X的!
而且还哭着的求原谅。(是在演戏吗?)
说以后不会再发生了,希望我妹能原谅他,不要跟他分手。
我妹说她要跟他男朋友分手。
虽然内心很舍不得。但她怕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我跟她说,你就跟他签个法律条文,
内容大概就写,XXX(我妹男朋友名字)在与XXX(我妹名字)交往期间,
若与其它人有性行为。
需赔偿XXX(我妹名字)精神受损金额台币20万元整。
赔偿金额与发生性行为人数相乘。若与2人发生性行为,则台币20万乘2,
则是台币40万元整,以此类推。
记得盖章签名,写签章日期。
顺便跟他说,将来发生一夜情或跟别人有性行为 ,
别以为不说就不会有事,有做如果被她查到,
透过征信社或亲朋好友告知当场抓包,
一律寄存证信函。
我跟我妹说,
如果他真的不想跟妳分手,也跟你说以后就不会有这种事。
那么他就敢签这种有法律效力的条款。
你心里也会踏实些,将来也不会疑神疑鬼。
反正被妳抓到,也有新台币20万元的小钱来弥补妳,也让他痛到。
请问大家的作法是?发现自己的男朋友在跟你交往期间有一夜情?
还有请男性别推文"20万元,这太狠啦…人要有慈悲心,不能以德报怨…"
实在是信不过男人说的,"我不会再犯了!拜托你不要离开我"这种假腥腥的戏码。
如果第一次就原谅,让男孩子尝到甜头,反正一夜情也会被原谅。
那下一次的就没什么再怕的,
只要哭一哭,装可怜说是别人脱我裤子,别人霸王硬上弓 ,不是我的错。
就没事了。
我认为有法律,赔钱的约束,可以让男孩子正视女孩子是真的被伤害。
因为有以前的情份所以被迫要原谅,但可不是口头说原谅就原谅,而是
需要签法律条约。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4-02-02 07:46:00
你妹都要分手了 还签什么切结书啊
作者: owlonoak (深邃光辉)   2014-02-02 07:46:00
你确定那种合约真的会有强制力吗?
作者: anergyst (anergyst)   2014-02-02 07:51:00
还没结婚前 这合约不会有效吧?
作者: ticktock (ticktock)   2014-02-02 07:56:00
这合约没有法律效力,只是自己写心安的而已
作者: JJBOY (温暖的天蝎座)   2014-02-02 07:58:00
天真的想法 法律是保护有钱人 假如她男友真有钱 吃亏是你妹
作者: ticktock (ticktock)   2014-02-02 08:00:00
且感情要靠惩罚合约来维持也太悲惨了吧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2-02 08:03:00
分手才是对的...这种男人最好是不会再偷吃
作者: beyuki (我老了)   2014-02-02 08:20:00
没有法律效力
作者: bossonwin (bossonwin)   2014-02-02 08:23:00
这种切结有法律效力? 什么时候台湾法律变开明了
作者: yang123 (不顾一切的爱)   2014-02-02 08:32:00
直接分不就好了
作者: njpjp6 (雯)   2014-02-02 09:06:00
酒后一夜情这种说法我也碰过 根本唬烂== 赶快分一分吧
作者: crysrong   2014-02-02 09:09:00
嗯…违反公序良俗的契约是无效的。
作者: crysrong   2014-02-02 09:10:00
直接分一分比较实际啦!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4-02-02 10:18:00
酒后还能硬表示他还有意识 分一分吧
作者: lovetoo (too)   2014-02-02 10:21:00
违反公序良俗没法律效力的契约,签心酸的喔!?
作者: opmina (梦游吉他)   2014-02-02 10:42:00
不要害她,你妹都醒了还牵什么合约阿,新年就快把坏事甩了
作者: b4dawn (the night's the darkest)   2014-02-02 10:52:00
你跟你妹感情很差吗? 签那个没用,而且20万卖她的幸福会不会太廉价?
作者: tsming (断水流大师兄)   2014-02-02 10:58:00
直接分就好了,还20万什么,真的很缺钱吗XD
作者: yanching626 (boss)   2014-02-02 11:05:00
六年不长也不短
作者: news736   2014-02-02 11:22:00
无法原谅就直接分了吧,用契约确保爱情的忠诚只是骗自己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4-02-02 11:24:00
觉得 换一个 签这个没意义
作者: yihuey (阿毛)   2014-02-02 11:28:00
妹妹都说要分了你应该做的是加强他要分的决心吧怎么会是要他叫男友签这种根本没效力的鬼东西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测试中)   2014-02-02 11:39:00
不要相信啥酒醉昏迷 跟人上床的事了 酒醉昏迷就直接想睡了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测试中)   2014-02-02 11:40:00
能够作爱代表神智还清醒 知道正在干什么...
作者: mickeyha (M*schief)   2014-02-02 11:41:00
分手拜托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测试中)   2014-02-02 11:41:00
签那种条约也没用 1.防(抓)不到 2.拿不到钱 3.消磨感情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测试中)   2014-02-02 11:42:00
你不如叫你妹也跟人家一夜情 然后大方的讲给男的听
作者: gotest (初心者测试中)   2014-02-02 11:43:00
看他会不会整个脸都绿了... (下面开放报名)
作者: loveding   2014-02-02 11:49:00
当然是分手啊!!签那X条约干嘛 你竟然这样建议她 无言= =
作者: s10143101 (我室友好帅)   2014-02-02 12:20:00
你妹比你有脑多了
作者: karesa (小狮子)   2014-02-02 12:29:00
神经,分手就分手干嘛做多余的事
作者: yeinnight   2014-02-02 12:30:00
你这是反串吧
作者: OsirisWar ( 只有闷可以形容 )   2014-02-02 12:48:00
妳妹都要放手了,就赶快放手吧,有一就有二~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4-02-02 13:06:00
没常识也要看电视
作者: jojosie (下一个旅程~)   2014-02-02 15:52:00
别麻烦了,直接分吧...
作者: mis1114   2014-02-02 16:57:00
嘘你的方法 …
作者: kidb (超小只 聊聊吧)   2014-02-02 17:13:00
新闻不知报过几次签那种契约是无效力的 为什么还提这种让妹
作者: kidb (超小只 聊聊吧)   2014-02-02 17:14:00
妹以为有心软复合的方式呢? 明明这种人应该立马断开连结吧
作者: efs92c09 (efs92c09)   2014-02-02 18:37:00
分手不就好了
作者: newcici7777 (懂了)   2014-02-02 19:22:00
作者: newcici7777 (懂了)   2014-02-02 19:23:00
↑上面这篇法官认为,女方并非被迫签约,切结书有效
作者: newcici7777 (懂了)   2014-02-02 19:24:00
证明男女朋友交往签契约还是有法律效力
作者: goodsun   2014-02-02 20:48:00
所以是为了20万继续跟会"不小心"一夜情的烂男人交往吗?
作者: LOcellurVE (青峰控)   2014-02-03 01:04:00
你妹都想分手了,你干嘛多事
作者: nickey0127 (小不点)   2014-02-03 09:09:00
有这么缺钱吗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4-02-03 11:45:00
妳跟妳妹有仇吗XD
作者: ciikaow (ciikaow)   2014-02-03 19:46:00
都有结果了就让起其顺其自然,别惹的ㄧ身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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