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m0434 (like)》之铭言:
: 我跟前男友一起买台车
: 那时候他没有钱拜托我签本票
: 我用我的薪水付贷款加上生活费一起花用,他当时在当兵
: 现在分手了
: 车子名字是我的,我想把他卖掉
: 可他坚持不卖要用分期的还我钱
: 他说他有付车子一半的钱,我没有资格(分手他提的)
: 请问我要怎么办?
: 车子现在都在他那里
民事行为第一要不得是为人做保
第二就是共有财产,你真的好傻好天真
1.动产所有权不以登记为要件
原文推文底下乱成一团
因为车子是你们共同出钱并以共有之意识持有
所以车子所有权为两人共有
767物上请求权是无权占有才适用
对方是有权占有,所以不能请求返还
2.共有得依一方单独之意思请求分割
原po的要求非常合理
分割共有财产请求权是随时且单独的
车子无法各别分割,所以法院会判卖掉分钱
3.汽车登记的法律实益在于第三人
如果车子要卖或设定其他权利
善意第三人基于信任登记制度
共有人不得对抗第三人
所以共有根本是很可怕,你不知共有物被拿去干嘛
撇开法律问题,那男的说要分期还你九成是假
叫他去办车贷,要分期自己找融资公司分期
二手车这点事请律师跑法院不划算
能谈就谈,或申请民事调解是比较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