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人间蒸发的前男友.忽然出现

楼主: jimabc (Je t'aime)   2014-01-20 13:44:47
※ 引述《ALYNN925 (散场的拥抱)》之铭言:
: 原po拍拍,前文恕删
原文长,恕删
先给你个拍拍 一个人独自面对这些苦难的确很不好受
不过,我觉得你只是将这些苦痛全部加注在他的身上,难以看出他是做了什么多
重大可恶的事情。
从你的描述来看,只是因为他载你不小心出了车祸(还不知道谁是谁非 怎么发生的)
然后应该要载你去看医生却落跑,把你一个人丢在路边,然后销声匿迹不闻不问
对感情很不负责任这样。
但是折磨你脚伤十几年的祸首,因该是那场车祸以及后面国术馆的不当治疗所造成的
除非他是造成你受伤的直接元凶,不然我觉得你将这些年的所有负面情感全部发泄在
他身上是不妥的。
虽然我理解这些苦痛一般人很难以承受,也会将责任归咎在当时事件的直接或间接当事人
身上,但是即使他事后消失,人间蒸发,也不能代表你的难过他就一定要过得不幸福
,就一定要受到报应,即使这种复仇心态是人性的表现之一。
如果真要追究责任,我觉得他只是因为把你遗弃在车祸现场,没即时送你去治疗
要为这部份负责而已。
但并不能强加所有责任在他身上,充其量这只是情绪的宣泄表现罢了,并不一定代表
他一定要为你的痛苦付全部责任。
不过从推文的留言来看,似乎还不少人没发现这样奇怪的地方,不过想想这里是BG版
就算了....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4-01-20 14:53:00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1-20 15:05:00
仔细想想 还真的是 又没让她堕胎
作者: sisoco (没有自己)   2014-01-20 15:08:00
原文是24844~
作者: lovetoo (too)   2014-01-20 15:33:00
不管车祸谁是谁非,目前法律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人于伤而逃逸都属"肇事逃逸罪"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1-20 17:44:00
"应"该 "应"音同"英"
作者: Reddin ( just believe )   2014-01-21 09:19:00
逃逸不闻不问很不负责,或许当初18岁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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