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爱到妈宝男友卡惨死 怎解?

楼主: lovetiti (爱太太)   2014-01-11 10:18:27
就我的看法 她应该告你“加重诽谤”才对
因为加重诽谤比较严重 而且应该会成案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一千元以下罚金。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
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后面这段 很多人会误会
以为只要我说的是事实 就不会被罚
但法条的意思其实是:
如果你讲的东西是私德 无关公众利益 但却会损害当事人名誉的话
就算你说的是事实 也是违法的
所以大家以后发文 还是注意点比较好.......
补个例子给您参考
http://tinyurl.com/6tbt2p2
※ 引述《blsy4300145 (亚洲桶神)》之铭言:
: happy4124 怒提告妨害名誉
: 我礼拜二要去警察局作笔录了QQ
: 纠竟会不会变成法院认证呢?
: 还请大家谨慎发言
: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4-01-11 10:19:00
同理,龙王也可以反控对方加重毁谤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1-11 10:22:00
311有除外,龙王是回文.不过原po是在备分+置底吧?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1-11 10:24:00
龙与蛙的民间故事永流传,告诉大家孝顺的男生有好报.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1-11 10:25:00
家里有钱 表妹漂亮 遇到不好对象也会自露马脚.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1-11 10:26:00
不踰矩地咬出来都能被发现只能说是天意了.
作者: Abaut (无花果)   2014-01-11 10:37:00
但是如果没有散布个资算吗,个资是女生先公开的,这样算不算啊
作者: shadowkai (朽)   2014-01-11 10:38:00
而且一开始好像是某蛙自己先散布对龙王不利的资讯(?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14-01-11 10:40:00
我朋友看过一个案例 一个男的骂邻居老处女被告
作者: crossmyheart (我发誓)   2014-01-11 10:40:00
精彩!想知道法院怎么认证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14-01-11 10:41:00
但检查真是老处女没告成 这是否算私德部份?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1-11 10:46:00
其实应该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受害至少都3个人以上了吧?
作者: carnie   2014-01-11 10:57:00
不过一开始女方波文也没有指名道姓吧 谁也不知道哪个id啊
作者: blsy4300145 (一日統粉 終生統粉)   2014-01-11 10:57:00
只能看检察官了 我只能尽我所能提供证据....
作者: carnie   2014-01-11 10:58:00
DICKASDF法院真的有检查是否为触女? 我不相信 哪篇新闻啊
作者: blsy4300145 (一日統粉 終生統粉)   2014-01-11 10:58:00
楼上c大 你可以去lol板搜寻"好闷" 我发的公告
作者: carnie   2014-01-11 10:59:00
反正那都是检察官的事吧 我只是路过好其而已
作者: blsy4300145 (一日統粉 終生統粉)   2014-01-11 10:59:00
我是被人以公开辱骂的方式"告知" Happy4124写的是我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1-11 11:02:00
龙王要告蛙也可以,不过蛙告龙的案还是在呀,证据保全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1-11 11:03:00
好,给她一击毙命,再来贴不起诉书大家看~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4-01-11 11:17:00
为啥一个是龙 一个是蛙阿?
作者: canon6d (6DII)   2014-01-11 11:25:00
感谢置底 XDDD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1-11 11:30:00
blsy 在LOL板又称龙王 女方暱称萌小娃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1-11 11:35:00
起诉了,但判决是什么呢?
作者: eshew (eshew)   2014-01-11 12:41:00
如果龙王能证明为维护自己名誉,就萌小娃所指控的内容作出澄
作者: eshew (eshew)   2014-01-11 12:42:00
清者,即便涉及私德,能否成罪还是未知数
作者: tony22725385 (Beelzebul)   2014-01-11 12:47:00
恭祝龙王旗开得胜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14-01-11 13:03:00
我朋友是在告高雄地检署销毁案件看到的 没上新闻
作者: carnie   2014-01-11 13:23:00
可是骂人老处女的确不太厚道吧
作者: JGZ (安静策)   2014-01-11 14:13:00
哇跟龙是要怎么打?自己打脸比较快吧?做了这样的事情还有脸出来告我真得很佩服哇到底有没有脸跟面子
作者: calllmedady (...)   2014-01-11 14:59:00
听你在唬烂咧 老处女要怎么检查 对方会答应?举证责任可是在骂人的一方 被骂的一方根本没义务配
作者: calllmedady (...)   2014-01-11 15:00:00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1-11 15:35:00
检方还是法官可以要求体检,老+处女=老处女,不答应好像是判输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1-11 15:36:00
举证是骂人的没错,但是证据在被骂的身上,所以必须配合,侦探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1-11 15:37:00
片不是演很多吗?什么证据还在凶手身上,然后警察就要搜口袋了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1-11 15:38:00
,如果没义务配合,那海关也不用查毒了,我就不给你检查,怎样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14-01-11 15:50:00
我只能说是真的 或许某位大大可以打去高雄地检问问看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14-01-11 15:51:00
顺带那案例是两人彼此有仇 只是老处女先抓这个告
作者: ooyy5566 (继续潜藏)   2014-01-11 16:44:00
青蛙斗龙王 现正热硬中 XDDDDDDDDDDDDDD
作者: cashliu (QQ)   2014-01-11 19:04:00
若是遇到感同身受的女法官就...gg了
作者: viviya (^_^)   2014-01-12 01:32:00
legal high
作者: Raskolnikov (拉斯柯尔尼科夫)   2014-01-12 02:34:00
你这样不就教她怎么告人吗...
作者: lovetoo (too)   2014-01-12 10:03:00
zop大,电视剧演的不要尽....。刑事诉讼法有明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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