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n/2013/10/21/997333
一名女子为了想挽回感情,邀前男友共进晚餐后,还到摩铁开房间。不料发生关系后,
男方竟对女方说2人只是“砲友”,女方愤而怒告对方性侵;
但男方自认遭到诬陷,竟然将交往时期拍下的私密照分享给好友看,
女子得知后二度提告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1-06 14:05:00连转两篇一样的新闻干么?
我是新手…但是想请问… BG版这,这样贴新闻赚篇数可以
吗?? 把新闻连结贴上,把新闻第一段照抄,这不令人怀疑?
一楼的Z, 你是不是做什么事都急着否定人, 有看内容吗?一个 陈姓男 一个蔡姓男... 搞清楚 再判断 用点智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1-06 14:24:00用点智慧,原po你这两篇可合并成一篇的
作者: angelaneko (K.S.N) 2014-01-06 14:50:00
用点智慧,多看一下板规,你可以更好。
作者: angelaneko (K.S.N) 2014-01-06 14:51:00
1.分享:自己的经验或心得分享。请问你的感想在哪
作者: angelaneko (K.S.N) 2014-01-06 14:54:00
摆明了po新闻冲文章数灌水行为,不桶吗
原PO二楼就说要传篇数了,所以四楼要不要再看一下?
作者:
twsphere (人歪吃草~~)
2014-01-06 15:19:00PO这干嘛??
作者: Veeshan ( ) 2014-01-06 15:50:00
无聊
作者:
diess (影灵)
2014-01-06 16:26:00当被没有眼睛没有智慧的人教导要用脑袋时,心理感想如何?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4-01-06 17:04:00还不错~(挖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