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陈乐融/没离婚、没分手的真相可能是……

楼主: gintonic909 (美美的鱼)   2013-12-28 20:53:20
文/陈乐融
很多不幸福、不快乐夫妻或伴侣没分开的真相,严格说起来,九成(甚至十成)都与真爱
无关,而与惰性和自私有关。
除了夫妻,也适用于长期同居人或稳定的恋人。
因为继续住一起可以省房租,或者不用有自己的房子。(居住利益)
因为住一起有人可以分摊事务:从倒垃圾、洗碗盘、开车接送到修家电。(生活利益)
因为不用再去费力气心思找别人愿意和自己上床。(性利益)
因为对方能提供不错的性经验。(性利益)
因为对方可以照顾或供养小孩。(生育利益)
因为对方会负担自己部分或全额的生活费。(半包或全包养利益)
因为怕双方长辈、亲族、自己同事、长官等社会关系有异见。(社会评量利益)
因为觉得自己年纪大了、外表条件差了,怕自己从此在婚友市场落单。(机会成本利益)
因为怕寂寞。(自我感利益)
因为怕自己觉得像个失败者。(自我感利益)
因为习惯了,怕要面对另一个人从头表态、争取、了解、适应。(学习成本利益)
因为不甘心那么多年都耗在同一人身上,不想就此退场。(退出成本利益)
因为早知他/她有外遇,不甘心便宜另一个人。(独占利益)
因为自己不奢望有更大的幸福,不想让对方也有追求幸福的可能,就这么比烂下去。(保
证相互毁灭利益)
因为怕小孩失去完整的家,无法健全长大。(这可能算是对孩子的爱,但这假设有可能不
成立,且与对另一半的爱无关)
因为怕失去小孩的监护权。(这可能算是对孩子的爱,也有可能只是自私争取自我拥有后
代的利益,且与对另一半的爱无关)
最后的最后,也许因为对对方还是有一份恩、义。(这一点最接近传统泛称的爱,但其实
并不能上升为爱,勉强要与以上诸利益相比,可称为道德自我感利益,因为到底有无恩义
,尚需两造辨明,否则有时也可能仅属自我合理化的防卫机制)
作者: TzuChungHsia (左右对称)   0000-00-00 00:00:00
然后为了这些让子女痛苦万分
作者: toroiver (偷肉)   0000-00-00 00:00:00
还好吧 我看大家的父母十之七八大概也是上面这样 剩下的
作者: toroiver (偷肉)   0000-00-00 00:00:00
有几对很清楚是爱 不只是亲情.孩子的爸/妈 大家不也觉得家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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