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约会也要报公帐的奇葩

楼主: yomusic   2013-12-15 22:13:00
完全搞错重点了
战神指的东西是观念,观念是什么?
自己知道上班时间偷懒就小声讲话就好,
不要自己偷懒拿来说人之常情振振有词然后指别人报公帐是穷凶恶极
而你的重点却是不以人废言,任何人都有说话的权利,是阿,你讲得没错啊,
但问题是你搞错战神的重点了阿!
你是有说话的权利,但是问题是不要自己的就是人之常情,别人就是穷凶恶极,
你大可以大声说:我上班偷懒我爽我对不起公司,但你报公帐就是在亏空公司
这样不就好了吗?
那为什么前面那个人说的会被战? 因为他不承认他对不起公司啊,他觉得那是人之常情阿
这种人的想法是什么?就是“别人都有做为什么就他不能做”
上课讲话被老师指责回老师“那个谁谁谁也在讲话为什么只骂我?”
杀人犯被警察抓到跟警察说“谁谁谁也有杀人为什么不抓他只抓我?”
这叫做五十步笑百步龟笑鳖没尾,你搞懂了吗? 
重点不是自己要清白才能指责别人,而是不要自己恶小而去恶视为不善
没做对事跟做错事情是两码子事情,不要自己明明做错事情了还说自己只是没做对事情
这种诡辩谁都会,自己的就是不善,别人的就是穷凶恶极,这已经不是双重标准的问题,
这是欺骗自己的层级了
※ 引述《k9430022 ()》之铭言:
: 我应该是您笔下的崩溃组,因此我觉得我还是跳出来说个几句话好了。
: 我先摸著自己良心,承认自己是个双重标准的人吧。
: 像是上班的时间偷懒,传讯息,玩手机,这些我都有做过,我知道我愧对公司。
你自己承认你自己愧对公司,但你有看过战神回文的那篇原文吗?
他说自己是“人之常情”,这种叫做欺骗自己是清白的层级了。
跟你有自知之明的层级是不一样的,不要把自己给贬低好吗?
: 公器私用的人,他们也是愧对公司的。
: 同样是愧对公司的人,难道我就不能批判另外一方吗?
: 如果我的车子违停,犯了法,是不是我也不许指责酒驾的人?
: 只有最清白的人,才叫有资格。
批判跟清白没有相关联,重点是批判别人,也要懂得反省自己,
不要自己也做错了却欺骗自己只是没做对不是做错
: 但我相信社会上的绝大多数,大都是双重标准的。
: 不只是我们自己,我们周遭的朋友,亲人,甚至是情人,皆是如此。
: 我们心中的尺,每天都在面对这些,与衡量这些。
: 没错,我也在这些人当中,我只是个普通人,一样会将事情相提并论。
: 我们习惯以自己的角度出发,有的时候,需要旁人提醒和教导。
: 所以我受教育,它正是在教导我如何更同理的面对他人,学习将心比心。
: 苏美大喜欢把双重标准讲得不堪,或许这样子就先赢一半了。
: 是呀,我就是您所说那种“严以律人,宽以待己”之人,但是当我发现它时,我努力的正
: 视它,反省它,并告诉自己应该消灭它。
前面打那么多,你知道你的重点搞错在哪了吗?
你会批判自己反省自己,但你不会欺骗自己只是没做对不是做错,
不要把自己的层级给拉低了,这不是救援,这是你拉张板凳跟他一起做矮
: 而您如何要求所有人达到最高的道德标准呢?
: 我们想要检讨公器私用,却因为自己曾经上班摸鱼,所以失格吗?
: 或许板上乡民的道德都恰巧洁白无暇,在你们瞧不起标准不一者的同时,不晓得是否记得
: 应先反求诸己了呢?
他没有要求别人都达到最高道德标准,而是不要只刮别人胡子却不刮自己的
本来是非观念就没有任何一致的标准,但是你不能把做错的事情却欺骗自己是没做对
微罪不举,这不代表你没犯法,只是犯罪所得跟犯罪情节跟起诉相比不符合比例原则
做错事跟没做对这是两个不同的观念,不要用诡辩的方式硬是把小错变成没做对来救援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3-02-15 22:19:00
另一半跟干哥干妹传Line算微罪不举还是穷凶恶极?
作者: tingjj (笑到并轨)   2013-02-15 22:26:00
作者: lodestar   2013-02-15 22:26:00
人之常情不是苏美说的吗? 原文有合理化小错吗?
作者: el4e8d (还不是靠我豪?)   2013-02-15 22:27:00
喔~在我看法像是杀人犯被抓到说:那个谁谁谁也有乱丢垃圾 怎么只抓我耶
作者: el4e8d (还不是靠我豪?)   2013-02-15 22:35:00
哇 原来女方那么会偷懒 原来男方那么会赚喔
作者: lodestar   2013-02-15 22:36:00
如果我说你有做过任何污染环境的事 就没资格批评排放污水有人批你一定有乱丢过垃圾 原文则说批你的人缺乏同理心这样算是合理化丢垃圾这个小错吗?
作者: el4e8d (还不是靠我豪?)   2013-02-15 22:40:00
当然啦 如果今天某甲乱丢的垃圾是核废料 某乙杀的是金正日
作者: el4e8d (还不是靠我豪?)   2013-02-15 22:41:00
那...我只好认栽惹 科科
作者: nyyfederer (超音速)   2013-02-15 22:43:00
我已经开始为el4e8d的耐心感到佩服....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5 23:52:00
这样讲好了,报公账不是员工说了算,老板也要同意才能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5 23:54:00
所以e大一直执著于大错小错之分是不正确,因为没有错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12:00
您去看苏美的第一篇文,他直接检视女方是否有愧公司了苏美说,我们去检视女方,看她曾不曾在办公时偷懒rodey质疑的是:社会上,谁能有如此崇高道德?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13:00
rodey的质疑并不代表他认为偶有的小偷懒是正确的呀实在看不出他何来将上班时的偷懒定义为人之常情他只是以最基本的道德观去指出:公器私用并不正当却把他解读成一个以低标准要求自己,高标准要求他人之人rodey的质疑何错之有?把他讲那么难听,居心何在?
作者: el4e8d (还不是靠我豪?)   2013-02-16 00:15:00
c大 那是女方认知的环节出错 女方以为老板一定不同意
作者: el4e8d (还不是靠我豪?)   2013-02-16 00:16:00
实际上女方是无知而不是双重标准唷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16:00
苏美不去讨论报公帐一事是否已征得公司的允许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17:00
反而对女方下定论,说成那种要求男方大器付钱者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18:00
妄下定论,然后延伸出一整篇仇女的论述,很了不起?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21:00
不问女方是否知道公帐的缘由,而去断定女方就是爱大器男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22:00
其心可议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0:24:00
首先,e大我们不知道女生知道否,所以无从得知,但是你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0:25:00
知道,所以你认为一直纠结在大错小错之分有意?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0:27:00
另外,k大,因为女生直接就打'报公账的奇葩'只差没说出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16 00:28:00
他的习惯来说,最好自己加上有些女生,也就是他有可能完完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0:28:00
怪胎,不管能不能报公账,拿发票报账对她已经是不ok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0:29:00
就跟之前批评女生拿团购卷请男生吃饭的女性友人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16 00:29:00
他提的是公帐跟折价卷是一样的,其实完全否定原原波重点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36:00
您怎么不说:女方不清楚报公帐并不等于公器私用她只是以最基本道德观,认为不应该公器私用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37:00
您可以说因为她的不明了,而上网说别人奇葩是不对的但你不可以说她双重标准或者认为她觉得男生付钱应该大器两者差异性是很大的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51:00
会将女方说成如此,只不过是掩盖自己仇女的伪装而已你已经先把女方想得不堪了,自然以那些不堪推论下去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0:52:00
因此在行文时当然可以战力十足,理直气壮不过追根究柢,根本是自己臆测他人的出发点而已而且是往女生最差劲的方向来思考
作者: nyyfederer (超音速)   2013-02-16 00:52:00
楼上终于搔到痒处了= =
作者: ting   2013-02-16 01:05:00
right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1:52:00
说实话,一个干到欧洲业务要装作他不知道“报公账”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1:53:00
不是一个违背公司利益的事情,这.......公司会不会倒阿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1:57:00
再者,因为欧洲有时差而自动把休息时间往后延,我是不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1:58:00
知有没有经主管同意,若没有,请问这是基本的道德观?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1:59:00
最后,请问先前哪里有“仇视女生”?自己说的话不要打
作者: citrus0117 (囧~~)   2013-02-16 02:00:00
自己的脸好吗?你不也是“臆测”别人仇女的想法?
作者: denisha (戴妮夏)   2013-02-16 02:22:00
作者: k9430022   2013-02-16 07:40:00
您看不出苏美文章文章仇女我也没办法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2-16 10:58:00
仇女不是楼上说了算啦!少拉全部的女性下水(我女的啦)
作者: carolmystery (:))   2013-02-16 12:59:00
推k9430022
作者: tsming (断水流大师兄)   2013-02-18 16:35:00
阿扁贪污!我只是大水库! 懂了吗XDDDDD
作者: tsming (断水流大师兄)   2013-02-18 16:37:00
业务当到不知道报公帐开发票?这篇要不要转joke啊XDDDD
作者: tsming (断水流大师兄)   2013-02-18 16:38:00
女方想什么都那么明显还要漂白就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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