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该怎样让我妹清醒过来?

楼主: kinwing (ki)   2013-10-03 23:54:47
※ 引述《akatyan (隐性打脸?)》之铭言:
: 第一次在BG版回文
: 其实那个男生的工作,就是专门陪日本或台湾来旅游的多金女性谈一场短暂的恋爱
: 然后顺便吃女性的软饭,以各种理由向女方要钱
: 当然他们这种专门谈恋爱的BEACH BOY,会把这种建立在金钱上的恋情包装的很好
: 让女方真的觉得她找到了真爱,而不是像男人去下川岛用钱买春
: 如果妳妹真的跑去找他结婚,在妳妹的钱用完之前
: 他还是会陪妳妹谈恋爱,但是等钱用完了,妳妹就会变成一个妨碍他工作的存在
: 就会被甩了
: 不过也不算离婚,因为没有在台湾登记,本来就不生婚姻的效力
: 至于要怎么劝妳妹,我想是不可能的
: 就让她去吧,不要汇钱给她,半年来就会回来了
按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第 46 条
婚姻之成立,依各该当事人之本国法。但结婚之方式依当事人一方之本国
法或依举行地法者,亦为有效。
第 47 条
婚姻之效力,依夫妻共同之本国法;无共同之本国法时,依共同之住所地
法;无共同之住所地法时,依与夫妻婚姻关系最切地之法律。
以上两个准据法我的认知应该都是巴里岛,
所以即便是在台湾的法院判决,婚姻应该是有效的?!
作者: letmegoogle (goo之哉 goo之哉)   0000-00-00 00:00:00
但是,"台湾这方"认为这段"巴里岛"的婚姻是否有效~会是重点吗?
作者: pichupichu (浮云飘呀飘)   0000-00-00 00:00:00
有朋友再国外结婚过,只要证书经过当地律法机关或
作者: pichupichu (浮云飘呀飘)   0000-00-00 00:00:00
国使馆认证过,除有没违反我国善良风俗的话,就有效
作者: letmegoogle (goo之哉 goo之哉)   0000-00-00 00:00:00
也许我刚没说清楚~其实我的意思是,对于"计画婚后要在巴里岛生活"(当然,假设一切还算正常)的两人而言
作者: pichupichu (浮云飘呀飘)   0000-00-00 00:00:00
漏字,我国使馆。反过来说只要没去主管机关认证,就
作者: letmegoogle (goo之哉 goo之哉)   0000-00-00 00:00:00
"台湾这方"是否承认这段婚姻~会是重点吗?
作者: pichupichu (浮云飘呀飘)   0000-00-00 00:00:00
可以合法的让婚姻关系不存在,也就是骗婚~
作者: Ajisai (绣球花)   0000-00-00 00:00:00
在原po他们想把妹妹抓回来或妹妹想回来时是重点...大概吧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0000-00-00 00:00:00
那如果已婚呢?会有重婚无效的效果吗?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0000-00-00 00:00:00
诈骗没撤销应该还是有效的
作者: hipab (嗨趴)   0000-00-00 00:00:00
别闹了 那么帅 选择多 一定叫你妹过去做牛做马 或是另有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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