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olive ( )》之铭言:
: 状况是这样,
: 目前我与女友同居,
: 合租一间四房的公寓,
: 我跟女友住套房另外有三个室友住雅房(共五人)
: 房租水电网络费用都是我在收费缴费,
: 而我女朋友为了网络费与我起了争执,
: 她说水电瓦斯费除以五她可以接受,
: 可是网络第四台她觉得只应该除以四,因为只拉了四条线到各个房间,
: 我认为她也享受到了网络与第四台的资源(网络是从我的电脑无线分享给她)
: 所以她应该也要出一份钱,
: 她就反驳我为什么有一个室友的女朋友有来过一阵子也没多算她的钱,
: 我跟她说室友女朋友只是暂时来一阵子没长住,
: 要多算她钱也不好算,
: 我女朋友就觉得那我为什么就要算她的.....
: ..
: ....
: ......就这样一直循环
: 我觉得这不是有绝对对错的问题,
: 而是价值观上的差异,
: PO上来只是希望大家可以分享对这件事的看法,
: thanks~
: 补充:
: 这个钱有包含第四台,电视在客厅是大家一起看,
: 另外用无线只是刚好我电脑可以分享,
: 不然就要再多拉一条,
: 所以说如果多拉一条给她再算比较合理囉~~
: 补充2:
: 我绝对不是小气的人,女友水电网络那份都是我出,
: 女友觉得我对室友比较好,因为除以五他们会少出一点,
: 我觉得我是以整个合租的公平性来考量,
: 网络频宽是固定的,第四台也是大家一起看,
: 我的观念就是使用者付费,
: 我多出一点无所谓,但我认为除以五对室友比较公平~
: 感谢大家的讨论!
房屋租赁契约中一定有说明水电网络费等费用部分该如何计算
找了套雅房租赁契约的范例:
===
房 屋 租 赁 契 约 书
立契约书人: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 (以下简
称乙方),兹为房屋一部租赁、双方议定契约条款如左:
(略)
第六条:特约事项︰
一、乙方租赁之房间应用于正当用途,如有违反法令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甲方得随时
终止本契约,乙方应即日迁出不得异议。
二、租用期间应缴纳之政府税捐由甲方负担,但每月水电费由乙方负担与其他房客分摊,
缴纳后收据交由甲方保存。
(略)
中华民国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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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篇问题点就在于,如果你女友根本就没跟房东签约。
那他并非房客身分,因此他哪有义务分摊任何费用?
其实说穿了是你自己的私下行为,把女友带来你承租的房屋中同居,又私自把电脑
弄成AP分享网络给他,才有这些问题。
但是你女友跑来跟你同居,多一个人头使用了水电网络,所以自然会造成
其他室友不满,才会有分四份还是五份的问题。
可是无论四份还是五份,这些全部都是人情道义层面去乔出来的结果。
至于你说费用都是由你收费缴费,那其实也只是为了方便行事所以私下的行为。
不然如果说难听点,今天你女友就是不肯多算一份费用。然后室友不爽
觉得不公平,大家上法院去解决。
也只会变成
房东有权向你们四个承租人收水电网络费。
照样不甘女友一点事情。
今天你私下带女友回家长住分享网络给他,是你不道德(莫名多一个人出来分享资源)
对室友不公平。
结果有些人忽略了这点,直接把女友套用房客身分来说使用者应该要付费。
可是其实他的身分根本只能当成其中一个房客的客人,只是这个房客基于某些原因
让这个客人长住而已。
在水电网络费用分摊上,真正缺德的是房客,并不是这个长住的客人。
基于人情道义,所以你们私下协议把水电瓦斯分成五份。你们情侣算两份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本就有两种
从法律角度上来看OR从人情道义的角度上来看结果会不同。
只看到自己所认同的角度得到的答案,来对另一方冷嘲热讽这种行为
并不可取,看待问题的角度并没有这么狭隘的不是吗?
PS:我认为最公平的方式,就是女友也跟房东签约,具备房客身分,然后请房东在拉
一条网络出来,这样什么费用都五份分摊,无论法律或道义上都会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