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Boygirl1妳好:
我今年36岁,有个8个月大和疼爱我,愿意赚钱养我的先生。
为什么我会这样写,妳看下去就知道了。
我在28岁时,也因为年纪到了逼男友快娶我,但男友不肯,结果分手后和同事不到4个月订婚,7个月后结婚。这个快速结婚的对象比妳男友好100倍(上进,薪水6万左右,年薪百万以上),但在我心里是个屁!
他赚钱只有自己花,我只是住他家的佣人兼陪睡。后来为了将来生小孩的保母费用大吵,他认为我上班的钱要付保母费,不够的再向他拿。但真实情况是:平常家用都我出了,连买热水瓶2000元都可以拖一个月才拿给我的男人。"生了孩子后怎么可能给我钱养小孩"!!!
他姊姊们叫我要自己赚钱养,说现在两性平等,(妈的,小孩我在生,我在养,那又何必嫁人跟别人姓)。
所以,我马上搬回娘家,谈离婚的事。
离婚后,再度交了几个男友。
不是每个男人都能接受离过婚的女人。
我很庆幸在31岁认识了现在的先生,仔细交往2年同居3个月才去登记。
在交住时叫他拿出薪资单和存褶,(因为我前夫没有任何存款。我怕)
买东西跟他报帐时他都心甘情愿的付钱,而且他是省自己也要照顾我的男人。(其实他年薪快200万)
生了小孩后也愿意帮我照顾小孩,我哄不睡小孩时接手替我哄睡。重点是:他也有打线上游戏,但只有晚上2个小时左右(叫他帮忙还是会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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