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barterbooks任意称人求售违法物品

楼主: yingjie1025 (小杰)   2011-11-12 00:34:16
: 4.不服理由︰
:
: (1)其以公告直接使本人丧失发文权限六个月 从未另予本人陈述意见机会
:
: 不合程序正义 滥权独裁如此令人发指
我认为违规就是违规
就算给予违规使用者陈述意见之机会
也改变不了违规之事实
:
: (2)其认为本人 征求违法物品 惟查 其违法物品定义规定于精华区中2 历年公告
:
: 本人唯一可能触犯者为5.侵害他人著作权、商标、专利等权利之侵权物品 此款
:
: 然本人所欲求购之 上课录音 系指 正版函授
:
: 此与另一被公告之人文章内文强调 需要录音、讲义(正版或影印不拘?
:
: 相较之下即可得知 或许本人未于文章中言明是本人过失
:
: 但该版版规未有任何版规言明:
:
: 若购买补习班函授请标明所欲购者为正板 否则一律以违法物品论
:
: 就一律浸以水桶 版规规规定如此不明确下剥夺使用者6告月言论自由
:
: 该板为其个人网域空间乎?
weiyuan945板友很明显的是违反板规无误
而yukireborn你的文字相对模糊
当时我一看第一感觉"上课录音"系为非正版录音
我认为虽然板规未言明须标明正版
但使用者在遵行板规发文之余
是不是用字遣词也该让人觉得没有暧昧空间呢?
直接打录音函授、mp3函授不就没这问题了吗?
尤其是这位所征求物品及申诉文用字遣词都貌似为法律相关背景的板友
你说是吧?
然后,我之所以对违法物品如此雷厉风行
是因为
"你不知道陆陆续续有板友被补习班告了吗?"
:
: (3)本人被检举文章共两篇 皆欲征求补习班正版录音与讲义
:
: 仅为内容并未言明 该板板主从未另为介入询问本人
:
: 即于第一篇文章发表接近一周后 突然以信件及公告方式 告知本人不得发表文章
:
: 六个月 退万步言 即便该板任何空泛 不明确的规定皆可被人默许
:
: 但本人所发文章 与同篇被水桶之文章相较 并未提及 正版影印版皆可
:
: 该版版主一律禁以六个月不得发文 未分轻重 亦与比例原则相违
我板规写了,初犯就是六个月
我觉得违规事实并没有很明显有区别
违规就是违规
每个版主评断上自己有一把尺
你不接受,可以罢免我,罢免成功我没话说
要不,我也可以办个投票
"你认为二手书板板规相当空泛且不明确吗"
你觉得如何?
:
: (4)综上 yingjie1025滥权如此 于板规不明确下任意剥夺他人言论自由
:
: 显见其并无能力担任版主一职
:
:
: 请钧院本人归还于该版发文权利 并请yingjie1025思考是否自己有能力担任板主一
:
: 职 谢谢
:
:
除了组务判决须将你放出水桶
或者你的理由说法可以说服我
除此之外,我是不会更改判决的
另外,就目前情况
除了有时候工作加班不是很有充裕时间加班外
我认为能力足堪担任二手书书版版主
要是你认为适任
可以依既有规定之程序罢免我
以上
最后,请yukireborn不需要再回应
因为在组务要求我再回应之前
我不会再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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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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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 (请将证据资料附于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关法
:
: 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
: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10-01-17 00:58:00
咦,两边都没有话要说了喔?
楼主: yingjie1025 (小杰)   2010-01-24 22:56:00
感谢小组长关心,事件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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