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绝版品”定义如下:
1.
“绝版品”系指经书面询问特定出版商(人)后
该出版商(人)回函表示该游戏现在无库存且已不再印刷者
如查曾印刷该游戏之出版商(人)已经解散或破产(死亡)
该游戏视为“绝版品”
(建议增加置底文胪列绝版品)
2.
“绝版品”仅代表特定出版商现在已不再印刷该游戏
不代表所有出版商皆已不再印刷该游戏
也不代表市面上已没有任何通路可以该游戏之定价购得全新品
亦不代表该游戏未来没有重刷的可能
3.
如欲以“绝版品”、“绝版”或类似字眼作为交易广告者
该交易标的必须为置底文“OOOO”有胪列者
且于该文章的底端必须加注如2的说明
不过定义的清楚
反过来可能增加投资者炒作的空间就是了……
谨供大家参考
尚祈指教
作者:
whatai (多多)
2016-06-27 10:10:00基本上做不到 真正的绝版游戏太多了光是像星海争霸(非risk) 深入绝地1代 冰与火1代...各种ffg确定不再刷的游戏, 其他很多像是限定版本 如波多黎各10周年, 各种大盒版, XX周年版, 或是特殊版本如avalonhill某些豪华版的游戏
可以先列出热门绝版品,应该也满多人常逛bgg,英文也很行,人多力量大
作者: lin0817 (lin0817) 2016-06-27 10:35:00
其实如某些版友,标稀少,国内难买等,进退两可
作者:
joaoio (砚に栖む白)
2016-06-27 10:40:00太耗工了 基本来说不太可能办到
这样想买的人,可能难买到便宜的绝版游戏了。因为他知道他的游戏是认证绝版货,订价应该高上去。没被认证还不敢卖太贵。
作者: bearbee (梅雨季) 2016-06-27 11:26:00
应该让卖家自己举证桌游已绝版,再让版主收录相关资料到精华区,精华区没有的就不能用绝版的名字贩卖大家帮忙整理这样反而会便宜到特定卖家
同意楼上,贩卖号称绝版品需自付举证责任,否则就要删文
作者:
whatai (多多)
2016-06-27 12:00:00不过讲真的 真正的绝版游戏并不需要特别标示绝版会做功课的人自然会做
作者:
TWUYW (来个旅行吧)
2016-06-27 12:12:00其实反过来说,只要出版社没有标明下次出版计画的游戏,是不是当下就可以视为绝版了?
作者:
iamtak (风翎)
2016-06-27 12:39:00我支持列绝版提醒清单的作法 ,虽然觉得买卖是两家自己的事 ,并请强力宣导买家一定要做好功课避免不爽的提醒 。感觉跟以前政府要采取措施对付诈骗好像 :-D可以请有心的高手们提供一些方法或门路在专文中来建议新进买家如何得知客观公道的游戏价格
作者:
kaseno (六面)
2016-06-27 13:02:00我觉得OOP OOS INSTOCK这类注明比较实在而且你怎么知道公司现在跟你说不出 那天有跑出个几十周年豪华限定版之类的 XDDD
基本上 上Bgg或美亚或德亚或eBay 就能知道是不是绝版品啊
作者:
arkon (东方神秘力量)
2016-06-27 14:02:00这几天讨论事情火药味挺浓的...
根本因噎废食 不如交易文第一行规定加上"购买桌游有赚有赔 购买前请详阅亚马逊网站"问一个问题 若避开"绝版品"而以"稀有品"来贩售算吗?
作者:
KenWang42 (KenWang42)
2016-06-27 14:31:00列不完的啦...现在google这么方便 买东西不做功课怪不得人
作者:
kaseno (六面)
2016-06-27 14:44:00分流出一个专门的交易板比较实在
什么时候滥用PTT盈利还能合理化了? 怪被骗的人不做功课 和诈骗集团87%像
作者:
Yaysi (Yaysi)
2016-06-27 15:08:00我觉得买卖文比照gs版会比较方便查询
为了那些被转卖或买贵又心灵脆弱的人定义这些空泛又容易引起争议,而且会需要大量时间整理的版规毫无意义.市场请回归市场机制就好.光是定义绝版或卖贵就不知道多麻烦了 何况胪列?
我觉得绝不绝版就不用硬性规定 直接一条营利水桶即可boardgamesale 蛮好的阿
写个信问出版商 待出版商回复就可以了<=好像很简单但是bgg有多少品项?这件事谁作?再来就是这个“绝版状态”一定是个会随时间变化谁来维护这个“绝版状态”清单?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6-27 15:33:00不认同资讯不对称 卖方查得到的资讯买方应该也查的到
请问以下游戏有无"绝版" A.小吃大胃王2 B.僵尸小镇1代C.BOOM炸弹(仓木村)D.犯人在跳舞中文版 E.古墓迷踪(旧)F.罗马竞技场(旧)G.仓库城扩充(旧) F.白教堂血案中文版再问个问题 若我愿意原价卖绝版品 还需要做上述工作?了解 感谢回复 您希望不要有人乱唬烂"绝版"而抬价
如果出版社不再刷但网络通路商买的到算绝版吗,如果出版商不再刷但只有一两家网络商还有货算绝版吗,如果出版社不再刷网络上买不到但隔壁的桌游店还有货算绝版吗
那如果出版商没有明确回复"往后不再刷" 而是回复"目前尚未有再刷(版)的计画噢" 这样要如何判定呢?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6-27 16:18:00不懂你回复我的部分 买得到全新品就不是绝版品?另推楼上 kai 大,出版商应该都是回复没有再刷计画
依定义应该是所有游戏被印完就是绝版期,等下次重印的阶段就不是绝版期这样XD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6-27 16:24:00为什么会“可能有买方以为绝版但卖方知道尚未绝版的可能”验证是否绝版,照你说的寄个信问出版社就好
作者:
ebv 2016-06-27 16:26:00我是觉得有人滥用绝版二字营利并不是分版就能解决~只是把它变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6-27 16:26:00怎么会有资讯不对称?
作者:
ebv 2016-06-27 16:27:00成别版的问题而已,定义绝版以及杜绝营利是不同层面的问题如果要分版是不是又要回到啥么文要留在本版的万年问题?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6-27 16:31:00不知道绝版就自己寄信去问啊... 双方都可以简单找到的资讯这不是资讯不对称吧?
作者:
iamtak (风翎)
2016-06-27 16:36:00反正提供一个合理的参照就好了,至于是否想要卖贵或愿意买贵,那真的不是看倌们能管的事。也不能总是说被诈骗的都是没知识的死老百姓就完全不管。
一般人对绝版品的印象是出版端跟通路端都没有库存,而要得知所有通路商状况根本不太可能,连出版商本身都不一定知道,依本文定义只会让一堆游戏都变绝版品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6-27 16:38:00我不认为本板有“卖家未尽查证义务就随便称绝版”的情况顶多有“对绝版定义不同”,例如认为露天没卖就是绝版照本文定义,古代算绝版,美丽岛风云2、庞氏骗局、大稻埕应该都算是绝版吧?了解,那对于同桌游不同出版商、不同版本应该都是分开吧?买家也是会询问去信厂商是否绝版吧另外,厂商有时说词朝令夕改... 所以清单维护可能不简单
作者:
alvinns (啊勒...)
2016-06-27 18:05:00版上有被"绝版"欺骗的案例吗?我是觉得有人谎称绝版品卖高价,除了看起来不爽以外好像没啥危害啊。要防止以后出现受害者的话,那规定交易文一开始要放桌游版的声明就好啦。然后真心认为建立绝版清单做不起来也无法即时更新
作者:
KenWang42 (KenWang42)
2016-06-27 18:30:00光GMT的游戏就破百了 这还是好查证的...
作者:
alvinns (啊勒...)
2016-06-27 18:48:00虽然状况不太一样,我曾经写信问摩埃何时会出钢铁与火药中文版,当时回答我目前无此计画,但过没几个月就出中文版惹...一年一次真的够吗?我相信一季一次是做不到的。况且,在批踢踢高价买绝版品,连去咕狗查证一下都不做,真的期待会去比对落落长的名单?
作者:
theash (阿盖)
2016-06-27 19:00:00Google吧我个人是反对做这种劳心费力又意义不大的事情
认为要规范的 是针对所有广告不实?还是针对绝版两字?几成新 无损 也可能广到不实(认定不同) 是不是也要规范怎样算几成新? 怎样算无污损(照太阳褪色算污损吗)?如果只是针对绝版两字 我倒好奇为何有些人对绝版特别敏感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6-27 19:56:00开始有人模糊焦点了,呵呵
作者:
DVE (看得神,就得真理)
2016-06-27 20:27:00与其做绝版清单,在置底文教新手如何在Google、BGG、网拍查证还比较有用。给他鱼吃,不如教他怎么钓鱼。我完全不认同“只有卖家跟投资者才会有询问绝版与否的诱因,”不然以前的马尼拉3000、关原3000还有人买是怎么来的,就是有人会想收藏。
作者:
whatai (多多)
2016-06-27 20:32:00会有人跟你说 不管啦 你这是暴利
本文的焦点在于"规范绝版",若上面livingocean对几成新 无损 这些字眼有广告不实疑虑~请另开一讨论串不同议题请立不同法规(板规)~不同诉求请另外提出
那不标绝版 卖很贵 这样你不就解决你说的谎称的问题也能让想赚的人赚钱...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6-27 21:27:00骗人就是不对,居然还检讨买家说人家没做功课活该讲这种话的人还要不要脸啊?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6-27 21:28:00楼上,大家对绝版的定义原本就不同,怎么会有骗人之说?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6-27 21:31:00还是这些都中国人来的?我是有听过中国人的确价值观就是这么扭曲,买的人买到贵的或买到假货,都是笑买家而不是谴责卖家。
作者:
kaseno (六面)
2016-06-27 21:31:00这篇不就是想要弄出一个板上通用的定义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6-27 21:34:00定义都还没有确认为共识,就说卖家骗人,这不太对吧......
绝版的定义虽然尚未明确~但之前某人的绝版很明显跟绝版差之甚远......我们无法确定该卖家是故意或非故意...但就行为上确实是"骗人"的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6-27 21:44:00文章已被删掉,且该作者多次修文,不确定楼上指的绝版品项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6-27 21:45:00我有提到作者多次修文了......印象中该文的绝版,确实是露天找不到的商品
所以你还是没跟上资讯阿XD 你看到的是修文后的内容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6-27 21:47:00但该文经过多次修文,我不确定我看到得跟您看到的是否相同
我没保留下该篇资料~但我确定有人推出行情价我是觉得A对__定义 跟 A所做的行为是两回事就如A觉得摸B胸部不算性骚扰 但B觉得算~那就算不然大家都用"自定义" 那世界岂不是一片美好?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6-27 21:55:00我认为对于“绝版”定义的不同,会影响卖家是否写下绝版性骚扰的举例我不太清楚... 不过应该有性骚扰不成立的案例
我同意你所说的~~我自退一步~我对板规定义"绝版"乐见其成~~~但我内心觉得舆论比板规更有牵制力所以回到你所说的"每个人对绝版的定义不同"~eno跟我还有你对"骗人的"定义也不同 所以说骗人不为过
作者:
scps14 (重新飞翔)
2016-06-27 22:09:00了解,重看一遍后有理解您的想法,谢谢您的用心回复及指教
作者: xfirefox (fox) 2016-06-28 02:23:00
看大家吵成这样,我依法律层面来提1点看法:(我非法律系,以下状况 模拟,欢迎法律系多多指教)绝版品的意思依照普世法则就是不再出版了,除非原所有人转卖所有权后之买家再次出版,卖家抬价卖绝版又遇到很闲又有闲钱的买家,那就得小心被活活玩死,因为有个刑法叫作诈欺 ;买家若举证因你不实广告而购买以至于因资讯错误而造成金钱损失,卖家亦可反驳 “没抬价这是订价策略/绝版的指是目前市面上没货...”,虽然官司输赢未知 (胖达人...) 实务上得看下列要件的因果与关联性:“法官心证/证辞与证据/卖方人格/实际行为/当时想法/真实受害者/损失之金额...”但只要细想实际上得付出的时间成本与可能造成的无形损失(机会/声誉/工作...),就知道怎么说都是一笔很不划算的买卖(只要遇到乙次,最血本无归了)。是故我觉得各人之抉择最终还是得各自去承受:因诈欺而被法玩/因付出较多的钱而省下时间/因付出时间搜寻而省下费用。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最终都逃不过时间检验。不好意思唠唠叨叨写了一堆想法,不喜请包涵。
作者:
tinyfan (小风扇)
2016-06-29 08:26:00其实你可以直接发一篇文...桌游界哥白尼才用推文当po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