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哀家不是念法律的,在法律的观念上有错请不吝指正,谢谢:)
最近交易文的争论闷烧,烧得不亦乐乎
个人的看法是这样,如果一件事情有了争议,那先看合法与否
合法才有合理的空间,不合法说再多都没意思
(法理情,不是情理法)
PTT站规基础
PTT是建立在学术网络之上,因此受到以下两者的规范
1.台湾学术网络管理规范
2.BBS 站管理使用公约
这也是站规的基础
1的第九项对于营利有最明确的限制,
九、 连线单位及其使用者应禁止或不得为下列不符合台湾学术网络设置目的之行为:
(一) 利用台湾学术网络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
何谓营利?
我自己的看法是以现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有没有课税为标准
有课税就表示是营利,没有课税就表示这不算营利
(如果有人能提出更详尽对于营利的定义请不吝指教)
依此标准,二手拍卖算是营利性商业活动吗?
基于租税公平性考量,财政部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采进、销货方式经营,透过网络销售货
物或劳务者,必须依法课税,因此出售自己使用过后的二手商品,或买来尚未使用就因为
不适用而透过拍卖网站出售,或他人赠送的物品,自己认为不实用而出售,以上不属于被
课税的范围。
既然没被课税,表示这不被认为是营利性商业活动
因此并不违反1的使用条例第九项
若然交易文合法,就不应该受到歧视,更不该成为被攻讦的对象
如果大家都说什么不想看什么不想看,然后就开始消灭,那讨论板干脆关一关算了
尊重其他使用者,这应该不是难事
都有人喊出三个口号,希望不是喊喊而已,而是靠实际行动改变这一切:)
再来是个人对于板主的一些想法
对于交易文的议案,处理得真的很草率
一个人抛议题出来,中间完全没有政论发表、没有连署,没有配套
直接就送进投票所。
这样并不是一个合理的民主程序
如果这样就送议案进投票所,那我每天都在家喊阿狗下台,
怎么现在也还没开始投票表决?
如果这样就能办投票,改天有其他种类的文章被打压的时候也请板主比照办理
虽然不知道到时版主是谁就是了。
最后送上哀家自己很喜欢期勉自己的一句话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PS:有没有法学高手愿意出来指正的,我被打脸无所谓,重点是希望任何事都合乎法理,
而不是一有议题就沦为笔战乱战酸战,对事情一点帮助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