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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鼎案开庭 翁启惠声明:谋杀中研院长 台湾获得什么?
〔记者黄捷/台北报导〕前中研院长翁启惠、浩鼎董座张念慈因浩鼎案,遭士林地检署依
贪污罪起诉。士林地院今开庭,翁启惠同时对外发声明,强调他从未参与技转工作,也未
私下交付材料给厂商,国库反而因本案收入大增,3000张浩鼎股票也是用家族理财基金购
买,到底图利了谁?
翁启惠并表示,台湾舆论不想知道真相,在名誉和人格谋杀了一位中研院长后,国际优秀
人才恐不再返乡贡献,产业也将因此事件停滞不前,这些已非“痛心遗憾”四字足以形容
。
翁启惠声明全文:
道尽事实,只说真相
本人一再说明,事实也证明,从未参与技转工作,更未私下交付材料给厂商。
媒体上消失的事实却是不同的故事。事实是国库因此收入大增,国家智财超出市场行情出
售,请问图利了谁?
再次说明:
1.本人从未签署任何技转合约,也从未介入任何技转。
本人并无参与技转之谈判及决定,也无接受过浩鼎任何报酬或持有超过浩鼎5%之股权。依
中研院及科技部规定,并无构成利益冲突,也无揭露持股及利益回避问题。
2.起诉书指控本人以院长身分主导技转而收取贿赂。
本人以“创作人”身分接受智财处之征询,对于技转或材料表示专业意见,从未参与谈判
,或收受任何公司包括张念慈的报酬,既然没有利益冲突情事,如何触犯贪污治罪条例?
3.起诉书指本人在未签备忘录就交付2.23克的材料及智慧财产。浩鼎跟中研院原来就有产
学合作,这本就是出资公司浩鼎的智慧财产权,这是厂商自己的权益,还需要我多此一举
吗?此外,厂商取得材料试用是多支付400万元,并非无偿取得。
4.检察官以“传说中的技术股1500张浩鼎股票”,说是行贿本人,浩鼎从未发行技术股,
传说中的技术股不见踪迹,又是再次误解。
5.购买浩鼎三千张股票是家族理财基金购买,不是免费取得,更非以讹传讹中的哪位金主
免费赠与。
6.浩鼎案的授权金从2500万谈到最后超过5700万,这是增加国库的收入,美事一桩,怎会
被丑化至此? 中研院智财处将中研院实验室的成果以高于市场行情价售予厂商,这么优
秀的谈判人才,应该获得奖励才对,哪来的贱卖国家技术?
7.检方将币别翻译错误,中研院谈判人员将智产权价格拉高变市场四倍,翻译却变成四折
,四倍变四折,又是误会一大场。高于四倍的价格怎会是贱卖国产?
8.检方去函中研院要求院方说明技转事宜,院方回复合乎程序。未料,检方不等中研院回
文,直接起诉本人,就在中研院正式回复文前五天。不知为什么这么急?
台湾舆论不想要知道真相,在名誉和人格谋杀了一位中研院长后,台湾又获得了什么?
获得国际优秀人才不再返乡贡献,正式阻断归乡路,产业因此事件停滞不前,这些已非
痛心遗憾四字足以形容。 - 翁启惠 -
(自由 107-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