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统计Q案被害人数及金额

楼主: ganbaday (低调)   2013-01-24 14:23:55
Y好像很多都不知道 我继续讲细节好了
1.民庭,可以写个委任书委托他人出庭,可以一堆人派几个代表出庭,
反正委托书签一签就OK
2.刑庭,不能委托他人,只能委任律师(贵),或者自己出庭
3.警察局=>地检署检察官=>起诉后到地方法院(刑庭),起诉后可另外提附带民事
在地检署这边可以并案审理,但也可能分案
如果全台湾都并案审理的话,效率会高,但台北以外的受害者就要奔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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