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民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三重地区交通的关心,我是三重分局交通组的员警,有关您反映“新北大
道、重阳路口号志更改造成违规行为”ㄧ案, 述路口经交通局会勘、评估为疏解车
流,于108.2.1改为禁止左转(往高速公路方向),并设有告示牌,因号志更改,造成
用路人不适应而违规,本分局上.下班期间均有规划交通疏导勤务,除将加强执行取缔
工作;将建议交通局再增设“告示”牌面,提醒用路人适应道路号志驾驶;倘您有发现
{交通违规行为}可将采证影像上传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违规检举系统”(https:
//tvrs.ntpd.gov.tw/Home/Report),该专区提供完整之资料填写方式及较大容量上传
平台,可据以提出检举,或检附相关资料(照片)至就近派出所或本分局交通组电话[0
2-89818906],本分局将竭诚为您服务!另在此也呼吁各位民众使用交通工具应遵守及
注意交通规则[号志],以免受罚并维护其他用路人权益,三重分局关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