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警察杯杯处理案件标准不解

楼主: tutu0106 ((>( ̄▽ ̄)<))   2018-07-19 09:37:51
三重分局就算回复也只能贴制式回应
小弟不在三芦服务 斗胆为你解惑
宪法保障人民有迁徙自由
所以在流动人口登记办法97年废止后
没有现行法令禁止人民在公共场所徘徊
甚至或坐或卧 也无须至派出所登记身分
台湾不是警察国家 没有法律授权警察不能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好,再来讲报案警察为什么没来
警力是有限的资源
你没办法想像什么钥匙掉水沟、小猫小狗不见、马桶不通、家里有蟑螂都有人报警
(上述都是真实案例)
所以执勤员不能只是接电话、叫人去
在第一线就要过滤非警察权责或无需派遣的案件
还必须考量当时勤务状况、警力数、案件急要情形、路程远近、车辆装备...等因素做适当
的派遣
如果同时有2件抢案、1件窃案、3件车祸、民众检举违规...这时候又有人打电话来说运动
场有游民睡觉 你会怎么派?
最后一点心得
我服务的地区也有游民 一开始也对他们敬而远之
执勤久了和他们聊聊 有的人也曾经家财万贯、家庭和乐
会出来流浪可能是大澈大悟的自我放逐、走不出丧亲之痛的创伤...当然也有无法承受社会
压力的人
但换个角度想想
如果有一天我中年失业 妻离子散
万般痛苦无奈带着2罐啤酒到公园
还要被警察赶 他说不出原因
但说我不能在这里徘徊
被逼到尽头会不会造成更多的社会案件?
※ 引述《ninis2340 (ninis2340)》之铭言:
: 小弟在下有晨跑的习惯
: 三重虽然有些人嫌东嫌西,但至少还有个不是每个地方都有的标准运动场可以跑步
: 且没有开放时间的限制,即便半夜想跑也可以
: 因此喜欢跑步的我,除了有时会去堤防,中正北路的综合运动场更是我常常出没的地方
: 前情提要完毕,进入主题
: 今早小弟一样如同往常0440到运动场热身区报到,准备热身
: 而环顾四周,其实自从司令台做了门上锁后,街友无法在上面睡觉,部分都到跑步热身

: 最近街友不知为何,多了几个新面孔,躺在地上睡觉
: 而这些街友就在运动朋友的旁边
: 也许我比较鸡婆吧
: 今早我觉得真的需要反应一下,毕竟这是公共场合,谁也不希望发生什么事情
: 于是
: 0501我打了110反应
: 打完后我就去跑步了
: 综合运动场合就是光明派出所的辖区
: 光明派出所就在附近,骑车不用五分钟
: 虽然我去跑步,但我有一直注意
: 警察杯杯”根本”从头到尾都没来
: 我说话我负责
: 0501报案,到我离开0700
: 街友们都在睡觉
: 完全没离开,我其实也蛮佩服他们的,大太阳下,我都热的要命
: 他们还可以继续睡
: 这让我回想起之前有人反应红线违停
: 版大认为警察杯杯也难为,顶多开单
: 但报了案根本连到都没到
: 是说在警察杯杯眼中,所以不要浪费时间
: 等出事再说,是吗
: 这个版有驻版的警察杯杯,可以帮忙回答一下我的问题吗
: 谢谢!!!!!
:
作者: LoveNote (爱情笔记本)   2018-07-19 09:51:00
作者: shoter (D调)   2018-07-19 09:58:00
认同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2018-07-19 10:22:00
认同
作者: sxxx (南宫blue)   2018-07-19 10:27:00
http://www.storm.mg/article/462118 游民系列报导该看看!
作者: jacky02117 (Hsiang)   2018-07-19 10:40:00
认同
作者: monkey0711 (猴子不抓人)   2018-07-19 10:40:00
很多游民很辛苦是没错,但是自由是建立在不影响他人为前提上的,今天如果是睡在不太会有人用到的地方那当然没什么关系,但如果是因为卫生习惯什么影响到他人使用运动场,那就很有问题了。
作者: tinabjqs (光)   2018-07-19 10:45:00
作者: oldsnoopy (哈噜)   2018-07-19 10:46:00
真的,这个社会需要多一点的同理心
作者: tinabjqs (光)   2018-07-19 10:51:00
讲卫生习惯不和直接讲你就是嫌他们脏。且多数游民白天也都躲着人的,根本也不想和人有接触
作者: homjay (囧兴)   2018-07-19 10:51:00
那看到的人去跟那些人讲 跟 警察去讲有什么不一样 明明当下就能处理了还要浪费资源
作者: f5300031 (亦毛)   2018-07-19 11:14:00
把原始的恶意用理性包装并不会显得高尚
作者: aiweisen (艾维森)   2018-07-19 11:15:00
其实游民的行为 若不会影响正常民众的生活 其实没人会特别针对游民
作者: swed (life is brilliant...)   2018-07-19 11:26:00
作者: soundeffect   2018-07-19 11:41:00
推推推,专业视角
作者: kobe7610 (渴望的狗)   2018-07-19 12:09:00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8-07-19 12:51:00
光明正大的在那里睡觉 不是在阴暗角落 其实真的还好 多数真的都是躲起来的 社会新闻来自游民的也少之又少 更恐怖的是那些没在睡觉的人(咦 什么结语 ..囧
作者: jessie159 (接洗)   2018-07-19 12:51:00
作者: lantc (lantc)   2018-07-19 12:53:00
推啦
作者: joaoio (砚に栖む白)   2018-07-19 13:00:00
推这篇
作者: voye (黑心小妹)   2018-07-19 13:02:00
认同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8-07-19 13:05:00
作者: xiuxinme (莫里斯.鸠)   2018-07-19 13:16:00
认同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8-07-19 13:24:00
华国是警察国家啊 只要看不顺眼的 宪法都没在管
作者: ella7198 (诗人)   2018-07-19 13:32:00
不影响不会有人针对游民这个说法肯定是没遇过只是看到他们就想检举的人
作者: umaga1 (QQ)   2018-07-19 13:35:00
推会报案的通常害怕游民,因为游民脏脏的,不知道会不会打人其实游民比一般民众都还弱势多了
作者: slasher (永恒之翼)   2018-07-19 13:46:00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5:50:00
谢谢警察同仁的解释 你们也辛苦了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19 15:58:00
新北市有"新北市政府游民收容辅导处理要点",应该是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吧?想请教原po服务的区域不适用吗?
作者: mario2000 (小書僮)   2018-07-19 16:02:00
本来就是有人报案警察就应该来啊 还可以选择要不要来哩
作者: AA000162 (原粹)   2018-07-19 16:06:00
认同 公园又不是私人领地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6:19:00
报〝案〞?! 那什么案? 就一个回报公园状况而已也没有案件发生 就连交通违规都没 是哪来的报〝案〞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8-07-19 16:26:00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故意用路倒去报的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6:27:00
看地点吧 路倒在路边有交通行人违规的疑虑
作者: mario2000 (小書僮)   2018-07-19 16:28:00
怎么有人连110就是报'案'电话都不知道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6:28:00
在公园里面 我是觉得单一路倒会有救护的疑虑怎么有人就以为 没有无聊人士会打110 就一定要是报〝案〞
作者: mario2000 (小書僮)   2018-07-19 16:33:00
原PO就有清楚表示是今天0501打110报'案'了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6:34:00
原PO的内容 就没案阿 他说了你就信?? 不会看内容??你要不要说说 是刑事案件 还是交通违规?? 那个案?
作者: mario2000 (小書僮)   2018-07-19 16:36:00
打110表示有人认为有警察协助的需求 前往关心是必须的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6:38:00
所以 警察的业务是包括 协助每一个市民的需求??你要不要再仔细想想 这逻辑正确吗?我不敢打蟑螂 打110 我钥匙拿不到 打110这也是有需要警察协助的需求 不是吗?
作者: mario2000 (小書僮)   2018-07-19 16:43:00
http://goo.gl/orc4z3 民众是可以通报游民的 楼上参考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6:44:00
然后呢 包括叫游民起床也是警察业务吗?......
作者: mario2000 (小書僮)   2018-07-19 16:44:00
其他的部分(蟑螂钥匙)不在这篇讨论范围
作者: mario2000 (小書僮)   2018-07-19 16:51:00
第三点:警察局受理通报后 应查明游民身分 结果警察没来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7:01:00
要用游民条例可以 但前提游民条例是用在游民身上的那些是不是游民 原PO只用目测就知道了吗.....还是得要了解后才能再依据游民条例请警方处理?
作者: mario2000 (小書僮)   2018-07-19 17:08:00
游民还真的可以用目测的 明显跟一般民众看起来不一样
作者: wgf (ㄎㄎ)   2018-07-19 17:33:00
作者: wenlingta (奶茶甜蜜蜜)   2018-07-19 17:48:00
推这篇
作者: jackynoone (杰奇˙努恩)   2018-07-19 17:49:00
推一个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19 17:57:00
https://reurl.cc/jdaN1 规定很清楚摆在那边,如果要民众先确认在公共场所睡觉的是"游民"才能报案,请v大要求新北市政府修改这个法规命令,以后大家照v大的意思来行动。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8:10:00
原来我也当过游民呀 wow~不对 我只是睡觉 还没到‘栖宿’文章内已经对游民有明确定义 不是睡觉就是游民我不懂 你一直在提这个条例干嘛 只懂看标题确不看内容吗我们没有人 可以随便指著一个人说他是什么样的身份标签规定也是一样 我不能随便自以为老大 说了就算你以为谁喜欢随便被贴上一个游民的标签分门别类吗?你一直任意贴人标签 随便找个条例就要套用也不管适用性 只想巩固自己的论述 你觉得好就好吧但我很庆幸 我们的警察没有这样随便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19 18:32:00
再怎么模糊焦点,有合理化110勤务中心接到民众报案指称有疑似游民的人在运动场睡觉,警察两个小时都没来的情况吗?没有阿。警察如果有来现场查处,认定不是游民,只是一般人喜欢睡运动场,不适用游民处理要点,对报案的民众,睡觉的民众,身为警察的职责都完备了。但警察从头到尾没来现场是要护航什么?没来的合理原因,到现在都没有看到阿。
作者: michaelgodtw (可爱书生宝宝)   2018-07-19 18:36:00
当警察很闲?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8:37:00
你不知道有没有来 不带表没有你不知道有没有来 不带表没有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19 18:37:00
另外,讨论就讨论,不要随便扣人家帽子说谁在贴标签,有什么具体的证据,可以打脸原po说谎之类的,就赶快拿出来,不是人家打110报案,你一个人说不算成案,就不算喔?蛮荒唐的。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19 18:38:00
报案的当事人在现场待到七点,没看到员警到场查处,你有证据当事人说谎,欢迎提出来。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8:38:00
我只知道那里是巡逻点 有巡逻箱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19 18:39:00
没有证据之前当然是以报案的当事人提供的资讯推定真实,难不成以你这边脑补的为准?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8:39:00
没有违法状况 那不需要为了‘老大’们自以为是的问题那就是浪费警力 对 我就是护航警察 我没否认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19 18:40:00
有巡逻箱,民众报案后,巡逻员警有过去吗?还是只有去簿子签名而已,所以我才说当天的执勤日志有没有回报这件事,查处的结果,拿出来打脸报案当事人不就好了。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8:41:00
对于无理的指控与攻讦 我就觉得应该要帮警察说话你真的懂法还是脑补习惯滥用法条呀 官方文件是可以随便然后任意上传呀? 就算签到巡逻又怎样?你真以为三重警察很闲 ?警力很够吗?没有紧急事件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19 18:44:00
我也不知道报案的这位市民是谁,是不是"老大",他对可能是游民的人在公共场合睡觉的看法我也不全然同意。但这是他的权利,他循合法的管道反应这个现象,警察机关也应该尽自己的指责去查处,如此而已。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8:45:00
就只要为了老大的期待 不符合活该被骂应该的?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19 18:46:00
不要跳针了好吗?我可以接受有其他紧急的勤务优先,欢迎你提出来打脸原po阿。有没有到现场,就是一个事实的问题,没有去就请警方提出合理的说明,让民众了解就好。没有合理的理由,就是行政怠惰,应该检讨改进。这样有什么好护航的?
作者: shoter (D调)   2018-07-19 18:59:00
A大,我理解你的想法,那所以你要去求证警察有无到现场了吗?
作者: ckroy (Careless Whisper)   2018-07-19 19:02:00
本来就是有人报案警察就应该来啊?难怪很多人滥用警消人力“警察大人,我要报案,我家有老鼠,拜托你来抓~~~”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19 19:08:00
我支持警察有合理勤务以及工作权 就这样简单
作者: angelae086 (安安)   2018-07-19 21:22:00
推这篇
作者: pserpt (pserpt)   2018-07-19 22:39:00
作者: cooljason2 (TW MAN)   2018-07-19 23:05:00
认同
作者: pivd157 (一人一个窗口舒服不难过)   2018-07-20 00:22:00
认同,警察辛苦了!
作者: kobe7610 (渴望的狗)   2018-07-20 06:56:00
雕民果然不是被叫假的 搞不好还会去申诉咧
作者: shainn (柳绍云)   2018-07-20 07:16:00
那我之前检举违规停车到底是不是案啊,我怎觉得都要从某人嘴巴说出来才算道理,其他人都不算啊…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09:57:00
根据报案当事人的说法,从早上5~7点他在现场没看到警察来,在出现其他反证推翻前,当然是依照他的说法,推定真实。如果警方有来,是报案者说谎,举证的责任是在替警方护航者或辖区派出所吧?你不请哪些脑补的去证实,反而要我去证实XD然后警察有工作权,这边有人不支持吗?工作权不表示没有合理的原因,民众报案不到场是正确的,树大有枯枝。没有拿出实证就在护航(不同意报案人就找证据电他,我等到现在还没看到),用维护警察工作权当口号蛮瞎的。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20 10:07:00
就某些少数人习惯性抱怨警察 明明就有巡逻点 也有员警常态性到场巡逻 还要硬凹警察没到场 反正台湾就刁民多习惯了 哈哈反正我缴税 我最大 警察就要随传随到 管你有没有其他案件顺手打个110 简单又方便 不顺己意还可以发文公审多棒啊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0:10:00
你就提出那天巡逻员警在5~7点有去看过现场,然后才去巡逻箱签名走人不就好了,用脑补的没有办法打脸报案者阿。你现在开地图砲的意义在?证明台湾有刁民?还是台湾警察不错?这两点我个人是蛮赞成的啦。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20 10:13:00
有人现在不也脑补警察没有游民建档吗 所以有报案就要到?说真的 要比脑补 有人不会少一点啦拿一个不适用的条例 随便扣人游民的帽子 就硬要警察做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0:14:00
他报案了,你只有脑补而已,怎么会一样。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20 10:15:00
前因没成案 后果一直说 顺序不在意 反正黑警察就对了那我脑补一下 反正警察万事通 什么都要做 我打110就要到这就是你的心态 不是吗? 对 这句话我就是脑补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0:17:00
有没有成案,是由你判断的吗?显然不是嘛。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20 10:17:00
对阿 有没有成案不是我判断的 这里看文的人 自有判断推嘘很清楚啊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0:18:00
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你喜欢脑补别人的想法,只是事实依然没有改变而已。呃...改成用推嘘文来认定事实了喔。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20 10:19:00
事实没改变 不算案的情况也没改变 警察有没有到场 没人知原PO有两小时在跑步 分神没看到 也有可能 我就不信他去体育场 两小时都在热身区等警察 哪也行阿果然是幸福人的生活啊~你的几分证据说几分话 但你没照你手上的几分证据讲话啊警察探望一下 就人在睡觉 没危安案件 30秒不到走人 不行?请问 你可以说这段我脑补 那你呢?反正你就是赖了 官方公文书不能随便上传 不会有证据拉原原PO 两小时 不运动就是在热身区专门等警察这就是你手上的几分证据 也好啊都不管证据合理性 因为同道中人 黑警察就对了推嘘文是代表一般人的正常价值观 不成案的东西 浪费资源也是事实 你刻意避掉前因 也是事实前因不存在 当然后面也不用 有后果 很正常的ABC逻辑很多人很有趣 打110 就一定要到? 才不管什么事情内容因为我缴税我老大 这种心态对不对 我想正常人自有公评这个CASE 如果我以记者身分去光明所所长你觉得他会怎么回答 我直接跟你说: ......〝此案经员警到场 未发现有危安案件状况即离开〞那你是信还不信? 还是硬要赖证据??对 这段话我是脑补 但你觉得他们会承认自己没到场吗?........我想到时候你还是会说.....我有几分证据讲几分话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0:40:00
这位当事人打110是否成案并非由你V大判断,也不是靠三芦版乡民的推嘘文。自己假设这种不成立的前提,要别人遵循会否太有趣?有警方到场的证据就可以一抢打死报案者的东西,到目前也还没看到。绕来绕去如果只是要展现你个人的价值观,那无所谓,帮报案者脑补就免了。欢迎v大去取得证据来打脸报案者。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20 10:55:00
打脸是你说的 我可没要打脸 到现在我就只是不喜欢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0:56:00
欢迎你提出反证,期待。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20 10:56:00
动不动就打110 不符己意 就上网公审警察这样的文化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0:57:00
能够证明你自己的脑补也不错阿,打脸很常见的用语,改成反证也可以。公审也是你说的,报案者打了110,也公开po文,若有虚伪不实,他自然会付出代价(光价值观不同的乡民,就会嘘他了),风险不低喔。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20 11:44:00
已经嘘了啊 我之前也说过....不应该因为不是警察业务的事 甚至满足私人想法 去麻烦警如要因为满足我自己的求证的想法 就要去吵警察拿资料甚至违法将公文书公开 只为了少数乡民.....没必要除非光明所长自己找我去喝茶 不然 我不会主动再去影响警勤务与行政作业
作者: shoter (D调)   2018-07-20 12:32:00
真心不懂A大的诉求是什么耶,让您去求证警察一整天都没去你也不要,还是您就只在意5-7点没警察出现?或是可以请原原po去追踪阿,弄得射后不理让大家在那边争论
作者: kobe7610 (渴望的狗)   2018-07-20 12:54:00
整篇看下来就是原po吃饱太闲跟某人觉得警察是欠他的一样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3:34:00
说警察有来或者不用来的人诉求不去求证,又不相信报案当事人的说法,那都给这些人说就好啦!有人会在没有反证推翻既有资讯前脑补替警察护航,有人质疑警察若没有合理原因(其他紧急勤务或实际上有到场,但原po没看到或者说谎),应该到场,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不认识报案人,也不认识光明派出所所长,只在意程序上有没有完备而已。
作者: shoter (D调)   2018-07-20 13:39:00
既然您在意程序有没有完备,那就去求证才会知道不是吗?在这边讨论半天,您还是一样不会知道不是吗?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3:42:00
目前的资讯就是程序不完备阿,报案人在现场到七点没看到警察来。反证还要我自己去找?你会不会太伸手牌。没有反证就是以当事人的说法推定为真实阿?不然靠网友脑补的为准吗?您也跟着大家一起讨论,结果就是要我去找反证?为何不是您告诉我报案人哪边虚伪不实呢?
作者: shoter (D调)   2018-07-20 13:48:00
我没有认为报案人所述不实,另外请问您的程序没有完备是指?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3:52:00
报案人透过110勤务中心完成报案,警方没有合理原因未到现场查处。(是否有其他紧急勤务啦/电话中勤务中心已告知非警察职权不需派员/巡逻员警有在报案后到现场,并回报没有状况等等可能性我都可以接受,但在没有这些反证出现之前,我仅能推定当事人的说法为真实)
作者: shoter (D调)   2018-07-20 13:58:00
所以7点之后有没有到您也不知道不是吗?去求证就知道了呀说明一下,请您去求证是因为您似乎非常在意这次事件的程序不完备,所以您直接求证就可以解决您的疑问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4:01:00
当事人在现场待两小时后才离开,若离开警方才到场,一定有相当合理的原因。欢迎您去求证后告诉大家。您愿意参与讨论,也对本件事情有相当的关心,去求证一下应该不难吧?
作者: shoter (D调)   2018-07-20 14:03:00
如果是这样,我必然相信这个原因,所以我省了求证囉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4:03:00
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不相信眼前资讯的人,自己有求证的义务。您必然相信什么原因?警察七点后有去?可以阿。你找另一个当事人来和这个报案人一样,钜细靡遗的发一篇文,提供反证,当作你的资讯依据,我没意见。
作者: shoter (D调)   2018-07-20 14:06:00
相信你刚说的,有相当合理的原因毕竟现在心里纠结这件事的人好像是你(?当然如果你心里不纠结什么事,那就当我误会,一切没事囉~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4:10:00
呃,你脑补怎样都可以阿,就是没实证依据而已。我列举的那么多可能,你也可以想其他的,不过反证出现之前,这些原因都是可能性而已,并没有回应报案人的陈述。貌似你比较纠结,一直要我去求证捏XD
作者: shoter (D调)   2018-07-20 14:12:00
喔,好啦...所以现在呢?您要继续在这边等什么反证吗?QQ...我不都说了,如果你没事了,那就一切都没事了呀...你才知道我多纠结你的纠结....还被你不当一回事...QQ
作者: AwayBackHome (^^)   2018-07-20 14:18:00
没有反证就是警方对于报案人透过合法程序(110勤务中心)完成的报案,没有合理原因却未派员到现场查处,有行政疏失。有疏失就承认改进,对于大部分努力认真的基层警员,大家还是要鼓励支持,就这样阿。谢谢你的支持啦。我一介平民,不用太重视没关系,一直叫我去求证,担当不起。
作者: shoter (D调)   2018-07-20 14:24:00
嗯,好吧,那就这样囉,散会!该干嘛干嘛去~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8-07-20 14:29:00
散会+1 (打哈欠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8-07-21 08:13:00
若是有些人就算西装笔挺也长的有碍观瞻,是否可用同样理由报警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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