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个人资料隐私及兼顾不动产交易安全,第二类誊本仅揭露登记名义人部分姓名
及部分统一编号,但住址资料仍以完整公开为原则。民众如欲隐匿住址,可向全国任一
地政事务所提出申请或是透过内政部地政司地政线上申办系统使用自然人凭证线上申办。
三重地政事务所进一步表示,为了提供更便捷的申办服务,民众可于申办登记案件
时一并提出申请,随案检附“住址隐匿申请书”,于登记案件登记完毕后同时完成住址
隐匿作业,有效简化申办流程及缩短洽公往返次数。
标的申请住址隐匿后,第二类誊本将隐匿登记名义人(仅限自然人)部分住址,仅显示
至段(路、街、道),或前6个中文字。但日后如再移转予他人时,新权利人仍需重新申请。此外,三重地政事务所也提醒地籍誊本资讯之蒐集、处理及利用,申请人应依照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相关规定办理,避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