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4/29 02:00寄出的检举信处理结果:
亲爱的市民朋友,您好,您于2016-02-01 16:09检举之案件,案件编号:
,经检视所提供资料具体明确,处理结果如下:
违反法条:第56条第1项第01款第01目 - 在禁止临时停车处所停车
处理情形:经审查举报内容与附件,所有内容都十分明确,故予以举发处理。
违规事实:根据附件资料显示,车辆xxxxxx确实有在禁止临时停车处所停车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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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影响到用路人的我才会检举,这是在过年前检举的(再过几天就三个月了),违规
地点不可能记起来,不过放心,我不会无聊到检举人家门口停的机车,大部份是汽车,汽
车最爱违停在公共汽车停靠、转角红线,最可怕就是并排,还会不两段式开车门,常看到就是
提着食物上车,有的违停是车子前后就是停车格却不停进去。
真心希望警方可以先以安全第一的违规做开单,次要的先劝导。会经过三和路二段168巷
从自强路穿过文化北路这条巷子的乡民,应该知道这种超小巷子的机车才真的要多教育不
要停到连行人都不方便通过。
天佑三重